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林甸县交通运输局国道绥满公路黄牛场至林甸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先行用地和土地征收服务公告
金额
59.83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中
林甸县交通运输局国道绥满公路黄牛场至林甸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先行用地和土地征收服务公告
预算金额:¥598395
竞采最高限制:¥598395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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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绥满公路黄牛场至林甸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先行用地和土地征收服务,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展开
项目名称:国道绥满公路黄牛场至林甸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先行用地和土地征收服务
服务周期:153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按照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确定并列明具体评审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按照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确定并列明具体评审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最低评标价法。 1、询价小组对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合格的为有效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不合格,按响应无效处理。若项目询价公告中要求潜在供应商仅线上提交报价的,则潜在供应商均被视为已承诺能够满足本项目所有条款及需求,即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表) 2、以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基础,按照询价通知书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等因素折算后响应报价中,得出评标价(评标价仅用于价格评审,成交金额以实际报价为准); 3、询价小组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标价最低的即为成交供应商(最低价相同的情况,方案最佳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4、评审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竞采最低限制:¥580443.15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各乡镇
报名开始时间:2023-05-30 00:26:16
报名结束时间:2023-06-01 09:30:00
发布时间:2023-05-29 21:26:16
采购编号:HLJGCYC19990100Z20231304494
采购单位:林甸县交通运输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潜在供应商需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土地管理或土地规划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400-02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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