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少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1569877699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7
公告正文
锦州-大有能源基地-盘锦输油管道工程项目、辽宁振华锦州港原油罐区工程项目、辽宁振华大有能源基地原油罐区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大有能源基地-盘锦输油管道工程项目、辽宁振华锦州港原油罐区工程项目、辽宁振华大有能源基地原油罐区工程项目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锦州-大有能源基地-盘锦输油管道工程项目》辽发改能源[2023]442号,《辽宁振华锦州港原油罐区工程项目》锦滨发改备[2023]17号,《辽宁振华大有能源基地原油罐区工程项目》凌发改备字[2021]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100%,项目业主为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锦州-大有能源基地-盘锦输油管道工程项目、辽宁振华锦州港原油罐区工程项目、辽宁振华大有能源基地原油罐区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工程地址:锦州市滨海新区、凌海市,盘锦市双台子区、兴隆台区、盘山县
2.3资金来源:自筹30%及银行借款70%
2.4项目规模:本次造价服务的对象包含三个子项目,分别是:辽宁振华锦州港原油罐区工程、辽宁振华大有能源基地原油罐区工程、锦州-大有能源基地-盘锦输油管道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39.3亿元。其中,辽宁振华锦州港原油罐区工程规划在锦州港区内建设80万立方米原油罐区,包括8座10万立方米外浮顶原油储罐及配套设施,计划投资约8.7亿元。辽宁振华大有能源基地原油罐区工程规划在大有经济开发区内建设120万立方米原油罐区,包括12座10万立方米外浮顶原油储罐及辅助设施,计划投资约10.4亿元。锦州-大有能源基地-盘锦输油管道工程规划建设华锦长输管道及北沥长输管道两条原油管道,输油管道全线位于辽宁省境内,起点均为锦州港输油站,途经大有输油站,终点分别为盘锦输油站及北沥输油站。华锦长输管道线路长度为129km,起输量630万吨/年,任务输量1000万吨/年,最大输量1500万吨/年;北沥长输管道线路长度为149.5km,起输量230万吨/年,任务输量500万吨/年,最大输量550万吨/年。计划投资约20.2亿元。
2.5招标范围:
对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锦州港原油罐区工程、大有能源基地原油罐区工程、锦州港-大有能源基地-盘锦输油管道工程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具体服务内容为:三个子项目的概算审核,EPC总承包项目以外由业主单独发包的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含EPC总承包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EPC总承包项目以外由业主单独发包的施工图预算编制;对承包单位提供的结算审核(初审),工程服务中涉及的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及合同争议的判别并提供初步审核结论,工程进度款计量审核、配合复审单位结算审计;对设备及材料询价服务,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全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造价咨询服务。
2.6计划服务期:2023年12月10日-2025年11月9日,暂估700天(自甲方确定聘用首位造价工程师到岗位时起至最后一位造价工程师因工作结束离岗时止)。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以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
(1)资质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正文(注册会计师签字且盖执业章和单位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原件的扫描件。
(3)投标人业绩要求:2018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资额在20亿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或油气储运类似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1个及以上。(以清晰可辨认的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为准,合同内容需包括项目内容、合同金额(或项目投资额,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投资额的,应提供相应业绩委托人出具加盖公章的投资额证明文件)、签订日期、双方盖章)。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本单位,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投标截止日前1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具有工程或经济系列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5)信誉要求:
①三年(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无违法、违约和不良诉讼,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需提供承诺)。
②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遵守招标人的投标廉洁诚信规定(需提供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3日08:00时至2023年11月10日17:00时,请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领取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不能进行资格确认、下载招标文件,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投标人线下资格确认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领取成功后请将网上确认回执单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以开标现场递交的方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4.3投标保证金 4 万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4投标人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确认并下载文件。投标人未经网上资格确认领取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7日14:00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递交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
5.3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根据《关于启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需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专区”板块中《操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操作指南的规定办理相关投标事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少禺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大有临海产业区滨北四路北侧,锦东二街西侧
电话:1391152746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市辖区西城区西便门内大街85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5698776995
邮箱:BJWH_DBGL@126.com
质疑受理人及电话:王少禺;电话:13911527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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