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防火封堵二次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5天
金额
22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0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晨晨024-8157236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3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6
公告正文
2024-12-27
辽阳石化分公司10万吨/年尼龙66项目双通道自动电位滴定仪、自动电位滴定仪、气相色谱仪、差热扫描量热仪、自动折光率仪、库仑法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阳石化分公司10万吨/年尼龙66项目双通道自动电位滴定仪、自动电位滴定仪、气相色谱仪、差热扫描量热仪、自动折光率仪、库仑法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采购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双通道自动电位滴定仪4台、自动电位滴定仪2台、气相色谱仪2台、差热扫描量热仪1台、自动折光率仪1台、库仑法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1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简称“辽阳石化”)在现有尼龙部厂区内改扩建一套生产能力为 10 万吨/年尼龙66的装置。项目原料来自辽阳石化84/284装置的己二酸、制氢装置的氢气以及辽阳石化外购(部分自产)的液氨,主要产品为尼龙66切片,副产品为环戊酮。
项目包括新建和改造工艺装置、储运设施、公用工程设施及厂区内设施等。其中新建工艺装置包括:5万吨/年己二腈装置、5万吨/年己二胺装置、12万吨/年成盐单元、10万吨/年尼龙66(9万吨/年连续聚合+1万吨/年间歇聚合+1万吨/年间歇成盐)装置;储运设施包括:中间原料罐组及泵区、尼龙66产品库房;公用工程设施包括:新建装置变电所、装置机柜间、采暖换热站(改造)、导热油站、焦油焚烧系统等配套设施;厂区内设施包括:道路、绿化、厂区给排水及消防管网、厂区工艺及热力管网、厂区内供电及道路照明、厂区内电信等工程。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双通道自动电位滴定仪4台、自动电位滴定仪2台、气相色谱仪2台、差热扫描量热仪1台、自动折光率仪1台、库仑法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1台,共11台。详见附件相关询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估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20万元。
2.3使用功能、技术要求、质量要求: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4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10 万吨/年尼龙66项目现场或指定地点。
2.5交货日期:2025年5月30日。
2.6返回资料时间:中标通知书下达后5日内提交初版返资,中标通知书下达后12日内完成全部返资。
2.7付款方式:
(1)预付款:买卖方双方在签订合同后45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
(2)到货款:货物到达项目现场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供合同总金额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到货款;
(3)调试款: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并收到业主签发的中交证书后,6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调试款;
(4)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6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价10%的质保金。
2.8质保期: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合格后12个月或设备全部抵到现场后18个月,以先到为准。
2.9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场后配合安装和调试工作、试运转(包括制造车间和安装现场)以及开车的服务及培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1.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石油合格供应商资格,其准入资格须在有效期内且供应商状态为“正常”。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2.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所报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3.3业绩要求:
制造厂家或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相同或相似石化项目的成功应用业绩,要求与每种投标类型物资一致的业绩不少于5台。制造厂家或投标人(可提供代理厂家业绩)应提供业绩详细说明:包括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名称,建设地点,供货范围等,并提供合同附件以及业主方联系人和联系方法。未能提供此部分详细信息的,业绩将视为无效。
3.4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4.4 开标当日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其他要求:(以下未按要求提供承诺书,投标将被否决)
3.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5.2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3.5.3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无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和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企业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如有隐瞒不报或虚假承诺,其投标将被否决。
3.5.4 投标人在任何行业应用案例中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均未发生过安全运行事故(包括其成套设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5.5 投标人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专利者需提供专利证书),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投标人如无专利证书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5.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必须承诺按招标人数字化交付的要求执行,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7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返资时间安排提供相关图纸及资料。
3.5.8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所有设备及主要材料的分供商满足建设方关于物资分供商的规定和要求,且不再提出因建设方分供商与投标人分供商选择不一致而产生的价格差异所导致的合同变更。
3.6 投标人如不满足技术要求中加“*”的关键条款,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23:59,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为1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1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F7座 |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F7座 |
邮 编:110167 | 邮 编:110167 |
联 系 人:张晨晨 | 联系人:林瀚 |
电 话:15841910562 | 电话:024-81572366 18641399849 |
电子邮件:zhangcc-ly@cnpc.com.cn | 电子邮件:lp8641399849@163.com |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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