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河区窑头村粮食加工项目经营权使用权
金额
4920.00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2/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20.00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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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窑头村粮食加工项目经营权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2-11-30 11: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窑头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窑头村民委员会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宁河区窑头村粮食加工项目经营权使用权
资产权益 使用权
挂牌价格 4920.00元/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租期内,承租方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村集体不负责承租方的任何债权债务。 2、合同期满后,村集体有权组织再次出租。 3、地上物相关部分,如果中标者不是原承包方,村委会将聘请第三方对地上物进行评估,中标方将按照评估价格补偿原承租方,并承担评估费用。 4、中标方承担此项目出租鉴证等相关服务费用。 5、标的项目经营权所占用的集体建设用地总体利用规划尚不明确,承包方需按照现有用途使用经营,若后期规划明确为非工业、商业用途,不能继续经营,该项目经营权流转合作终止,双方按照实际产生的承包期限结算费用,且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6、承包方若需要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等,需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确保符合规划。 7、承包方若需要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扩建,需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确保符合规划,承包期满,扩建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拆除,如承租方在合同到期后30日内未拆除,上述建筑物或其他附属设施无条件归发包方所有。 8、标的项目经营权经营过程中涉及的消防、环评等手续由承包方自己负责解决。 9、该项目出租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中标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
受让方条件 面向窑头村全体村民
转出用途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1968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5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0900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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