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东莞市各镇街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YZB2023035
2、项目名称:2023年东莞市各镇街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300,000.00元
4、采购需求:
5、完工期:成交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40天内且不得迟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向采购人交付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报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4)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路16号之一1栋501室(东方创业大厦)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300.00元(人民币)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8月28日下午14:00~14:30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下午14:30点分(北京时间)
3、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路16号之一1栋501室(东方创业大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
联系方式:0769- 22331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汇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路16号之一1栋501室(东方创业大厦)
联系方式:0769-22888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0769-22888113
发布人:广东汇赢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8月16日
1、项目编号: HYZB2023035
2、项目名称:2023年东莞市各镇街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300,000.00元
4、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
1 | 2023年东莞市各镇街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采购项目 | ¥300,000.00 |
5、完工期:成交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40天内且不得迟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向采购人交付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报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4)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路16号之一1栋501室(东方创业大厦)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300.00元(人民币)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8月28日下午14:00~14:30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下午14:30点分(北京时间)
3、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路16号之一1栋501室(东方创业大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
联系方式:0769- 22331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汇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路16号之一1栋501室(东方创业大厦)
联系方式:0769-22888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0769-22888113
发布人:广东汇赢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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