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关于苏州城区水运管理视频监控外场设施维护项目磋商采购公告(SZJC2022-C-178)
金额
249.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jc2022-c-178
预算金额249.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定森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宋艳婷0512-6982089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30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项目地区:苏州市
发布时间:2022-12-19 截止时间:
采购商:
项目概况
苏州城区水运管理视频监控外场设施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JC2022-C-178
2.项目名称:苏州城区水运管理视频监控外场设施维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贰佰叁拾玖万陆仟元整(2396000.00 元)
5.最高限价:贰佰叁拾玖万陆仟元整(2396000.00 元)
6.合同履行期限:维保服务的时间为1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7.采购需求:
随着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建设使用实践的不断深入,安全技术防范已成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技术防范体系建设,在构建防、控、管一体化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苏州城区水运管理视频监控外场设施的正常工作,促进苏州城区水上交通监管的各个水系的港航互通、联接成网,改善航运质量和航运效率,保障航行中船只安全和航行平安,保障水域畅通无阻,起到积极且重要的作用。
通过苏州城区水运管理视频监控外场设施,水上交通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视频图像及时了解重点水域、码头、航道等区域交通运输通行、游客码头管理等安全情况,在发生应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指挥调度现场。特别是能够帮助实时了解苏州城区水上交通的运行状态,能够帮助及时发现各航段存在的运行安全风险、自然灾害风险及其他影响水域交通运行的异常情况。通过对重点水域进行实时监控和交通运行数据分析,对发生突发事件水域进行监控,可以帮助实现苏州水域异常事件检测,为突发事件处置提供数据辅助支持,从而提升苏州水上交通管理水平,改善全市内河水域通航秩序,增强苏州水上应急搜救能力,减少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从而实现安全、环保的目标。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CA办理
1.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1.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1.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4006776800;QQ:3269174593、3064437102;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QQ:3048755361、895706745。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现场签到: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响应授权资料等原件进行现场签到。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响应授权资料等原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2.响应文件现场解密: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解密,解密限时5分钟内,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3.供应商现场签到时间:2022年12月30日10点00分-10点30分(北京时间);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5.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3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
3.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具体部署,请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各方主体,实时关注苏州疫情防控的有关信息和通知通告,须持“健康码”绿码及符合防疫要求的“行程卡”进入开评标场所。如系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到苏州后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一定的观察等方面措施,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参加政府采购相关活动。
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八、对本次采购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苏州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
地 址:南环东路 1 号
联系人:王定森
联系电话:19962661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0512-69820892、0512-69820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艳婷/方思然
电话:0512-69820892、0512-69820882
苏州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2022年11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2022年11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采购预算
(万元)
预计采购月份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备注
1 2023年苏州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驻场服务项目 2023年苏州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7*24小时驻场服务,主要服务事项有:开展接入单位的系统、设备定期巡检、普查、登记工作、紧急故障排查、数据备份、视频会议保障、点调信息化保障、应急事件信息化保障等服务内容。 60 2022-12
2 苏州城区水运管理视频监控外场设施维护项目 开展对苏州城区水运管理视频监控项目所建设的外场设备及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主要包括:对项目涉及的监控、网桥、风光设施等智能设备进行巡检维护及设备更换,铁塔租赁,自建杆件及供电设施的巡检与维护,网络通信费用等服务。 249.6 2022-12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
2022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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