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标的:观沙岭街道2023年度-2025年度城市管理协助服务;
2、金额明细:2359589.76元/年,7078469.28元/3年;
3、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03月15日。
1、服务内容:负责对甲方街道进行城市监督和维护管理,停车场管理、其它配合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文明市容市貌氛围,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城市形象;
2、服务人员数量:44人;
3、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一、服务要求
1、城市管理协助服务人员岗位职责要求:
1.1 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街巷新村小区等公共场所市容市貌环境秩序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1.2 督促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
1.3 规劝、制止各类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
1.4 负责本辖区内乱涂乱贴源头管理及协助清理工作。
1.5 协助处理上级批转、居民投诉、新闻媒体曝光的涉及市容环境方面问题。
1.6 参加城市环境长效管理宣传教育和各类培训活动。
1.7 服务人员进社区,协助执法队员做好社区的环境卫生监督工作。
1.8 执行并完成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城市管理任务。
2、城市管理协助服务人员要求:
2.1 本项目共需 44 人;
2.2 城市管理协助服务人员要求: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2)男性服务人员身高在 165cm 以上、女性服务人员身高在160cm 以上,年龄18-50岁之间;
(3)身体健康且须提供其2023年的体检报告或健康证(提供有效证明扫描件);
(4)精神面貌良好,无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刑事处罚记录、无受过治安处罚。其派遣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3、城市管理协助服务人员管理总体要求:
3.1 提升标准,明确责任。对辖区主要道路进行责任分工,每条道路成立以街道办主任负责人为一级片长,社区主要负责人为二级片长,社区专干为三级片长,城管协管员、环卫、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卫计、市监、环保、公安责任部门管理人员为三级路长,三级片长及路长人员每天对分包路段环境卫生、占道经营、违规停车等进行整治管理。
3.2 突出重点,确保效果。突出工作重点,以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切入点,加大城市精细化管理力度。要对辖区经营的废品收购站配合城管协管员部门全部予以取缔,并对场地卫生进行清理,派专人进行盯防,防止反弹,确保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实现长效管理。
3.3 加大督查,狠抓落实。建立月督查、月例会工作机制,每月定时召开相关会议,听取各社区包片干部对当月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同时, 成立由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督查组,每月对辖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要求立即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以文字形式报街道城管协管员办,街道协调解决。
二、服务标准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湘江新区观沙岭街道城管办实际情况制定城市管理协助服务人员管理服务方案。
2、根据观沙岭街道城管办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服务人员。
3、根据观沙岭街道城管办的要求,制定实施重大执法活动的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街道商铺进行监督管理。街道所有商铺不得越出门面摆摊设点进行交易,所有物品必须摆放在商铺内,不得占用人行道或道路进行摆放。
5、负责街道临时交易区域的规划以及对临时摊点的管理。所有临时摊点必须按要求在规定区域内交易,不得越出规定区域随意设置摊点进行交易。
6、负责街道店招店牌、户外广告、布标横幅的管理。街道所有商家必须按要求规范设置店招店牌,对未经街道城管协管员办同意擅自设置的店招店牌要马上予以取缔;对未经街道城管协管员办同意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布标横幅要马上予以拆除、取缔。
7、负责街道主要街区建筑物临街面遮雨(阳)蓬设置的管理。对未经街道城管协管员办同意擅自设置的遮雨(阳)蓬要组织人员马上予以拆除。
8、配合街道交警协管中队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以及对施工运输车辆的治理。
9、做好《长沙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完成街道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10、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相关要求。
1、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容以及合同附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2、乙方提供的所有城管协管服务应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3、甲方有权根据约定的城管协管服务范围、内容,进行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4、甲方有权制定《城市管理协助服务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并安排专人全面检查、考核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要求现场整改或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跟进处理。
附件:
按招标文件执行
乙方必须按甲方需求安排各岗位服务人员高质量完成各项服务,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由服务人员中的人员兼任)对各岗位服务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