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鳌江互通龙港连接线工程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2024-03-01 04:5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甬台温高速鳌江互通龙港连接线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3303010410003337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台温高速鳌江互通龙港连接线已纳入《龙港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由龙港市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备案,项目代码为:2311-330300-04-01-869942,建设资金来自:龙港、平阳两地财政统筹,招标人为龙港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分网(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514/index.html)。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技术标准
本项目工可推荐方案起点位于龙港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起点桩号K0+000,设高架桥沿人民路向北布线,跨过新渡街后,折向西北,继续跨过鳌江、规划江滨路、三大厂村后,从平阳市中医院东侧经过,与兴鳌西路平交,路线向西北终于园林路,顺接鳌江互通连接线终点,终点桩号K1+997.263,路线全长约1997.263米。本项目主线拟设桥梁1023m/3座,其中大桥927m/1座(主桥拟采用130+130m独塔自锚式悬索桥),中小桥96m/2座。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8亿元,建安费为5.778亿元。
本项目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设计,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36.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SJ01标段:本项目主体工程【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智能交通设施、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桥梁健康监测系统等】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含造价专篇)、交通组织设计、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建筑信息模型(BIM)、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交(竣)工验收的配合及协调服务)、相关科研(如有)及专题研究(如有)等全部工作。
2.3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10天内编制勘察设计工作大纲、设计勘察事先指导书,报发包人审查批准;
(2)设计工作大纲、设计勘察事先指导书批准后30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3)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4)初步设计经主管部门审查后30天内,通过定测、详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定测、详勘报告送审稿;
(5)定测、详勘外业验收后30天内,提交主体土建(含交通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提供;
(6)收到勘察核查单位、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5天内分别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交勘察报告、设计文件最终稿;
(7)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9)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后30天内提供征地拆迁图;
(10)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年;缺陷责任期2年。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勘察报告、设计文件、交通组织专项方案、计算书等的电子版(文本Word版本、图纸Autocad版本)一份,同时设计人还应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施工招标用PDF电子版图纸)一份。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第SJ01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下列相应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3.2投标人应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设计企业名录”,且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投标。
3.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的,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凭CA锁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分网”(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514/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注册及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A锁办理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77-8892686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中“是否联合体投标”勾选“是”并在“其他单位列表”读锁添加联合体单位。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关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余同)为2024年3月26日09时30分。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模式,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选择“用户登录”-“我的项目”选择相应所投的项目-“上传投标文件”进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操作提示上传成功,表示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已上传成功)。
5.2 逾期上传的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分网(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514/index.html)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龙港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地 址: | 龙港市西一街181号 |
邮 政 编 码: | 325802 |
联 系 人: | 林上璐 |
电 话: | 0577-59902538 |
电 子 邮 箱: | 523419344@qq.com |
招标代理机构: |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702室 |
邮 政 编 码: | 310014 |
联 系 人: | 黄政 |
电 话: | 0571-85867390 |
电 子 邮 箱: | 562364428@qq.com |
招标人:龙港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