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三峰御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活性炭(碘吸附值900)供货(第二次)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zb-24-223w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懿阳1858006111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铧明1592386197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重庆三峰御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活性炭(碘吸附值900)供货(第二次)澄清公 告 (招标编号:SDZB-24-223W) 一、内容: 详见附件《重庆三峰御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活性炭(碘吸附值900)供货(第二 次)澄清公告》 延期开标:2024-08-09 14:3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重庆三峰御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三峰御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太洪场村 联 系 人:刘懿阳 电 话:18580061118 电子邮件:sanfengyulin@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 联 系 人: 魏铧明 电 话: 15923861976 电子邮件: 204199105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重庆三峰御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活性炭(碘吸附值900)供货(第二次) 澄清公告 各投标单位: 现对“重庆三峰御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活性炭(碘吸附值900)供货(第二次)”澄清 如下: 1、将招标文件比选公告3.竞选人资格要求中“(1)生产企业投标的需持有有效营 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活性炭生产;生产厂家提供2022年以后(含2022年)的合计销售量 不低于500吨活性炭销售合同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鲜章)。(2)竞选人为代理商、经 销商或贸易商的,需具备生产企业对该类产品的直接销售权并提供对本次竞选的授权委托 书原件;代理商、经销商或贸易商提供2022年以后(含2022年)的年合计采购量不低于500 吨的活性炭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必须是与生产厂家直接签定的,且提供各采购合同生产厂 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修改为“(1)生产企业投标的需持有有效营业 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活性炭生产;生产厂家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后的合计销售量不低于500 吨活性炭销售合同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鲜章)(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2022年1月1日,实际执行时间在2022年1月1日以后,生产企业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后的实际结算发票复印 件)。(2)竞选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或贸易商的,需具备生产企业对该类产品的直接销售 权并提供对本次竞选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商、经销商或贸易商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后 的合计销售量不低于500吨的活性炭销售合同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鲜章)(若合同签订 时间早于2022年1月1日,实际执行时间在2022年1月1日以后,代理商、经销商或贸易商提 供2022年1月1日以后的实际结算发票复印件),采购合同必须是与生产厂家直接签定的,且提供各采购合同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将 招 标 文 件 第 三 章 评 比 办 法 ( 综 合 评 估 法 ) 中 3.2.1 (3)的评审选准“提供2023年1月1日以后的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活性炭检测报告 (检测指标包含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活性炭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第一至八项)满足本招标文件 第 五 章 活 性 炭 技 术 标 准 和 要 求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化 工 行 业 标 准 CJJ/T 212- 2015》的标准,得25分;不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活性炭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 国 化 工 行 业 标 准 CJJ/T 212- 2015》标准中第1至8项任意一项或检测报告缺项,其投标将被否决,不得参加竞选。”修改 为“提供2023年1月1日以后的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活性炭检测报告(检测指标 包含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活性炭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第一至八项)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活性 炭 技 术 标 准 和 要 求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化 工 行 业 标 准 CJJ/T 212- 2015》的标准,得25分;不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活性炭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 国 化 工 行 业 标 准 CJJ/T 212- 2015》标准中第1至8项任意一项或检测报告缺项,技术部分得分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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