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九原工业园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97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九原工业园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九原工业园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包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ZY-NMZB-2023-385
2.2 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厂一座,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44.79亩。包括全部水处理设施、泥处理设施、附属设施。其中,污水处理系统:总规模2万立方米/日,水源为九原工业园区新建企业生产废水。再生水处理系统:再生水厂总规模5万立方米/日,水源为前述污水系统尾水2万立方米/日,一级A标准尾水3万立方米/日。处理后的再生水主要用于九原工业园区新建企业生产用水。
2.3 招标内容:符合但不限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5号文件)的相关服务内容,最终以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委托的工作事宜为准。
1.工程发承包阶段: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等相关工作。
2.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工程实施阶段合同价款调整;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审核、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等相关工作;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3.工程结算审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造价确定条款,即合同价、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洽商等事项编制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4.竣工决算编制:计算完成整个项目所需的费用,出具反映基本建设工程的建设时间、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投资情况、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以及配合建设单位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审计。
2.4 计划投资:19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3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把以下资料盖章扫描成一个PDF,附件名称为投标人全称,发送至nmgzyxt@163.co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审核通过后,我公司会联系投标人。届时请投标人准备一份资料单面打印逐页盖章邮寄或送至我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资料需单面打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单位公章必须是公司注册所在地公安局审批刻制的印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
(1)获取文件登记表(含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5)开户许可证(如企业当地已取消开户许可证,请投标人出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基本账户说明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注: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4注: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费:中标人需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纳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一交易服务费(不足500按500元收取),并将汇款底单扫描发至nmgzyxt@163.com 。
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项目负责人:赵玉信(0472-6140115)
开票咨询:0471-347301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黄河大街83号甲,民族东路与黄河大街以北区间路钉子路口东中国二冶西门北副楼六楼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平台包头分场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网(http://nmgcqjy.ejy365.com/)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兵工路兵工佳苑西侧50米
联系人:徐建强
电话:0472-6171833
招标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室
联系人:杨睿
电话:0472-5199098转801
2023年11月21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九原工业园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包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ZY-NMZB-2023-385
2.2 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厂一座,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44.79亩。包括全部水处理设施、泥处理设施、附属设施。其中,污水处理系统:总规模2万立方米/日,水源为九原工业园区新建企业生产废水。再生水处理系统:再生水厂总规模5万立方米/日,水源为前述污水系统尾水2万立方米/日,一级A标准尾水3万立方米/日。处理后的再生水主要用于九原工业园区新建企业生产用水。
2.3 招标内容:符合但不限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5号文件)的相关服务内容,最终以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委托的工作事宜为准。
1.工程发承包阶段: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等相关工作。
2.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工程实施阶段合同价款调整;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审核、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等相关工作;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3.工程结算审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造价确定条款,即合同价、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洽商等事项编制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4.竣工决算编制:计算完成整个项目所需的费用,出具反映基本建设工程的建设时间、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投资情况、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以及配合建设单位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审计。
2.4 计划投资:19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3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把以下资料盖章扫描成一个PDF,附件名称为投标人全称,发送至nmgzyxt@163.co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审核通过后,我公司会联系投标人。届时请投标人准备一份资料单面打印逐页盖章邮寄或送至我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资料需单面打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单位公章必须是公司注册所在地公安局审批刻制的印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
(1)获取文件登记表(含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5)开户许可证(如企业当地已取消开户许可证,请投标人出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基本账户说明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注: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4注: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费:中标人需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纳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一交易服务费(不足500按500元收取),并将汇款底单扫描发至nmgzyxt@163.com 。
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项目负责人:赵玉信(0472-6140115)
开票咨询:0471-347301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黄河大街83号甲,民族东路与黄河大街以北区间路钉子路口东中国二冶西门北副楼六楼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平台包头分场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网(http://nmgcqjy.ejy365.com/)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兵工路兵工佳苑西侧50米
联系人:徐建强
电话:0472-6171833
招标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室
联系人:杨睿
电话:0472-5199098转801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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