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公安局2024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30日 17:4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安市公安局2024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安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福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17:4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市辖区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务服务大楼八楼第二开标室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16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谢宇星、小郑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2356788 | ||
采购单位 | 福安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安市富春大道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3-61583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6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3-2356788 | ||
附件: | |||
附件1 | 福安市公安局2024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项目(241024001)-文件集 |
项目概况
受福安市公安局委托,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981]HZXM[GK]2024001、福安市公安局2024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安市公安局2024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81]HZXM[GK]2024001
项目名称:福安市公安局2024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800,000.00元
采购包1(福安市公安局2024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6,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6,381,763.00元
投标保证金: 163,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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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16029900-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福安市公安局2024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项目 | 1(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6,80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要求,2024年10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通信运营商或从事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建设单位允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分支机构只需提供分支机构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0-30 至 2024-11-0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22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市辖区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务服务大楼八楼第二开标室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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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安市公安局
地址:福安市富春大道66号
联系方式:0593-6158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6层
联系方式:0593-2356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宇星、小郑
电话:0593-2356788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