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rd-202309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温彤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融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馨199172269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2
公告正文

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一批)招标公

(招标编号:JLRD-202309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一批)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省龙翔产业投资运营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宗范园项目(一期)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一批),保险
项目为保牌项目分别为污水处理厂(东区、西区)、园区道路及排水、特勤消防站、危险化学
品停车场、智慧园区综合服务中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一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一批))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机构。同一家保险机
构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如出现多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凭该保险机构总公司唯一
授权书方可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保险公司配备人员需要满足日常联系沟通、递送保单、现场查勘定损、理赔案件要求处
理、赔款支付、业务咨询、保险知识培训及防灾防损等工作要求保险公司须配备与承保工
程项目相适应的查勘设备、交通工具、办公设备,能充分要求满足现场查勘、理赔、维护保
单等保险服务要求;
3.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
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
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拟
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1日08时30分到2023年08月0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01日8时30分至2023年08月07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清晰可辨
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215002875@qq.com),邮件中内
容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同时拨打招标公司电话进行确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7111号13楼1309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2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7111号13楼1309会议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一批)己由长
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发改字【2021】6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
省龙翔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开行贷款及自筹,已落实100%。项目己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一批);
2.2项目规模: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宗范园项目(一期)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一批),
保险项目为保牌项目分别为污水处理厂(东区、西区)、园区道路及排水、特勤消防站、危险
化学品停车场、智慧园区综合服务中心。
2.3服务地点: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
2.4招标范围: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转移工程建设阶段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工程
物质损失风险;
2.5服务期限:自投保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6服务要求:保险条款符合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建筑工程一切险标准条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持有合法有
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机构。同一家保险机构只能有一家分支
机构参加投标。如出现多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凭该保险机构总公司唯一授权书方可投标,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保险公司配备人员需要满足日常联系沟通、递送保单、现场查勘定损、理赔案件要求处
理、赔款支付、业务咨询、保险知识培训及防灾防损等工作要求保险公司须配备与承保工
程项目相适应的查勘设备、交通工具、办公设备,能充分要求满足现场查勘、理赔、维护保
单等保险服务要求;
3.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
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
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拟
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01囗8时30分至2023年08月07囗16时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215002875@qq.com),邮件中内容写明联系人及
电话,并同时拨打招标公司电话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
和授权代表身份证)(须备注被授权人联系方式):
(3)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由授权代表个人账户汇出,须备注XX项目文件费):
收款账号:
姓名:刘艳芳
账号:6214625921000255185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支行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8月22日09时00分(北京
时间),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7111号13楼1309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定标。
七,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
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
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
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
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
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龙翔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吉星大厦2107室
联系人:温彤
联系电话:1997581100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融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7111号13楼
联 系 人:宋馨
电 话: 19917226969、13234455308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0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304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龙翔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可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吉星大厦2107室
联系人:温彤
电 话: 199758110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融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7111号13楼
联系人: 宋馨
电 话: 19917226969
电子邮件: 215002875@qq.com
宋墼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人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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