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48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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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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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00.00 | 1(项) | ¥480,000.00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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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2024-04-16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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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2024-04-16 11:00:00(北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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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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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1、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PDF电子文档一份。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供应商纸质响应文件辅助评审。
3、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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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并通过专家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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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付地点: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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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货方式:
采购人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的约定进行综合验收。
以上所述各项验收工作,采购人在接到成交供应商正式申请后,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验收工作;超过30日且未组织验收或未向申请方提出书面质疑的,自动视为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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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劳务费、措施费、成果审查费、专家咨询费、技术服务费、加班费、办公设施费、通讯费、交通费、管理费、保险、风险费、发票税费、利润、材料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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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同金额75%的发票以及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甲方对项目合同、项目实施方案、发票、担保函等付款材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75%的预付款。
(二)项目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甲方开具合同金额25%的发票,甲方对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付款材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25%的合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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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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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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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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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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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86366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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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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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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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89188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