招标
用户工程2023年3月第1批次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邹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老师023-6745367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7
公告正文
用户工程2023年3月第1批次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用户工程2023年3月第1批次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二次供水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用户工程2023年3月第1批次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供水成套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2.2比选数量:新建罐式3套,其中福龙居供水服务工程1套、江津鲁能领秀城二期一户一表供水工程1套、万达西江月府一户一表供水工程1套;
福龙居供水服务工程、江津鲁能领秀城二期一户一表供水工程、万达西江月府一户一表供水工程二次供水设备的采购、安装、土建、调试及试运行。
2.3供货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质保期的免费服务及质保期后定期免费巡查、保养服务,配合管网安装单位完成泵房进出水管、设备的连接;
罐式包括:稳流罐、水泵、电机、气压罐、设备进水闸阀法兰至汇流出水总管出口法兰间的管道、阀门、压力表、控制设备以及外接电源电缆等附属配件。
2.4根据比选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在该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运到比选人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土建、安装及调试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给水设备生产企业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产品具有类似工程的购销业绩,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与供水公司签订的100万元及以上二次供水设备供货合同至少一个(提供合同、供货发票、用户评价证明,三者须一一对应,提供复印件,发票金额需达到合同金额的50%及以上);
3.3、投标人投标产品的累计生产年限≥5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4、投标人连续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盈利,投标人连续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销售额≥5000万元/年(提供投标人2019年、2020年、2021年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会计报表附注);
3.5、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提供认证书复印件);
3.6、提供具有CMA认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 或《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的合格检测报告(提供具有CMA认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
3.7、投标人须根据本次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确认其具备相关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保证产品使用寿命10年以上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并保证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投标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8、投标人根据比选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在该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运到比选人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土建、安装及调试工作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9、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培训计划(提供方案计划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10、承诺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护、维修(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11、提供保质期后定期免费巡查、保养计划(提供计划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12、供货单位应确保设备的及时供应,承诺因设备供应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货单位负责赔偿(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13、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4、投标人需委托代理人的,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个月(2022年11月-2023年1月)在投标人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法人参加无需提供。
注:委托代理人如与投标人为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另外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15、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3年4月3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800元/份标书费(采用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7日14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南北大道696号
联系人:邹老师
电话:023-47683911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23-67453670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用户工程2023年3月第1批次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二次供水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用户工程2023年3月第1批次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供水成套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2.2比选数量:新建罐式3套,其中福龙居供水服务工程1套、江津鲁能领秀城二期一户一表供水工程1套、万达西江月府一户一表供水工程1套;
福龙居供水服务工程、江津鲁能领秀城二期一户一表供水工程、万达西江月府一户一表供水工程二次供水设备的采购、安装、土建、调试及试运行。
2.3供货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质保期的免费服务及质保期后定期免费巡查、保养服务,配合管网安装单位完成泵房进出水管、设备的连接;
罐式包括:稳流罐、水泵、电机、气压罐、设备进水闸阀法兰至汇流出水总管出口法兰间的管道、阀门、压力表、控制设备以及外接电源电缆等附属配件。
2.4根据比选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在该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运到比选人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土建、安装及调试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给水设备生产企业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产品具有类似工程的购销业绩,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与供水公司签订的100万元及以上二次供水设备供货合同至少一个(提供合同、供货发票、用户评价证明,三者须一一对应,提供复印件,发票金额需达到合同金额的50%及以上);
3.3、投标人投标产品的累计生产年限≥5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4、投标人连续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盈利,投标人连续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销售额≥5000万元/年(提供投标人2019年、2020年、2021年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会计报表附注);
3.5、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提供认证书复印件);
3.6、提供具有CMA认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 或《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的合格检测报告(提供具有CMA认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
3.7、投标人须根据本次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确认其具备相关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保证产品使用寿命10年以上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并保证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投标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8、投标人根据比选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在该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运到比选人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土建、安装及调试工作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9、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培训计划(提供方案计划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10、承诺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护、维修(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11、提供保质期后定期免费巡查、保养计划(提供计划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12、供货单位应确保设备的及时供应,承诺因设备供应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货单位负责赔偿(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13、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4、投标人需委托代理人的,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个月(2022年11月-2023年1月)在投标人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法人参加无需提供。
注:委托代理人如与投标人为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另外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15、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3年4月3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800元/份标书费(采用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7日14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南北大道696号
联系人:邹老师
电话:023-47683911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23-6745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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