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梧州市教育局的委托,就梧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可再生能源应用中央空调及生活热水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XXMGL-ZB-(06)201636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XMGL-ZB-(06)2016361
项目名称:梧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可再生能源应用中央空调及生活热水工程
项目联系人:陈昊
联系方式:0771-2025064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梧州市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梧州市文澜路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莫先生 0774-382476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一期可再生能源应用(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源热泵)中央空调及生活热水工程,包括方案论证(中标单位应负责施工图设计,业主负责送图到基地原设计单位确认出图,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取水工程、土壤源地埋管施工、主设备、末端系统供货及安装。其中,空调面积约18000平方米,热水需求量约85吨/天。
项目资源条件及实施要求:项目内已经建设完成4口地下水井,井深60米,4口水井合计的单位时间出水量为每小时35-40立方米,可以作为水源热泵系统的用水来源;项目内规划有1000平方米的生态鱼塘,平均水深约2米,作为项目内整个生态养殖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亦可作为可再生能源地表水水源之一;根据项目负荷需要,可结合利用区域内土壤源。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大厦7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昊 0771-2025064/13788680834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11月28日
中标日期:2016年12月26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梧州市同承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null | 574.74 |
评审专家名单:
黄碧姬、甘叶洁、朱超发、莫健、李小英、谭志华、狄彦强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一期可再生能源应用(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源热泵)中央空调及生活热水工程,包括方案论证(中标单位应负责施工图设计,业主负责送图到基地原设计单位确认出图,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取水工程、土壤源地埋管施工、主设备、末端系统供货及安装。其中,空调面积约18000平方米,热水需求量约85吨/天。
项目资源条件及实施要求:项目内已经建设完成4口地下水井,井深60米,4口水井合计的单位时间出水量为每小时35-40立方米,可以作为水源热泵系统的用水来源;项目内规划有1000平方米的生态鱼塘,平均水深约2米,作为项目内整个生态养殖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亦可作为可再生能源地表水水源之一;根据项目负荷需要,可结合利用区域内土壤源。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梧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可再生能源应用中央空调及生活热水工程 |
项目编号 |
GXXMGL-ZB-(06)2016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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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梧州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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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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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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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可再生能源工程,约6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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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6年12月20日上午9时00分整 |
开标地点 |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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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16年12月2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6年12月 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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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标人 |
梧州市同承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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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梧州市同承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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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伍佰玖拾柒万柒仟肆佰元整(597.7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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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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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欧阳俊彪(证书编号:ZGJN 012014104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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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株洲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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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伍佰玖拾玖万壹仟元整(599.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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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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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刘小斌(注册编号:湘24313143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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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田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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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伍佰玖拾捌万柒仟贰佰元整(598.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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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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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张志勇(注册编号:京111060701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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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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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梧州市人民政府网》、《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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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和投诉 |
投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请在公示开始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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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3857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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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5份。其中:建设单位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