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658,990.93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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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专业施工
需求描述:
详见竞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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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990.93 | 1(项目) | ¥658,990.93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特定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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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2023-11-01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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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2023-11-01 11:3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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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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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竞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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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工期:
6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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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价为658990.93元(大写:陆拾伍万捌仟玖佰玖拾元玖角叁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20513.04元(大写:贰万零伍佰壹拾叁元零肆分)。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2.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的报价,并以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3.供应商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
注:(1)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次报价为综合单价报价,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实施内容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措施项目费、风险费等一切费用等。供应商根据本竞采文件、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本项目特点,结合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经营决策、企业实力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计算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自主报价。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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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
1.本工程不支付进度款;
2.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
3.审计单位审定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4.施工单位每次拨款,须开具核定进度款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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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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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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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1.50% 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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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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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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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翊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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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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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5086928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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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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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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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908317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