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建设领域物联网创新实践平台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jyyh-2023-cs0045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公司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联系人李俊锋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梅洪耀150688336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建设领域物联网创新实践平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YYH-2023-CS0045
项目名称:建设领域物联网创新实践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5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5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目前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已经试点启用物联融合管控平台(IOC),分为五大板块,基本实现数字化驱动园区管理运营的高质量发展。但是目前师资在物联网创新实践方面依然面临重要挑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从实验环境看,已具规模但创新实践仍有提升空间
目前我校物联网创新实验环境虽然已经取得一定成效,在物联网RFID安全与实践、物联网ZigBee安全与实践、物联网WiFi安全与实践、物联网智能设备漏洞挖掘与利用等方面仍然存在资源欠缺,在服务感知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
2.从师资能力看,站在全省视角能力锻造仍待不断加强
我校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围绕支撑自身信息化发展需求,在面向全省乃至全国物联网创新实践方面,缺乏融入相关课程资源建设与实验环境,在师资物联网创新水平提升方面仍需不断加强。
3.从课程建设看,尚未实现与智能建造需求的精准匹配
我校面向智能建造产业需求的物联网设施部署与课程资源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基于建设行业应用和课程仍在探索创新,尚未形成规模化课程体系;支撑城市经济发展、生活服务、精细化管理场景仍需完善。
面临以上问题,为培养建设领域物联网创新实践的师资团队,亟需新建物联网创新实践体系,主要包括物联网安全课程和物联网智能设备漏洞挖掘与利用实验,建成后可满足全校师生物联网创新实践能力提升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南湖大厦18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浙江杭州萧山高教园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俊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757132303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2876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南湖大厦1816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梅洪耀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8833611
质疑联系人:王威
质疑联系方式:17826732531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领域物联网创新实践平台(定稿).docx
105.1K
建设领域物联网创新实践平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YYH-2023-CS0045
项目名称:建设领域物联网创新实践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5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5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目前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已经试点启用物联融合管控平台(IOC),分为五大板块,基本实现数字化驱动园区管理运营的高质量发展。但是目前师资在物联网创新实践方面依然面临重要挑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从实验环境看,已具规模但创新实践仍有提升空间
目前我校物联网创新实验环境虽然已经取得一定成效,在物联网RFID安全与实践、物联网ZigBee安全与实践、物联网WiFi安全与实践、物联网智能设备漏洞挖掘与利用等方面仍然存在资源欠缺,在服务感知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
2.从师资能力看,站在全省视角能力锻造仍待不断加强
我校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围绕支撑自身信息化发展需求,在面向全省乃至全国物联网创新实践方面,缺乏融入相关课程资源建设与实验环境,在师资物联网创新水平提升方面仍需不断加强。
3.从课程建设看,尚未实现与智能建造需求的精准匹配
我校面向智能建造产业需求的物联网设施部署与课程资源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基于建设行业应用和课程仍在探索创新,尚未形成规模化课程体系;支撑城市经济发展、生活服务、精细化管理场景仍需完善。
面临以上问题,为培养建设领域物联网创新实践的师资团队,亟需新建物联网创新实践体系,主要包括物联网安全课程和物联网智能设备漏洞挖掘与利用实验,建成后可满足全校师生物联网创新实践能力提升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南湖大厦18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浙江杭州萧山高教园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俊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757132303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2876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南湖大厦1816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梅洪耀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8833611
质疑联系人:王威
质疑联系方式:17826732531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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