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401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1/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99002021agk000668
预算金额409.00元
招标公司山西省体育局
招标联系人袁云清
招标代理机构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侯诚成
中标公司山西海森澳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1499002021AGK000668
二、项目名称: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项 | 投标报价:4010080.00(元) | 山西海森澳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长治市城北西街191号高新区德式工业园区 | 91140400MA0GR62E2Q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 | 伸背器 | 澳瑞特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24 台 | 9000 | 1056*596*1845(mm) JS-0501YD |
2 |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 | 上肢牵引器 | 澳瑞特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24 台 | 11000 | 650*810*3050(mm)T811BD |
3 |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 | 太极揉推器 | 澳瑞特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24 台 | 8300 | 1445*1190*1820(mm) JS-0285BD |
4 |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 | 肋木 | 澳瑞特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24 台 | 8050 | 1310*250*3050(mm) JS-0244TD |
5 |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 | 腰背按摩器 | 澳瑞特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24 台 | 8350 | 965*700*2050(mm) JS-0502BD |
6 |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 | 仰卧起坐板 | 澳瑞特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24 台 | 9680 | 1460*520*1450(mm) T829D |
7 |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 | 拉伸训练器 | 澳瑞特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24 台 | 34500 | 1294*1312*2680(mm) JS-1910D |
8 |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 | 俯卧撑提膝训练器 | 澳瑞特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24 台 | 16000 | 2132*850*2432(mm) JS-0238AD |
9 |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 | 按摩揉推器器 | 澳瑞特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24 台 | 8300 | 495*345*2050(mm) JS-0503YD |
10 |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 | 告示牌 | 澳瑞特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16 台 | 6600 | 705*250*1920(mm) JS-0200 |
11 |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 | 三位扭腰器 | 澳瑞特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24 台 | 9695 | 1253*1125*1810(mm) JS-0284YD |
12 |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 | 不锈钢公园椅 | 澳瑞特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66 个 | 2980 | 1.5*0.5*0.75(m) JS-1920D |
13 |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 | 智能健身驿站 | 澳瑞特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1 套 | 214000 | 7500*6620*5888(mm) JS-0291HM |
14 |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 | 索引标识 | 澳瑞特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240 块 | 200 | 500*200(mm)JS-0016 |
15 |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 | 骑行道系统 | 澳瑞特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1 套 | 100000 | / QX-001 |
16 |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 | 智慧互动大屏 | 澳瑞特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16 个 | 20000 | 90*150(cm) DP-001 |
17 |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 | 边缘计算工控一体机 | 澳瑞特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16 个 | 4800 | 50*80(cm) GK-00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姝,田欢喜,张丽霞,冀晓梅,张文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招标收费标准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95%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570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体育局
地 址:太原市大营盘体育路7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袁云清
项目联系方式:0351-7686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11号世贸中心A座22层2210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侯诚成
项目联系方式:15513685332
附件信息: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docx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docx
157.5K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1499002021AGK000668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 山西省体育局 (盖单位章)
采购代理机构: 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日期:2021年08月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2
第四章 商务技术要求 27
第五章 采购需求 28
第六章 合同原则 2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34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
(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于2021-09-23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1499002021AGK000668
项目名称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
包序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包基本概况介绍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 | 1 | 项 | 409.34 | 详见招标文件 | 409.34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运输、安装、配送、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资格要求
包1: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GB 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投标证明书。
包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1-08-27至2021-09-02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位置:“首页-办事指南”
(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1/index.html)。
3、招标文件售价:0元,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按项目缴纳, 50000;
投标人应于2021-09-23 09:30: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招标方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支付宝、微信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若以网银、电汇方式交纳的,请在网银、电汇底单用途栏中备注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 | 5000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兴华街支行 | 141000570012018009155 | 银行电汇、银行汇票、转帐支票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2021-09-23 09:30:00(北京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西省体育局
地址:太原市大营盘体育路7号
联系方式:0351-7686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11号世贸中心A座22层2210室
联系方式:15513685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诚成
电话: 1551368533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序号 | 内 容 | 要 求 |
1 | 项目名称及数量 | 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四 |
2 | 信用记录 |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
3 |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
4 | 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 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0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 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
5 | 正版软件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 (1)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2)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
6 |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 | 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 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7 | 答疑与澄清 |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
8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不允许进口产品 (1)按《招标采购公告》四,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
9 | 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 | 转包:否 分包: 不允许分包 |
1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包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请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
11 | 是否现场踏勘 | 不组织现场踏勘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段的对应内容。 |
12 | 是否提供演示 | 不进行演示 系统演示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段的对应内容。 |
13 | 是否提供样品 | 要求提供样品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段的对应内容。 |
14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文件由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组成。 |
15 | 中标结果公告 |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16 | 投标保证金 | 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采购公告》七规定交纳。若一次投多个标段,只需交纳一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按所需保证金最大额的标准交纳为准)。 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保证金电汇底单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方以电汇或转账等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 |
17 | 合同签订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18 | 履约保证金 |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19 | 付款方式 | 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各标段的商务要求表 |
20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 |
21 | 投标文件的接收 |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纸质投标文件5份(应由电子投标文件导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 1、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通知(加盖公章)招标方,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22 |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 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招标收费标准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收取。 |
23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项目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采购人” 系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货物、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4、“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
(三)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
1、授权代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业绩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或投标人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
(五)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
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招标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招标方将不予受理。
2、招标方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招标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等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1、资质文件
(1)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含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
(5)上一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财务审计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并且要有审计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复印件或影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专用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
(6)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纳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7)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纳凭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8)联合投标协议书(若需要);
(9)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需要);
(10)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
2、技术及商务文件
(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
(2)投标项目明细清单(含货物、服务等);
(3)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4)项目总体解决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等);
(5)项目实施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人力资源安排、项目组人员清单等);
(6)列入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的证明资料(若有);
(7)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8)售后服务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驻点人员情况等);
(9)技术培训计划(若有);
(10)投标人履约能力(可包含且不限于技术力量情况、投标人各项能力证书);
(11)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
(12)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3、报价文件:
(1)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3)小微企业声明函、网页证明资料(若有,格式见附件);
(4)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报价明细表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中不得出现项目报价信息,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包装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规定的份数分别编制并按A4纸规格分别竖面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招标方提倡双面打印或书写。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人应按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分类分别单独密封封装。投标文件封装后,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报价
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
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货物、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投标报价总价金额到元为止,如投标报价总价出现角、分,将被抹除。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保证金形式:网银、汇票、电汇、转账支票。
3、招标方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若以网银、电汇方式交纳的,请在网银、电汇底单用途栏中备注项目编号。
4、招标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需提供保证金付款凭证或电汇底单。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index.html,位置:“首页-网上办事指南-其他-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程序-财务程序(一)”。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七)串通投标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
6、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该清单内产品的;
7、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中出现投标价格信息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8、标段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段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
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0、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
11、未按本章“二、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五点投标报价要求报价的;
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3、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
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九)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三、组织开、评标程序及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程序
(一)组织开标程序
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应参加开标会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如不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1、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2、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并进行确认,在30分钟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开标结果。
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标。
(二)组织评标程序
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
2、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依据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评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评标。
3、采购人代表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以开标当日为准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
4、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招标方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5、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
6、评审结束后,招标方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
(三)评审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4、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5、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授权代表未到场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
6、评审人员需对招标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
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四、评审原则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投标人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
3、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或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招标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投标人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投标人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型号均相同且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多家供应商中,有一家供应商的报价达到50%以上,提供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供应商均按一家供应商认定。
五、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原则
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方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方签发书面《中标通知书》,服务台根据报名时预留地址寄送中标通知书。
六、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方作为合同签订的鉴证方。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七、货款的结算
货款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货款打入中标商账户。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二、分值的计算
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分+技术分及其他分)
三、评标内容及标准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一、商务部分(9分) (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
1、业绩(6分) 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投标人自身合同为准,要求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复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签署的同类货物供货案例,得1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6分。 |
2、投标文件响应程度(3分) A、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B、采用双面打印、胶印装订投标文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C、对投标文件编排页码的得1分,未编排页码或编制不完整的不得分。 |
二、服务部分(15分) |
1、组织实施保障(3分) |
A、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B、有实施时间进度表且安排科学合理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C、交付使用标准:根据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分两个档次分别得1分、0.5分; |
D、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分两个档次分别得1分、0.5分。 |
2、售后服务保障(12分) |
A、在山西省内有合作或协作单位进行售后维修服务得1分;在山西省内设有分公司进行售后维修服务得1.5分。 须提供证明材料:固定电话、地址及门头照片、服务协议等,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B、承诺室外健身器材质保期至少为8年,并且承诺在质保期内每年对所供设备至少一次巡检,对质保期内损坏的零件免费更换,不承诺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承诺质保期8年的2分;承诺的质保期高于8年的,每增加1年质保期加0.5分,加满3分为止。 |
C、售后服务承诺及中标后的生产运输、调试安装(施工队伍情况、施工规范说明)根据情况分3/2/1分三个档次,不承诺的不得分。 |
D、生产厂家通过ISO9000、ISO14000和OHSAS18000系列体系认证,每通过1项得0.5分,该项最多得1.5分,未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分。 |
E、本项目的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目标、培训服务、培训费用等:根据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分三个档次,分别得3/2/1分。 |
三 、技术部分(46分) |
1、投标货物的总体评价(8分) 不锈钢产品样品提供:腰背按摩器、三位扭腰器、按摩揉推器、伸背器提供以上任意一台完整器材,产品完全符合GB19272-2011技术要求。对投标产品安全、技术先进性、稳定性、易用、易维护等情况分三个档次,分别得8-6分、4-6分、2-4分。 |
2、投标供应商生产综合能力评价 (15分) 生产企业应就本项目制作时长不超过5分钟的影像短片,短片应重点、清晰的反映企业厂区全貌、主要生产车间实景、主要生产流程及制作工艺实景、主要生产设备、人员及原材料储备等,并配以相应的语音解说,以便评标时评审专家对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技术情况进行评定。 评标中,各评标专家应在全部观看完所有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短片后,对“厂容厂貌、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人员结构、生产加工能力及材料储备状况”部分进行排序,排序情况应在专家评定意见表上进行记录。按照排序情况给分。具体为: A、厂容厂貌优美整洁、安排有序 1分-3分; B、生产设备先进、齐全 1分-3分; C、工艺流程安排合理、科学 1分-3分; D、管理、技术、生产人员情况 1分-3分; E、生产加工能力及材料储备 1分-3分; 不提供该短片的不得分;不得分情况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认定,并在评定意见中注明理由。 |
3、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23分)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技术指标得20分,任何一项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每有一项主要技术需求或性能描述正偏离的得1分,得满3分为止。此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来认定。(正偏离需提供产品检测报告为依据) |
四、价格部分(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包1的评分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分值构成与评审标准
(一)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二)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标准
1、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
(2)由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对其报价享受6.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
(1)投标人投提供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投标人提供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3)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3、评分结果
(一)资信商务、服务技术及其他因素得分计算
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三)投标人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人得分=(商务+技术+其他因素)得分+投标报价得分。
第四章 商务技术要求
特别说明:
1、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如投标人未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
2、核心产品在各标段内容中明确,如出现同品牌情况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原则第4条规定执行。
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详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但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采购人应当在详细需求中标明并说明理由,否则按照前附表第三点要求执行。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商务要求
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运输、安装、配送、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3)交货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汾河公园,器材由各中标厂商负责安装,不得委托或转包安装。
(4)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合同金额的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80%。签订合同时,供应商需缴纳2%质保金,验收合格三年后,无疑义,一次性予以退还。
(5)意外伤害险和公众责任险:每套健身器材的保险费用不得低于人民币200元整。
二、售后服务
1、明确承诺产品质保期室外健身器材为8年,并且承诺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每年以所供设备至少一次巡检,对质保期内损坏的零件免费更换。
2、为山西省内设置售后维修服务网点,并有充足的备件,能提供24小时故障响应,72小时保修服务。
3、提供常年售后服务电话号码,并将售后服务电话号码明确标注于体育设备标志牌上,为所安装体育设备提供终身服务。
三、其他要求:
1、各生产厂家应就本项目制作时长不超过5分钟的影像短片,短片应重点、清晰的反映企业厂区全貌、主要生产车间实景、主要生产流程及制作工艺实景、主要生产设备、人员情况、材料储备等,并配以相应的语音解说,以便评标时评审专家对投标供应商综合生产能力进行评定。(投标时需提供光盘一份,U盘一份,必须保证视频内容一致)。
2、不锈钢产品样品提供:腰背按摩器、三位扭腰器、按摩揉推器、伸背器提供以上任意一台完整器材,产品完全符合GB19272-2011技术要求。
3、投标文件须提供投标体育设备缴纳产品责任险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必须就中标体育设备在山西地区交纳室外健身器材8年及以上(含8年)的意外伤害险和公众责任险,保险费用须包含在设备报价中。
5、意外伤害险和公众责任险:每套健身器材的保险费用不得低于人民币200元整。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 | |
1 | 伸背器 | 24 | 台 | 外漏钢制件均为304不锈钢材质(封头除外,塑料封头和不锈钢封头两者可选择使用); 标准连接件均采用不锈钢材质,包括螺母座、螺母盖; 立柱规格应不小于: ∮114mm×2 mm; 4、主要承载横梁尺寸应不小于:∮48mm×3.0mm; 5、靠背采用整体式不锈钢板面,并冲有符合人体工学的按摩点; 6、器械不存在卡夹,衣服、头发钩挂或缠绕结构 | |
2 | 上肢牵引器 | 24 | 台 | 外漏钢制件均为304不锈钢材质(封头除外,塑料封头和不锈钢封头两者可选择使用); 2、标准连接件均采用不锈钢材质,包括螺母座、螺母盖; 3、立柱规格应不小于: ∮114mm×2 mm; 4、主要承载横梁尺寸应不小于:∮60 mm×3mm; 5、采用橡塑把套,以增加使用时的舒适程度, 把手端部直径大于50mm; 6、牵引连杆设置为内限位装置,且无刚性碰撞; 7、活动把手(不含柔性部件)质量应不大于600g。 | |
3 | 太极揉推器 | 24 | 台 | 1、外漏钢制件均为304不锈钢材质(封头除外,塑料封头和不锈钢封头两者可选择使用); 2、标准连接件均采用不锈钢材质,包括螺母座、螺母盖; 3、立柱尺寸应不小于:∮114 mm×2mm; 4、主承载横梁规格应不小于:∮48 mm×3.0mm; 5、转盘直径为∮600mm,材质为优质工程塑料,内注塑有塑料加强筋,转盘面有按摩凸台; 6、转动部位内置阻尼装置,阻尼力矩符合人体运动学规律; 7、转盘间距应不小于230mm,无卡夹危险; 8、不允许存在衣服、头发钩挂或缠绕危险。 | |
4 | 肋木 | 24 | 台 | 1、外漏钢制件均为304不锈钢材质(封头除外); 2、标准连接件均采用不锈钢材质,包括螺母座、螺母盖; 3、立柱规格应不小于: ∮114mm×2 mm; 4、主承载横梁尺寸应不小于:∮32mm×2.0mm; 5、地面需要铺设应不小于300 mm的缓冲层; 6、立柱顶端无钩挂结构。肋木管规格(mm):∮32×2; 7、地面需要铺设300 mm的缓冲层; 8、占地空间(mm):1310×165×2150; 9立柱采用外扣式铝制封头,可防止雨水流入; 10、采用直埋式,地埋深度不小于600mm。 | |
5 | 腰背按摩器 | 24 | 台 | 1、外漏钢制件均为304不锈钢材质(封头除外,塑料封头和不锈钢封头两者可选择使用); 2、标准连接件均采用不锈钢材质,包括螺母座、螺母盖; 3、立柱规格应不小于: ∮114mm×2 mm; 4、主要承载横梁尺寸应不小于:∮48mm×3.0mm; 5、人体易接触区域无剪切点、卡夹、钩挂、缠绕结构; 6、轴承部位采用国家标准轴承,并采用有效的防水和防尘措施; 7、手把部分进行滚花,采用∮32×2+∮52球头结构,增加了器材的安全性和耐用性; 8、按摩轮表面采用凹凸设计,起到按摩作用。 9、主轴规格(mm):∮25; 10、立柱采用外扣式不锈钢/塑料封头,可防止雨水流入; | |
6 | 仰卧起做板 | 24 | 台 | 1、外漏钢制件均为304不锈钢材质(封头除外,塑料封头和不锈钢封头两者可选择使用); 2、标准连接件均采用不锈钢材质,包括螺母座、螺母盖; 3、立柱尺寸应不小于:∮48 mm×3mm; 主要承载横梁尺寸应不小于:∮89 mm×2mm; 4、边框管规格不小于∮48mm×3mm 5、勾腿管规格不小于∮89mm×2mm; 6、采用预埋式,地埋深度不小于500mm。 | |
7 | 拉伸训练器 | 24 | 台 | 1、外漏钢制件均为304不锈钢材质; 2、立柱规格应不小于: ∮40mm×2 mm; 3、主承载横梁规格应不小于: ∮32mm×2 mm; 脚踏板采用:3mm优质豆花板,防滑面积不小于80×104dm2。 4、占地空间不小于:1312×1294×2285(mm); 5、该产品拉伸功能齐全,可分别对:胸椎部、肩胛部、臀部、颈肩部、腰椎部、腿部、腹股沟、髋部等部位进行拉伸训练; | |
8 | 俯卧撑提膝训练器 | 24 | 台 | 1、外漏钢制件均为304不锈钢材质; 2、标准连接件均采用不锈钢材质,包括螺母座、螺母盖; 3、立柱规格应不小于: 方100mm×100mm×3 mm; 4、主承载横梁规格应不小于: ∮42×3;扶手管规格应不小于: ∮32×3。 5、占地空间(mm):2113×700×1532; 6、立柱采用外扣式塑料封头,可防止雨水流入; 7、采用直埋式,地埋深度不小于500mm; 8、该产品共有2个功能,分别为:俯卧撑、提腿。 | |
9 | 按摩揉推器器 | 24 | 台 | 1、外漏钢制件均为304不锈钢材质(封头除外,塑料封头和不锈钢封头两者可选择使用); 2、标准连接件均采用不锈钢材质,包括螺母座、螺母盖; 3、立柱规格应不小于: ∮114mm×2 mm; 4、手把部分进行滚花,采用∮32×2+∮52球头结构,增加了器材的安全性和耐用性; 5、揉推盘采用ABS材质,直径∮284mm,按摩轮采用ABS材质,直径∮110mm; 6、腿部按摩轮有防止侧面滑脱的措施; 7、转轴装有阻尼装置,防止转盘快速空转,轴承部位装有防水防尘装置。 8、立柱采用外扣式不锈钢/塑料封头,可防止雨水流入; | |
10 | 告示牌 | 16 | 台 | 1、外漏钢制件均为304不锈钢材质; 2、标准连接件均采用不锈钢材质,包括螺母座、螺母盖; 3、立柱规格应不小于: ∮60mm×3 mm; 4、面板应不小于:0.4mm厚哑光不锈钢材质,文字采用腐蚀凹凸印刷,尺寸应不小于:600 mm×900mm; 5、面板与框架装配后上下两端面有铝型材扣件,整件器材无V型开口,无头颈卡夹危险; 6、采用双立柱两块面板结构。 | |
11 | 三位扭腰器 | 24 | 台 | 1、外漏钢制件均为304不锈钢材质(封头除外,塑料封头和不锈钢封头两者可选择使用); 2、标准连接件均采用不锈钢材质,包括螺母座、螺母盖; 3、立柱规格应不小于: ∮114mm×2 mm; 4、主承载横梁规格应不小于:∮32 mm×2.0mm; 5、转动部位内置阻尼装置,阻尼力矩符合人体运动学规律; 6、摆动部件下缘距地面或底面最小高度应不小于80mm | |
12 | 不锈钢公园椅 | 66 | 个 | 1、规格:1.5m*0.5m*0.75m 2、主架:不锈钢、塑木 3、异形结构 4、不锈钢板异形弯折加工,座板、靠背采用塑木板 5、椅背后部组合自行车存放功能。 | |
13 | 智能健身驿站 | 1 | 套 | 一、主体结构 1、主体外形结构呈伞形,伞膜由主立柱、横支撑管、斜拉管共同支撑设置,伞膜呈六边形; 2、伞膜由上、下固定支架夹紧后采用顶紧装置进行涨紧,涨紧装置位于伞膜的下方; 3、六根立柱均匀分布,每根立柱固定2种运动器材,每根立柱2种器材中至少1种为智能器材,智能器材不少于6种,伞膜正下方放置1台棋牌桌; 4、伞立柱的固定采用地埋结构,主立柱采用钢、塑木、铝结构,主承载钢管不小于100mm×150mm×3.0mm ; 5、横支撑管不小于φ76×2(mm),斜拉管不小于φ50×2(mm); 6、相邻两根主立柱间距不小于2200mm,驿站水平投影面积不小于45平方。 二、器材安全通用要求: 1、智能器材应具有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处理、夜间照明等功能,遮阳棚与安装环境相融合。 2、智能器材数据采集应至少包括运动次数、运动时间等参数;数据处理的结果应采用固定显示屏呈现方式,使用微信小程序可以查询。 智能器材数据显示准确度:时间±1%,次数±5%。 3、使用微信小程序可以在经查看视频指导。 4、智能器材安全警示应采用图示方式提示使用者可能存在风险;器材应有专用二维码标识,用于提报安装信息。 5、智能器材电压应符合GB/T3805-2008中6.1环境状态2的正常直流电压限值为36V的规定。 6、智能器材使用太阳能,采用胶体蓄电池,充电后应能满足24小时内器材正常使用。太阳能板到蓄电池的连线及蓄电池要密封,不得暴露在外。器材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8年;其中作为易损部件的电子部件及供电系统使用寿命应不小于2年。 7、使用500g的钢球从500mm高度自由落下,冲击显示屏中心位置,显示屏应不出现破裂。 8、器材应符合GB19272-2011的要求,表面易接触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GB 19272-2011中5.2.6的要求。 9、器材各部位螺钉、螺母等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且防锈、防松和防盗; 10、螺纹突出部分不应超过其螺距3倍的长度; 易接触区域的螺栓、螺钉应永久的覆盖住突出的螺栓螺纹或采用覆盖件在其安装面以上直角部分的高度不应超过3mm或采用突出部分外角应不小于105°或不应有易钩挂形状。 11、器材各支撑人体的表面所有棱边和尖角,应使其半径不小于3.0mm;使用者或第三者易接触的零部件的其他所有棱边应予以圆滑过渡或加以防护。扶手直径应不小于16mm且不大于45mm。 12、易接触的管材末端应采用零部件或管塞封住,且把手端部直径应不小于50mm,除使用工具外,应不可拆卸。 13、器材结构应防止有对人体头部、颈部、躯干、手、手指、脚部的挤压、剪切、卡夹伤害的可能;应防止有对衣物、头发产生钩挂、缠绕伤害的可能;在使用者头部或视线高度范围外,不应有不可预知的障碍物和突起物,防止产生碰撞伤害的可能。 14、可尝试攀爬、踩踏高度大于600mm时,碰撞区域应安装有着陆缓冲层。 15、器材应配有完整的说明书,应包含三图(安装示意图、安装跌落空间图、碰撞区域图)、三表(器材安装检查表、器材定期检查表、易损件明细表)、器材安全使用寿命、器材维护保养注意事项、及寿命周期内对易损件及时更换的承诺等内容; 16、带有轴承的器材,轴承应采取防水、防尘措施。 三、智能环境系统 1、设备采用单晶硅光伏板太阳能供电系统; 2、驿站光控照明灯(3W): 不少于3盏,具有光控照明功能; 3、蓝牙音箱:1个,可以与手机连接,畅想音乐; 4、具有USB充电口,手机放置盒。 四、产品介绍 整套设备功能需包含以下几个:智能健身车、智能椭圆机、智能坐姿侧举训练器、智能划船器、智能上肢牵引器、智能腹背肌训练器、拉伸架、太极揉推器、背部按摩器、自重式下压训练器、手摇健身车、膝关节训练器、棋牌桌 | |
14 | 索引标识 | 240 | 块 | 1、主体规格:500mm*200mm 2、主体材质:不锈钢 3、表面材质:UV高精彩喷工艺 4、主体内容:骑行方向指示、里程标识 | |
15 | A I 智 能 骑 行 系 统 | 骑行道系统 | 1 | 套 | 系统为太原市汾河自行车道定制开发,吻合实际使用场景,可在线实现语音导览、个人行程记录及排名等功能。包括客户端及系统后台,web端适配Chrome、IE8以上、火狐和360浏览器主流浏览器。在服务器带宽等支持条件下,系统可支持万人同时在线,供需信息超过百万条,搜索页面系统响应速度在一秒左右,数据库并发可达到100人次。 |
15 | A I 智 能 骑 行 系 统 | 智慧互动大屏 | 16 | 个 | 65寸定制型显示终端,高亮度面板,配备灵敏感光调节系统,强光下持续保持显示清晰;工业级空气循环散热设计,自动感温调整风速,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形成智慧互动中心,通过液晶显示终端,高对比度、高亮度、具备自动消除残影功能,可将平台自动获取的部分骑行排名动态数据进行实时同步更新并加以呈现。 |
15 | A I 智 能 骑 行 系 统 | 边缘计算工控一体机 | 16 | 个 | 系统为智慧互动大屏顺利搭建的辅助模块,采用内嵌式安装,正常工作时,信号发送信号板能智能接收。 |
四、技术要求
第六章 合同原则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山西省体育局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编号为1499002021AGK000668的(标段及名称)项目邀请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及合同价格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配置要求 | 数量 | 单价 |
合 计 | ||||
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
金额单位:元
注:1、商品型号、数量、配置要求及使用单位地址等详见附件清单
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产品到达用户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三、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四、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五、转包或分包
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质保期和履约保证金
1、质保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履约保证金 元。[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处,在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满()个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运输、安装、配送、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2、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3、 交货地点:太原市汾河公园指定地点。
八、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合同金额的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80%。签订合同时,供应商需缴纳合同金额2%的质保金,验收合格三年后,无疑义,一次性予以退还。
九、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是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使用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3、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免费保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一、调试和验收
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 验收时乙方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二、货物包装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十三、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甲、乙、鉴证方三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中心、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鉴证三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地址:
开户行:
开户帐号: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附件1: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1499002021AGK000668
资
质
文
件
投标人全称:
地 址:
时 间:
1、资质文件目录
(1)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含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
(5)上一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财务审计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并且要有审计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复印件或影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专用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
(6)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7)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纳凭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8)联合投标协议书(若需要);
(9)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需要);
(10)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
附件2:
声 明 书
致山西省体育局(或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1499002021AGK000668)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
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日 期:
投标人全称(公章):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山西省体育局(或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 第 标段,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签名: 职务: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职务: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附件4:
联合投标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各方经协商,就响应 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方一致决定,以 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六、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甲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乙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七、本协议签约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附件5: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 与 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 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 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 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特此委托。
授权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名);
联合体甲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联合体乙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1499002021AGK000668
技
术
及
商
务
文
件
投标人全称:
地 址:
时 间:
2、技术及商务文件目录
(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
(2)投标项目明细清单(含货物、服务等);
(3)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4)项目总体解决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等);
(5)项目实施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人力资源安排、项目组人员清单等);
(6)列入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的证明资料(若有);
(7)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8)售后服务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驻点人员情况等);
(9)技术培训计划(若有);
(10)投标人履约能力(可包含且不限于技术力量情况、投标人各项能力证书);
(11)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
(12)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附件7:
评分对应表
评分项目 | 投标文件对应资料 | 投标文件页码 |
对应第三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 | ||
…… | ||
投标人全称(公章): 标段: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8:
投标项目明细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 型号 | 单位及 数量 | 性能及指标 | 产地 |
投标人全称(公章): 标段号:
注: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9:
技 术 响 应 表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投标人全称(公章): 标段号: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附件10:
项目组人员清单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 术资格 | 证书 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劳动合 同编号 |
投标人全称(公章): 标段: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附件11:
商务响应表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 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供货时间(项目工期)及地点 | |||
质保期 | |||
付款条件 | |||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 |||
项目维护计划 | |||
响应情况 | |||
本地化服务要求 | |||
技术培训 | |||
公司技术力量情况 | |||
经验或业绩要求 | |||
…… |
投标人全称(公章): 标段: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12:
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
采购单位名称 | 设备或项目名称 | 采购 数量 | 单价 | 合同 金额 (万元) | 附件页码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
采购单位名称 | 设备或项目名称 | 采购 数量 | 单价 | 合同 金额 (万元) | 合 同 | 验收 报告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备注 | 提供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如有)。 |
投标人全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时 间:
附件13: 正本或副本
太原市汾河公园自行车长廊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1499002021AGK000668
报
价
文
件
投标人全称:
地 址:
时 间:
3、报价文件目录
(1)投标报价明细表(见附件14);
(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3)小微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5);
(4)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6)。
附件14:
投 标 报 价 明 细 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
货物类 | |||||||||||
货物 名称 | 品牌 | 产地 | 规格 型号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元) | 制造商情况 | ||||
货物 名称 | 品牌 | 品牌 | 产地 | 规格 型号 | 数量 | 单价 (元) | 是否小微企业 | 企业全称 | 是否残疾人福利单位 | 企业全称 | |
… | |||||||||||
交货期: | |||||||||||
小微企业价格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合计大写: 小写:¥ | |||||||||||
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
备注 | 1、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报价中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 3、小微企业价格合计金额应与“制造商为小微企业”的明细报价汇总相等(如有错误修正,以修正后的明细报价为准),评标委员会按前附表“小微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对小微企业价格进行确认,并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价格部分给予价格扣除。 |
招标编号及标段号: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15:
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说明: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须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如投标人提供非本企业制造的货物,须提供制造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各方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须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
附件1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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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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