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研外站维修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喷刷涂料自动排气阀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圈梁履约保证金施工措施道路塑料管砖基础施工总平面布置回填砂块料楼地面施工现场保卫消防设施仓储投标预备会檩条保温隔热材料临时设施钢筋混凝土模板复合材料门供材料费采暖保护性拆除分包供水整体设计木檩失业保险费闸阀易燃易爆的材料拆除拆除防盗门电气螺纹阀门截止阀电渣压力焊灯具拆除分部小计砌筑规范编制压力容器消防设备土建工伤保险费机动车船艇驾驶现场办公加工车间多孔砖墙支撑社会保险费铜质球阀商服资源配备计划爆破荧光灯土方土方砌筑砌筑内装地面生育保险费支架安拆卫生踏勘现场内装内装型材屋面潜水补充工程咨询内墙涂料窗台板余方弃置总承包服务费砂砾垫层干铺施工组织设计矩形柱木屋架冷挤压套筒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瓦斯检验住房公积金计费耐水腻子防滑地砖二次搬运费冬季施工机具过梁回填方安全文明施工费保温隔热屋面工程质量检测难点分析起重防火卷帘门脚手架搭拆刮腻子小计措施保温隔热墙面项目经理排水带形基础胶粘剂劳动对象窗门墙面粘砖系统调试腾空房屋基础梁矩形梁锅炉移位供电外墙外墙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配线机械连接防火卷帘(闸)门调节阀夜间施工费冬季施工增加费焊接法兰阀门细石混凝土钢筋科研外站维修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配管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原土回填生活生产项目干硬性水泥砂浆结合层建筑登高架设质量保证金屋面屋面
金额
87.93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sd-gc-2023-012
预算金额88.08万元
招标公司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石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亿晟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13089716593
中标公司黑龙江省元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7.9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研外站维修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YSD-GC-2023-012(招标文件编号:YSD-GC-2023-012)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研外站维修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省元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井街胡同26号3单元3层3室
中标(成交)金额:87.936455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黑龙江省元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研外站维修工程项目 | 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研外站维修工程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 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 张亮 | 黑22316164115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学军、朱延波、齐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2〕1980号)等文件规定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673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平台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阿木尔镇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方式:石先生13114576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亿晟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柒零捌零城仕公馆B3商服
联系方式:王女士13089716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1308971659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研外站维修工程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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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大兴安岭地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20日 15:1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学军、朱延波、齐新 | ||
总成交金额 | ¥87.936455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089716593 |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阿木尔镇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石先生13114576282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亿晟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柒零捌零城仕公馆B3商服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女士13089716593 | ||
附件: | |||
附件1 | 工程量清单.rar工程量清单.rar | ||
附件2 | 磋商文件12.docx磋商文件12.docx |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研外站维修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YSD-GC-2023-012
采购人: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亿晟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
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0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2
第四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44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60
招标文件审查表
项目名称 | 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研外站维修工程项目 | |
招标内容 | 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研外站维修工程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
采 购 人 | 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
采购代理机构 | 黑龙江亿晟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采购人(盖章): |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研外站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研外站维修工程项目应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柒零捌零城仕公馆B3号商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2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SD-GC-2023-012
2、项目名称: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研外站维修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国投资金;880854.92元
5、采购需求: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研外站维修工程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7、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供应商骗取成交资格,成交无效;
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本项目须落实扶持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获取磋商文件
情况说明:由于现阶段处于疫情防控期内,为避免人员聚集,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为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本项目无须到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单位,可于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4日,每日08时30分至16时00分(法定假日除外)将营业执照、建筑工程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信息(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联系电话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及编号)发送至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ysdxmgl77@163.com),发送成功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投标单位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0日9时30分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柒零捌零城仕公馆B3号商服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一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阿木尔镇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方式:13114576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亿晟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柒零捌零城仕公馆B3号商服
联系方式:13089716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089716593
邮箱:ysdxmgl77@163.com
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预算金额:国投资金;880854.92元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系人:石先生联系电话:13114576282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亿晟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柒零捌零城仕公馆B3商服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13089716593 | |
1.1.4 | 项目名称 | 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研外站维修工程项目 | |
1.1.5 | 工程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1.1.6 | 现场管理机构 | 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
1.1.7 | 代建机构 | 无 | |
1.2.1 | 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 国投资金;880854.92元 | |
1.3.1 | 工程内容 | 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研外站维修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1.3.2 | 计划工期 | 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
1.4.1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供应商骗取成交资格,成交无效;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本项目须落实扶持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 | |
1.10 | 投标预备会 | □召开√不召开 | |
1.11 | 分包 | □允许√不允许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 |
2.2.1 | 投标截止时间 | 同开标时间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9000.00元(玖仟元整)支付形式:公对公基本账户转账。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电汇或转账必须由投标单位企业基本账户转出;电汇或转账时,投标单位需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编号(可简写,如分标段,还需注明标段)。开户行相关信息(1)户名:黑龙江亿晟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花江支行 (3)开户账号:08037201040027220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开标前(以银行实时进账单为准),未按时到账及未到账的供应商按其投标无效处理。 | |
3.7.5 | 投标文件分数 |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版:U盘1份 Word版及PDF版注:电子版投标文件应包含纸质版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柒零捌零城仕公馆B3商服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0日9时30分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柒零捌零城仕公馆B3商服投标单位参会代表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应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还应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疫情控制期间仅限一人出场。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有关技术、经济专家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黑龙江亿晟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专家库随机抽取; | |
7.3.1 | 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和付款方式 | 1、担保的形式:公对公基本户转账。2、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自行约定。3、质保金:甲乙双方自行约定。4、付款方式:与甲方签订合同时商谈。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类似项目 | 建筑工程项目。 | |
10.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根据有关规定和委托方意见,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交纳;2.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2〕1980号)等文件规定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如中标单位自愿放弃中标,代理费不予退还,并出具自愿放弃承诺书。 | |
注 |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资格审查原件,应将磋商文件所规定的除身份证外的所有资格审查原件放置密封档案袋或密封档案盒中,并在密封袋外面贴上A4纸,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如有)、投标企业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 ||
注 | 磋商文件未尽事宜,待产生中标单位后,按招标人要求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七部委联合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律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投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止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1.6.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1.7.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11分包
1.10.1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12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通知。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己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通知。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承诺书
(9)资格审查资料
(10)其他材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5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保证金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形式递交。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详见招标公告。按照相关文件执行,由招标人及监督人在招标代理机构的辅助下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具体审查内容,详见资格审查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投标人不可以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正本与副本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打印,并按章节编制目录并在目录中标明正文各章节页码,以利查阅(附件可不编页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必须胶成册。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3.7.5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应分别密封在三个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并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及“电子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内层密封后,再密封在一个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密封章。
4.1.2投标文件封套应写明以下内容:
(1)所投标段名称和项目编号;
(2)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
(3)“在年月日时前不得拆封”的声明。
4.1.3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未按要求标注的投标文件,所发生的未知情况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参会代表的要求准时参与投标。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
(3)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
(7)招标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现场推荐一名评标主任,负责组织专家评审。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推荐1名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2中标通知
7.2.1在本章第3.3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担保
7.3.1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款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
(1)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
(2)投标人从其他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
(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
9.2.2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4)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磋商及确定成交办法
10.磋商
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响应文件。
10.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0.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0.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0.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0.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1.磋商小组
11.1磋商小组的组成。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应推举一名主任主持现场评标活动。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
11.2磋商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
(三)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错误、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要逐级请示批准后,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2.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2.1递交响应文件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已按规定签署,是否有计算错误。响应文件中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12.2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审查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相关内容。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报价将被拒绝。
12.3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且没有重大偏离。
13.响应文件的澄清
13.1磋商小组将对全部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13.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3.4此书面文件将构成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14.成交方法和原则
14.1磋商小组在综合评定供应商的各项指标的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有执行合同能力。
14.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无效:
(1)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的;
(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报价时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及材料原件,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供的;
(7)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正本中无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
(8)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胶装响应文件的;
(9)报价有效期短于本文件规定期限的;
(10)采用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报价的;
(11)报价供应商有被列入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等(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12)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报价,其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4.4成交原则:
14.4.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4.4.2评审办法及细则
A评审办法说明: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B出现以下情况者不给分:
未按评分细则要求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原件的;
②评分细则要求提供而响应文件中没有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的;
证(或证明材料)、企不相符的。
C对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最终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涉及多个产品制造商不唯一的应逐一提供声明函。如提供不全的,则只对提供声明函且符合要求的产品执行价格扣除。符合此条件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注明。
D评分细则:
资质审核内容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有一项不合格,不进行详细评审,按无效标处理) | (1)营业执照 | 证企相符且有效;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有一项不合格,不进行详细评审,按无效标处理) | (2)资质证书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有一项不合格,不进行详细评审,按无效标处理) | (3)安全生产许可证 | 证企相符且有效;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有一项不合格,不进行详细评审,按无效标处理) | (4)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入库成功截图 | 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有一项不合格,不进行详细评审,按无效标处理) | (5)信用查询 | 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近三年(指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前三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有一项不合格,不进行详细评审,按无效标处理) | 以上(1)至(5)项开标时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密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同时(1)至(5)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与投标文件(pdf)中提供扫描件或纸质版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不一致或者未提供原件及原件不齐均视为资格评审不合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由招标人及监督人在招标代理机构的辅助下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具体审查内容,详见资格审查表。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有一项不合格,不进行详细评审,按无效标处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有一项不合格,不进行详细评审,按无效标处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有一项不合格,不进行详细评审,按无效标处理)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有一项不合格,不进行详细评审,按无效标处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有一项不合格,不进行详细评审,按无效标处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有一项不合格,不进行详细评审,按无效标处理)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有一项不合格,不进行详细评审,按无效标处理)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有一项不合格,不进行详细评审,按无效标处理) | 投标价格 | 1.投标价格低于(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采购预算控制价。2.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等均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相应要求计入投标报价。3.足额计取不可竞争费用。4.企业管理费、利润不得超出(不含等于)规定标准的上限及下限。5.税率按照国家最新营改增方式计取。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有一项不合格,不进行详细评审,按无效标处理) | 承诺 | 有“项目经理承诺书”有“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承诺书”有“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承诺书”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技术部分67.0分 商务部分3.0分 报价得分30.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并且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技术部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8分) | 供应商提供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的得8.0分,未提供不得分。所提供的案措施中每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的扣1分 | |
技术部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 | 供应商提供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的得6.0分,未提供不得分。所提供的案措施中每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的扣1分 | |
技术部分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 | 供应商提供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的得6.0分,未提供不得分。所提供的案措施中每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的扣1分 | |
技术部分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 | 供应商提供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的得6.0分,未提供不得分。所提供的案措施中每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的扣1分 | |
技术部分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6分) | 供应商提供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的得6.0分,未提供不得分。所提供的案措施中每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的扣1分 | |
技术部分 | 资源配备计划(7分) | 供应商提供资源配备计划,有人员、设备、材料配备计划,计划全面、可行的得7.0分,未提供不得分。所提供的案措施中每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的扣1分 | |
技术部分 | 施工总平面布置(7分) | 供应商提供施工总平面布置的得7.0分,未提供不得分。所提供的案措施中每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的扣1分 | |
技术部分 | 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7分) | 供应商提供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符合本工程特点,工序逻辑关系清晰、明确,持续时间合理,编排内容细致、全面、可行的得7.0分,未提供不得分。所提供的案措施中每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的扣1分 | |
技术部分 | 重点、难点分析和专项方案(8分) | 供应商提供重点、难点分析和专项方案的得8.0分,未提供不得分。所提供的案措施中每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的扣1分 | |
技术部分 | 冬季、雨季施工措施(6分) | 供应商提供冬季、雨季施工措施的得6.0分,未提供不得分。所提供的案措施中每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的扣1分 | |
商务部分 | 类似业绩(3分) | 1.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 2.证明文件为同类业绩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材料不清晰或未加盖公章,不得分。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3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
附录A | 否决投标条件 |
注:(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大学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即:评标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0%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有关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符合性评审内容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1 | 报价内容 | 报价内容及工程量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2 | 商务条款 | 报价是否合理,有无恶意低价竞标,是否超预算金额 |
3 | 商务条款 | 合同履约期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4 | 商务条款 | 工期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5 | 商务条款 | 质量要求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6 | 商务条款 | 项目地点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8 | 其他实质性要求 | 报价有效期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9 | 其他实质性要求 | 响应文件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并签署 |
10 | 其他实质性要求 |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注:评审小组根据以上符合性内容进行审核,审查时以响应文件为准,上述各项合格可进入详细评审,审核结果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详细评审。 |
15.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15.1从磋商开始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和比较供应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5.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磋商方向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3根据磋商情况,磋商小组将确定最后报价的截止时间,晚于截止时间递交的报价无效。
15.4供应商提出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D其他
16.签订合同
16.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6.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6.3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4合同由采购人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传黑龙江省财政部门备案。
16.5采购人负责合同的审核、签订、履约及验收工作,黑龙江省财政部门负责对合同签订、合同履约及验收进行监督检查。
17.资金结算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金结算。
18.付款方式
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商谈。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照)
本次招标给定合同仅供招标人、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参考使用,具体合同内容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可自行拟定、删减、添加。但所列合同条款不得背离、更改本次招标的实质内容。
合同编号: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
工程类
采购单位(甲方)采购计划号;
供应商(乙方)招标编号;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6、工程质量:
7、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小写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源、电源等施工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施工中使用的水费、电费在结算时予以扣除。提供存放所用材料的场
地。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应由甲方办理的消防等申请、批件手续或委托乙方代办理,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本工程质量、材料、工程进度等合同履行监督检查、认证工作,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如乙方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经甲方代表指出后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严重的停止执行合同。
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监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天内交甲方审定。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应由乙方办理的工程质量检测等报批手续和支付费用。
2、本工程项目班子成员包括:。其中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姓名:、级别:、职务(职称):,技术负责人姓名:、职称:。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相符。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增减项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提供甲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变化清单。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施工中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工程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材料供应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本工程项目所用材料、设备应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尤其是胶粘剂、涂料等产品必须是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2、甲方指定材料种类、品牌、规格、型号和单价等,由乙方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并承担材料采购、运输和保管费。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用于本工程,不准挪作他用。
3、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明,甲方应予签字认可。
第五条工期保证
1、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保证该工程按时竣工。
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提前竣工费用另签协议。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甲方责任,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可顺延。
5、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或未按本合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工期可顺延。
6、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工程质量和验收
1、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质量,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检测手续,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报告。
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3、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如不及时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4、工程竣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申请,约请甲方和有关部门对本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可采取全面验收和抽检验收方法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由:。如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在验收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日内及时予以解决。造成工程顺延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提供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年月日前;提供竣工图纸时间和份数为:年月日前,份。
6、政府采购中心参与组织的工程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应向财政部门建议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第七条付款方式和结算
1、资金性质:
2、付款方式:
3、工程结算形式。
4、工程竣工结算:
第八条质量保证金
甲方应在工程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在预付尾款中按本合同合计金额%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九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第十条工程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年。
2、质量保修期间,由于施工质量等发生的问题,需要维修时,乙方无偿负责保修。乙方收到甲方保修通知日内,进行保修。
3、质量保修期间,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负责维修,甲方负责支付人工和材料费用。乙方收到甲方维修通知日内,进行维修。
4、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延期开工或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违约金。
2、甲方自筹资金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拨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由于甲方提供或确定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本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甲方未办理验收手续,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6、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乙方应补偿甲方因逾期竣工所造成的损失。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并负责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8、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和现场堆放的物品及工程成品,如保管不当造成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11、乙方拒不执行保修期责任和服务承诺,甲方有权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2、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按规定程序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3、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采取以下()种方法解决,
A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向人民法院诉讼。
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文件组成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外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合 同 附 件 | ||||||
工程类 | ||||||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 ||||||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 ||||||
3、保修期责任: | ||||||
4、其他具体事项: | ||||||
甲方(章) | 乙方(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
附件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量清单(后附)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2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除另有约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根据招标设计图纸计算的用于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规定,按施工图纸计算的有效工程量。
1.3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
1.4工程价款的支付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
1.5按国家最新营改增政策文件执行。
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响应文件外封皮
正本/副本
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研外站维修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YSD-GC-2023-012
政府采购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在我方充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元
RMB¥:元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
安全文明施工费RMB¥:元
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部分)RMB¥: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RMB¥:元
建造师:,证书编号:,身份证号:。
2、工期:(总工期天),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天。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4、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
序号 | 条款内容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
2 | 计划工期 | ||
3 | 质量标准 | ||
4 | 投标有效期 | ||
5 | 补充工程 | ||
6 | 履约保证金 | ||
7 | 质量保证金 | ||
8 | 质保期 | ||
9 | …… | ||
投标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 面 积(平方米) | 位 置 | 需用时间 |
(一)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项目经理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由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称职,对工程及招标人造成严重影响和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我单位由于人、材、机等配备不足,影响施工工序要求的,建设单位可以调用机械设备、技术人员和施工材料,帮助完成相关工序,发生的一切费用从我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如我单位中标,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按招标人要求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按标准化工地要求,布置施工场地,如未达到标准,在接到书面整改通知后,当日整改不到位的,建设单位可以指派其他施工队伍,帮助整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从我单位工程款中扣除。如达不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标准,我方愿意接受招标人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如我单位中标,本工程将按招标人要求制定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措施,如未按要求制定,我方愿意接受招标人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九、资格审查资料
(附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其他材料
十一、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二)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盖章):
日期:
[注意]凡递交此声明函的,须提供报价单位最近年度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会计(审计)报表原件,并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否则此声明函无效。十二、监狱企业声明函(如适用填写,不适用不用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我单位(单位名称)为该文件中所指的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本单位参加(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随函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本声明函无效。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填写,不适用不用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凡递交此声明函的,须同时提供满足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此声明函无效,其价格不给予扣除。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日期:年月
最后报价书格式
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书
注:此报价书须于代理机构规定的截止时间内投入报价箱中。晚于截止时间或放弃报价的供应商最后报价无效,以初始报价为最终报价。
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黑龙江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研外站维修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YSD-GC-2023-012
注:如有调整,后附调整明细,格式自拟。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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