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察北管理区张家口科耀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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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3100000021a08665001202 | ||||||||||||||||||||||||||||||||||||||||
招标内容: | |||||||||||||||||||||||||||||||||||||||||
察北管理区张家口科耀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察北管理区张家口科耀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已由察北管理区行政审批局以.,察行审备字【2023】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科耀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科耀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察北管理区张家口科耀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EPC工程总承包2.1.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装机容量9MW,共布置单机额定功率4.5MW的机型两台2.1.3建设地点:察北管理区辖区。2.1.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12个月,从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合同为准)2.1.5质量标准:工程勘察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勘察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最多为3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6 09:00至2024-01-0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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