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防城机房配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2024-JYBGSC-W1002)(第1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ybgsc-w1002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工1850781626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防城机房配套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2024-JYBGSC-W1002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3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防城机房配套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6
第三部分 报价人须知 14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41
第五部分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48
第一部分 防城机房配套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现就防城机房配套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兴趣的报价人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防城机房配套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YBGSC-W1002
三、服务内容:机房UPS、动力环控系统、自动气体灭火装置、智能配电柜、强弱电综合布线、机房搬迁及线路规整等建设。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四、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人民币60万元整。
五、服务周期及地点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3个月内交付完毕。
2)服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业主指定地点)。
六、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须提供)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须提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纳税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和实际应用合同证明);
(六)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BM要求,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七)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八)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和《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十一)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BM要求(提供BM承诺书)。
(十二)具有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BM资格证书,已通过审核但尚未发证书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十三)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四)投标人必须在新版《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采购文件申领期间未完成注册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发售时间:2024 年 3 月26 日至 4 月 1 日,每日上午 9 : 00 至 12 : 00 ,下午 14 : 00 至 17 : 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e.sinochemitc.com/)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完成注册后通过平台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200.00)后,即可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未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时如遇平台操作性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86391277。
八、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9时30分。谈判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1608室。谈判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公告发布媒介: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17763632261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西段665号南宁环球金融中心T2栋12层1212室
联 系 人:苏工
电 话:18507816266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一、防城机房配套建设项目
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机房现状
机房面积41.76㎡,现已包含防雷系统以及机柜(15个)等配套设施。目前UPS、动力环控系统、自动气体灭火装置、智能配电柜、强弱电综合布线、机房搬迁及线路规整未建设。
二、建设项目及要求
(一)在UPS室安装2台40KVA UPS主机及配套电池;
(二)新机房的配电系统按"双路UPS不间断电源"的供电方式设计及综合布线;
(三)建设动力环控监控系统,包括温湿度、气体、消防报警、UPS、柴油发电机等监控及监控管理平台;
(四)新机房建设自动气体灭火装置;
(五)新装1套智能配电柜;
(六)新机房安装强弱电桥架;
(七)将原装备机房、通信机房,搬迁至新办公楼装备机房,并将线路布设规整完成。
三、指标要求
(一)40KVA UPS(数量2台)
1.UPS 主机
1)UPS类型为在线双变换式,制式为三相输入,模块化化设计。
2)UPS主机支持额定容量≥40kVA,并机能力≥2台。
3)▲效率≥90%。
4)UPS具有极低负载率下的智能轮换休眠技术。
5)输入相电压范围:190-250V;线电压350V-410V;输入频率范围(Hz):40Hz-60Hz;输入功率因数:≥0.99。
6)输出电压范围:380/400/415V;输出功率因素:输出电压畸变:≤1%(线性载),≤5%(非线性载);输出电压精度:≤±1%。
7)▲UPS市电模式转电池模式,电池模式转市电模式,市电模式转旁路模式,旁路模式转市电模式切换时间均≤2ms。
8)具备逆变过载能力。
9)UPS支持电池节数可调;具有定期对电池组进行自动浮充、均充转换、自动温度补偿、电池组放电及记录功能。
10)▲UPS具有人机交互性能,采用≥5英寸液晶彩色触摸屏,可管理供配电系统。
11)UPS标配RS232或RS485、FE(SNMP通讯口)、干接点接口及环境监控传感器接口,并提供与通信接口配套使用的通信线缆和各种告警信号输出端子;支持通信协议Web、SNMP等。
12)具备实时状态数据监控功能。
13)具备UPS告警及记录功能。信息存储数量≥500条。
2.电池:每节电压12V,每节容量≥150AH;免维护铅酸电池,每台UPS电池数量≥32。
3. ★品牌:国产品牌。
(二)双路UPS配电建设要求
(1)▲采用“双UPS”供电方式为机房供电,UPS室提供配电箱(数量和配置由候选供应商设计)具备2个UPS输入、2个UPS输出。双路UPS不间断电源分别输出为双电源设备供电,动力输出开关为机房空调供电,机房每一排配电柜配置1台双电静态开关(机架式输出能力≥8个),为单电源设备供电;
(2)配电箱开关配置在满足双UPS输出的基础上,每个UPS预留20A、40A、63A的备用开关每个类型不少于3个;
(3)列头柜室配置2个电源列头柜,每个列头柜具备独立总开关功能,分别接入2个UPS,设置不少于20个独立开关用于机柜电缆连接,列头柜每一路开关均具备电流监测功能。
(4)接地系统零线和地线分开设置;
(5) ▲每个机柜增加2个竖排PDU,每个PDU不少于16个三插孔位(10A),2个PDU分别接2路UPS。
(三)动环监控系统
(1)▲机房动环监控系统平台提供一个整体的环境和动力监控接口,动环监控平台实现对动力、环境、温湿度等子系统的集中实时管理;
(2)▲系统可实现对机房内供配电、UPS、空调、温湿度、漏水检测、烟雾等设备的不间断监控,发现部件故障或参数异常,即时有声音告警等多种报警方式,记录历史数据和报警事件;
(3)配电监测:对PDU、配电柜等重要配电节点的实时电压、电流、频率、有功功率、视在功率等监视;
(4)UPS监测:对UPS的输入、输出电压、电流、频率、功率因素、逆变器状态、电池状态、旁路状态、报警等工作状态及各种参数等监视,能用直观的图形来显示UPS和主开关的运行状态。实时判断部件是否发生报警,当某部件发生故障或越限时,监控主系统发出报警;
(5)制冷监测:可实时、全面诊断空调运行状况,监控空调各部件(如压缩机、风机、加热器、加湿器、去湿器、滤网等)的运行状态与参数;
(6)气体监测:电池间内均匀布设氢气含量传感器,电池故障发生气体泄漏时,产生报警信号;
(7)消防监测:当监测到发生火灾警情时,系统会自动弹出报警画面;
(8)日志管理提供基于数据库的日志功能,以实现对机房人员操作、事件告警的跟踪管理。日志不可被任何人修改,系统支持根据条件查询日志,并将查询的日志列表导出打印;
(9)系统数据库具备备份和恢复能力,备份的数据保存在服务器磁盘上特定的备份目录中,满足按周期全量和增量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10)▲系统应具备3D视图功能,支持2D/3D一键切换;
(11)▲3D可视化界面支持楼宇、楼层、房间、模块层级,且支持放大、缩小、360°旋转等基本操作;
(12)提供备3D模型,覆盖机房常见设备,如空调、UPS、机柜等,可自行增加、编辑模型;
(四)自动气体灭火装置
1.功能要求
(1)▲气体灭火系统具备全淹没式灭火,灭火剂释放时,必须开启声光报警器,确保通知现场人员及时撤离。
(2)机房外部有运行监控设备可供检查其运行状态。
2.具体参数
(1)配备温感,烟感传感器,并具备火灾告警功能,将结果统一反馈至运维网关上;
(2)▲温感,烟感与自动灭火装置能够联动;
(3)柜式、固定底座;
(4)灭火方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
(5)充装容量:≈70L;
(6)系统喷放时间:≤8s;
(7)灭火设计浓度:8-10%。
(五)综合布线
1.桥架要求
(1)机房内采用上走线双层桥架(强电)、下走(弱电),材质和样式为热镀锌网格桥架,高*宽≥90mm*400mm;
(2)机房墙壁强电槽采用强电镀锌金属线槽;
(六)机房搬迁
(1)完成装备机房、通信机房共计8个机柜设备搬迁
(七)其他要求
(1)各系统线缆、模块等均应在施工期间用专用标签作好标记,标记应简单明晰,标签规格、形式由施工单位提供样品并须经过用户确认;
(2)本项目所选主要设备、材料,必须具有国家级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证书;必须满足与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供电产品、消防产品应具有入网许可证;
(3)售后服务要求:验收后一年内,根据用户需求配合开展设备部署、线路布设等工作;
(4)在安全出口及通道位置设手动报警按钮和声光报警装置;
(5)采用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灯及疏散指示灯。
(6)机房配备不少于2套呼吸机。
(八)通用要求
1.保障性
(1)随项目配套的设备、备件、工具等,尽可能实现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
(2)随项目配套的技术资料完整;
(3)产品的培训保障充分及时;
(4)提供产品全寿命周期的技术支撑。
2.测试性
编制验收测试规范文件,并依据验收测试规范文件开展测试。
3.安全性
系统维修方案应开展安全性设计,对系统寿命周期内可能发生的危险进行识别、评价,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印制板、接插件以及电连接器应有防插错措施和防错标志。
4.环境适应性
单机设备明确了试验要求的,按单机设备要求执行;单机设备未明确试验要求的,按总体要求对应执行;维修处理的设备、模块环境适应性不做要求。
(1)工作温度:室内设备(带温控):-10℃~+40℃;
(2)贮存温度:室内设备:-25℃~+70℃;
(3)各类装备在运输过程中,运载工具通过包装物传给装备时的振动应力时,应不损坏;
(4)供电要求:交流50HZ,380V/220V;
(5)对通用计算机、服务器、交换机、UPS等类型商用货架产品,可提供3C试验报告或合格证明免做环境适应性试验。
5.可靠性
对于关键部件或部位,应采用软、硬件冗余技术,或采取保护联锁等措施消除故障危害。
6.维修性
(1)配套设备应编制使用维修说明书,并依据使用维修说明书指导;
(2)尽量采用互换性、标准化、防差错设计;
(3)MTTR<0.5h(现场可更换单元)。
7.结构设计要求
(1)外观质量:设备的外表应无锈蚀、霉斑、污迹、镀涂层脱落、划痕、毛刺;塑料件应无气泡、开裂、变形,文字、符号、标志应清晰,结构件与控制件应完整,无机械损伤;
(2)标志与代号:设备应在适当的位置装有清晰、耐久的铭牌。铭牌应固定牢靠。铭牌内容中应注明装备名称、生产单位、生产日期等。
二、防城机房配套建设项目商务要求
1.质量要求:交付产品质量满足相关功能及技术要求。
2.★进度要求。签订合同3个月内交付完毕。
3.交付地点:广西防城港。
4.★报价要求。总价不得高于总预算,报价应包含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服务等项目在内的所有价格。
5.★参与本项目建设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前至少5个工作日确认是否参加谈判。如不能参加谈判,请书面反馈,否则将被列入本单位采购失信人名单,情节严重的,向上级机关反馈。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
2.设备交付验收合格30个工作日内,结清剩余款项。
注: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以“★”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3.以“▲”标明的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但不作为投标无效条款。
第三部分 报价人须知
说 明
(一)概述
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公告》中所述采购项目的谈判采购;
2.参与谈判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谈判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和军队商业、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BM的内容,均负有BM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定义
1.“采购项目”系指本谈判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谈判的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3.“报价人”系指从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并提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
4.“成交人”系指经过谈判评审,确定成交的报价人;
5.“货物”系指成交人按谈判文件规定,所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产品、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
6.“服务”系指成交人按谈判文件规定,必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维修、配件供应等义务。
(三)合格的报价人
1.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谈判的有关规定;
2.资格审查合格,并有供货能力的报价人;
3.能够承担谈判报价及合同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四)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1.报价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
2.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五)报价委托
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谈判报价费用
不论谈判报价结果如何,报价人均应自行承担与谈判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七)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均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公开发布。报价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谈判报价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报价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报价风险,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的内容
谈判文件由谈判公告、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报价人须知、合同样本、附件/报价文件格式等内容构成。
谈判文件以中文编写。纸质谈判文件与电子版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谈判文件为准。
谈判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当在谈判开始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视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答复。如有必要,在不标明问题查询来源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将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
谈判文件的修改
1.报价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修改。谈判文件修改内容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谈判文件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并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报价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3.为使报价人有足够时间修改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
报价文件编制
注意事项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在完全了解全部内容后,依法真实编制报价文件。如果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报价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
报价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报价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以中文书写。确有需要时,相关内容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以中文译文为准。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报价文件组成
详见第五部分《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的格式规定和签署
报价文件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标注页码。报价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开始部分应当有目录,以及方便谈判小组评审使用的项目索引。报价人名称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公章与全称相符。价格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书须单独封装。其中,价格文件一式 3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资格证明文件一式 3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投标书一式 3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注明“价格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书”、“正本”和“副本”字样。价格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书提供电子文档一份。如果纸质正本与副本、电子报价文件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
报价人应自带备份电子报价文件,以防损坏。电子报价文件提交要求:
(1)电子报价文件必须采用光盘刻录;
(2)光盘应加贴标签,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报价人名称”,单独密封;
(3)电子报价文件为纸质正本报价文件的PDF格式或DOC格式文档,文件名格式:“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
报价文件必须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报价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报价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均视为有效。报价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以及复印件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报价文件有效期
报价文件自提交截止之日起180日内保持有效。报价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报价人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谈判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报价人拒绝延长有效期不影响退还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报价人不能修改报价文件。在采购过程中,报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谈判报价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所有单价和总价按照报价一览表和合同格式要求填报。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各项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不同语言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报价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报价将被拒绝。报价人对同一种货物每次报价只允许有一种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谈判小组对报价人每个项目各品种物资最终报价进行评定。若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最终报价或者重要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有权视其为低价恶意竞争,否决其报价。
谈判保证金
报价人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陆仟元(人民币6000)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须采取非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达采购机构账户内,未到账的报价将被拒绝。谈判保证金递交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报价人须以单位名义,从报价人的基本账户按照电汇方式汇至谈判保证金收款子账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其他方式均不接受):
谈判保证金收款子账户获取方式:登录【中化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获取文件及电子发票】菜单,点击【子账号查看】按钮,查看谈判保证金收款子账户信息(为23位银行帐号),该账户仅供本次竞标使用。
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谈判保证金。
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未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谈判开始后,报价人撤回其报价文件的;谈判期间,报价人干扰谈判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虚假报价、串通报价的;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成交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其他违反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行为的。
报价文件提交
报价文件密封及标记
报价人应当将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统一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当有报价人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报价文件、谈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报价人名称”和“谈判时启封”字样。报价人应当在谈判文件明确的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由谈判全权代表将报价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电报、电话、电传、邮寄等形式的报价文件概不接受。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报价人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修改补充报价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并在封面上注明“报价修改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报价人名称”和“谈判时启封”字样。撤回报价文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电报或传真等形式撤回报价文件,必须补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的要求撤回报价文件的正式文件。撤回报价文件的时间以正式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时间为准。谈判开始后,报价人不得撤回报价文件,否则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谈判报价与评审
谈判小组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规定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谈判方式
本次谈判采取2轮谈判3次报价的方式。确需增加谈判报价轮次的,在谈判过程中经谈判小组(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可以增加,但应当在评审报告中注明理由。
评审要求
评审原则
严格遵守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所有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人一视同仁;综合比较货物性能、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等因素,确定评审排序结果;报价最低不作为成交的保证。
评审有关要求
①谈判小组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谈判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报价人接触。
②评审过程严格BM。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报价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谈判活动的正常进行。报价人在谈判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成交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谈判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商务和技术评审(依据表2及表3)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最高的报价人作为预成交人;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谈判小组成员技术、商务(不含价格因素)最终评分偏离谈判小组全体成员评分均值±20%的,该成员的评分将被剔除,以其他评委的评分均值计算,作为该成员的评分计入总分值;谈判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均超出±20%时,直接以全体成员评分均值计算,不再剔除。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时,报价人报价高于全体有效报价人报价平均值40%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成交人。报价人的技术、商务(不含价格因素)得分低于全体有效报价人的技术、商务得分平均值30%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成交人。
表1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谈判小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表2
商务技术评审标准表
谈判小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谈判程序
谈判小组审阅谈判文件,主要审阅谈判文件的谈判须知、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报价人数量、报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报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谈判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及细则、谈判内容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规定要求。由监督人员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统一拆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规定,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人是否具备谈判资格;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人是否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审查项目见表1。谈判小组填写《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确定有资格进入谈判的报价人名单。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报价人,不再参加后续评审。
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密封、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但其他方面符合要求,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报价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报价人名称且得到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现场认可的;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授权代表有效签字的;除谈判文件明确要求加盖报价人(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第一轮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报价人分别进行谈判,报价人派代表参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技术人员必须参加)。报价人每次出场顺序,按照递交报价文件的倒序进行。
谈判过程中,报价人介绍单位概况、技术方案、价格构成、服务承诺等事项,解答、澄清承诺谈判小组提出的质疑。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并将变更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报价人。
谈判过程中,报价人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技术、商务响应内容,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送谈判小组。报价人书面变更材料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第二次报价。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即为报价人第一次报价。在上述谈判基础上,报价人在谈判室外独立填写《第二次报价表》和澄清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谈判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拆封报价人报价单。第二轮谈判。谈判小组根据第一轮谈判情况、第二次报价和澄清承诺,集中与单一报价人进一步谈判。谈判小组经过第二轮谈判后,报价人响应内容仍然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报价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报价人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淘汰报价人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报价人,并说明理由。最终报价。报价人在第二轮谈判基础上填写《最终报价表》和新的澄清承诺(若没有可不填写),密封后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谈判小组,并以此报价和所有澄清承诺作为最终评审依据。
报价人提交最终报价时,应将报价和其他承诺分开填写、单独密封递交,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项目技术、商务要求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项目技术、商务要求,需要经过谈判由报价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最后一轮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报价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终报价是报价人报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报价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询问与答疑。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报价人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技术、商务响应内容,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谈判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报价人澄清材料确认,报价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报价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全权代表签字确认。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不影响报价文件的效力。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者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书面解释,但不得改变谈判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评审。
商务、技术评审。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报价人进行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不含价格因素)。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时,依据报价文件对报价人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核确认。谈判小组不得集体商议、沟通、协调,技术、商务评审方面存有歧义的除外。
价格评审。待技术、商务评审结束后,工作人员再拆封最终报价交谈判小组评审。存在低价恶意竞争的,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按第三款(六)报价的有关要求认定;不存在低价恶意竞争的,由商务评委依据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最终报价进行评审。复核评审情况。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对评审过程资料和文件逐一进行复核。对排名前3名的预成交人、报价最高且预成交的、报价最低未预成交的、采购超预算的,以及报价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和终止评审等情形,进行重点复核、分析原因,并在评审报告中注明。谈判小组依据经过复核的评审结果,对报价人进行排序并推荐预成交人。出具评审报告。谈判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主要内容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逐页签字确认。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只签字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只写明不同意见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评审报告的有效性。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谈判日期和地点;获取谈判文件报价人名单、报价报价人名单和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评审方法;谈判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报价报价人名称及原因;评审结果和候选成交人排序、各轮次报价汇总表,以及推荐预成交人的理由,尤其是报价最高且预成交的、报价最低未预成交的情形,采购超预算以及报价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和终止评审等情形,谈判小组应当进行重点复核、分析原因,并在评审报告中注明。谈判小组成交建议。
宣布评审结果。评审结果由谈判小组组长在谈判现场向参与采购活动的报价人当场公布,且不得更改。公布的内容至少应包含预成交人名称、排序和最终报价,以及无效报价报价人名称和无效报价理由。报价人对评审结果有疑义的,谈判小组应当现场予以解答。
对下列情况,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谈判小组按照《军队物资采购评审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少于3家报价人报价的,不得开始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止采购处理。除改用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或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外,不得拆封报价文件,并当场退还报价人。谈判开始后,经评审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报价人只有2家的,谈判小组应当分析原因。谈判小组(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报价报价人报价客观合理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注明,可直接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按照至少2轮谈判、报价人3次报价程序,采用原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组织评审;经评审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报价人只有1家时,谈判小组(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报价报价人满足单一来源条件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注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该项目在军队采购外网上公示1周(涉密项目除外),无其他报价人响应时,报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申请变更采购方式。
谈判小组(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采购项目技术指标参数、采购预算编制等方面存在问题,或者认定采购竞争不够充分的,应当予以终止采购,并在评审报告中注明;采购人应当报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处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报价人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谈判小组应当分析原因;一般情况下视为需求部门(单位)不能支付,应当予以终止采购。谈判小组(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报价人报价客观合理的,可以继续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
部分报价人报价超采购预算的,应当继续进行评审。第一预成交人报价未超采购预算的,评审结果有效;第一预成交人超采购预算的,报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处理。
同一需求部门(单位)同一经费来源的同类物资,部分产品单价或者金额超采购预算,但成交总金额未超采购预算的,不视为需求部门(单位)不能支付。
报价人及其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符合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要求的除外);
报价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谈判小组评判的;
应交未交谈判保证金的或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报价有效期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其他未满足对报价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响应程度要求的情形。
报价人及其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法人代表授权不符合要求的;
属于禁止参加报价的报价人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报价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军队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活动,致使该报价人受到处罚期间,该代理人代理其他报价人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
代理人同期(180天以内)代理2家以上报价人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
在商务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报价人或其制造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
报价人参与项目前期咨询或谈判文件编制的;
不同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报价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签署的;
报价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谈判文件要求的;
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报价人案或者报价的,但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报价文件不满足谈判文件加注星号(“★”)的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
报价高于谈判文件设定的最高报价限价的;
报价人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存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报价的其他商务条款的。
技术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报价文件不满足谈判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参数)无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资料支持的;
报价文件技术要求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多项数的;
报价文件技术要求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报价的;
复制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报价文件中一部分的;
存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报价的其他技术条款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报价人相互串通报价,谈判小组应当对串通报价人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报价人之间协商报价等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报价人之间约定成交人的;
报价人之间约定部分报价人放弃报价或者成交的;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报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的;
报价人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报价人而采取其他联合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相互串通报价,谈判小组应当对串通报价人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的;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的;
不同报价人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代理机构与报价人串通报价,谈判小组应当对串通报价人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开始前开启报价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报价人的;
采购代理机构直接或者间接向报价人泄露采购预算、谈判小组成员等信息的;
采购代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报价人压低或者抬高报价的;
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报价人撤换、修改报价文件的;
采购代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报价人为特定报价人成交提供方便的;
采购代理机构与报价人为谋求特定报价人成交而采取其他串通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报价,谈判小组应当对报价人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报价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的;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的;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
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的;
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报价人样品的;
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谈判: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均被淘汰的;谈判结束后,报价人报价文件均不能满足谈判文件最低要求的;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谈判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
经谈判小组评审,认为所有报价都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小组可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质疑与投诉
报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投诉,其质疑、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和投诉,匿名质疑、投诉不受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投诉由军队采购投诉处理办公室受理。报价人投诉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未质疑的事项,投诉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炯旭
电 话:18507816266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1608室
邮 编:530000
提出质疑的报价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报价人。潜在报价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报价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以下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质疑受理单位提出质疑:
1.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提出。
报价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人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该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未按规定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的;
质疑提出超过质疑限期的;
书面质疑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提出的质疑事项已经明确答复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条件。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质疑签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答复内容同时通知与处理结果有关的报价人,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报价人的商业秘密。
采购代理机构在作出书面答复之前,可以采取现场解答的方式向质疑人通报初步处理结果。质疑人认可处理结果的,可在出具书面申请后撤回质疑或者放弃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再进行书面答复。
报价人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质疑,质疑处理机构应当驳回质疑:
无具体的质疑事项,或者质疑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质疑内容涉及评审工作细节、其他报价人报价资料等BM事项且无法提供信息的合法来源的;
质疑已经处理并明确答复后,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起质疑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报价人无效质疑情况记录存档。
报价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干扰军队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申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对质疑处理机构的书面答复及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质疑处理机构未答复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管理部门提出投诉,电话17763632261。
确定成交
确定成交人
1.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确定排名第一的预成交人为采购项目成交人,对按成交比例确定成交人的采购项目,根据谈判文件确定的成交人数量,按照评审排序依次确定2家以上报价人为成交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照本须知“质疑与投诉”规定的程序处理。
排名第一的预成交人有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剔除出库),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评审结果等违法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排序结果依次确定其他预成交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2.采购人有权根据采购任务变更等实际情况调整成交数量。
成交通知
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人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向未成交人发出《未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草案的依据。若合同草案未获批准,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草案。《成交通知书》及签订的合同草案不能作为成交人启动生产或备货的依据,应待正式合同签订后再启动生产备货,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成交服务费
1.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下浮32%计算。
交纳方式:要求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
交纳时限:《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由采购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款账户信息:以代理机构的书面通知为准
2.成交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签订合同
(一)成交人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草案,合同草案经批准后签订正式合同。未经采购人同意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将取消成交人成交资格。
(二)谈判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补充报价文件、澄清承诺、说明、补正和《成交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成交人及其最终报价作实质性修改。
(四)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采购项目。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采购项目,也不得将采购项目分包向他人转让或委托加工。
(五)本次谈判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成交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5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形式。
(六)受到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的报价人,起始时间自有关机关批准之日起计算。处罚起始时间之前,经有关机关批准签订的正式采购合同,可以继续执行。自处罚起始之日起,采购代理机构发给相关报价人的成交通知书及签订的合同草案自动失效。
产品检验验收
(一)成交人服务安装调试完毕后,采购人进行验收。
(二)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成交人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若第二次验收仍未通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或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解释权限
本谈判文件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采购合同书(格式)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招标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服务之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合同标的
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服务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服务基本情况:
(一)具体管理范围及构成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服务要求》的相关内容。
(二)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
2.
3.具体服务内容包含乙方投标文件承诺服务内容。
第三条 服务期限、服务人数及工作时间
(一)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服务人数:乙方向甲方派服务人员 名。
第四条 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第五条 服务费及支付
(一)支付办法:
本项目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甲方按 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具体支付约定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服务要求》的相关内容。投标供应商先开具发票后付款,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合法、合规,如因发票存在违规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黑名单管理。
(二)支付方式:转账或电汇形式
(三)甲方将服务费付至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号:
开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第六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二)
(三)包含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服务要求》中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二)
(三)包含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服务要求》中约定的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成交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5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形式。
(二)合同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如存在逾期提供服务或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所对应的款项或逾期应付款的 3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十 日的,守约方有权结束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5 %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全面提供服务的,对于未完成部分,甲方有权不予付款,并要求乙方按未完成部分价款的 5 %支付违约金。如未完成部分与整个合同的履行有直接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5 %支付违约金;
(四)1.如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5 %支付违约金。2.如甲方同意由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服务的,乙方除继续履行外,仍需按合同总价款的 5 %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的设置比例不得高于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比例);
(五)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损失超过违约金额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六)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为主张权利而支付的费用(该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七)违约金的约定支付比例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约定。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一)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共同委托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或要求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二)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甲方所在地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一)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二)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一)招标文件;
(二)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三)投标函;
(四)中标通知书。
第十五条 合同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
下列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楚或相互矛盾之处,以下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一)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
(二)本合同书;
(三)中标通知书;
(四)投标文件及承诺。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注释:本合同样本中的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第五部分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组成(包括3部分:价格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
1.价格文件包括:
(1)报价一览表(附件1)
2.投标书包括:
(1) 报价函(附件2)
(2) 采购项目服务要求偏离表(附件3)
(3) 业绩(附件4)
(4) 企业规模及财务状况(附件5)
(5) 企业信誉(附件6)
(6) 技术力量(附件7)
(7) 方案(附件8)
(8) 报价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附件8)
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均可):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9)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0)
(3)报价人基本情况表(附件11)
(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附件12)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附件13)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件14)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件15)
(8)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附件16)
(9)提供供应商的网站系统查询截图(附件17)
(10)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声明(原件,附件18)
(11)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及退保声明函(附件19)
(12)BM承诺书(附件20)
(13)资质证书(附件21)
(14)报价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附件22)
报价人必须按上述统一格式及顺序提供《价格文件》《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1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元
注:投标供应商须对报价包含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方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报价函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并对其进行报价。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报价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 份。我方已完全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并执行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本报价文件的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180日内有效。我方在参与谈判前已仔细研究了谈判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同意谈判文件的相关条款。我方声明报价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谈判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我方承诺自愿遵守、执行军队采购管理法规制度及政策规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价方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采购项目服务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说明:报投标供应商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服务要求”进行响应,有偏离的要具体说明。有负偏离未如实注明的,将视为虚假投标。
报价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业绩
4.1 近三年投标人(截止开标时间)中标过同类项目的数量
备注:
1.有效业绩是指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以提供同类项目采购合同复印件为准。
2. 报价人需提供与本项目同类的合同,合同方须与报价企业名称一致。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与时限要求不符、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项目类别不符、投标企业与合同方名称不一致的合同均无效,业绩为0的得0分)
3.不同法人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4.如不按以上要求提供业绩情况表和证明文件,导致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真实情况,则该合同的业绩不予认可
报价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4.2 近三年(截止谈判时间前)投标人拟派技术人员承担同类项目的累计业绩
备注:
1. 以提供的销售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为准,合同方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验收报告需体现技术人员姓名,投标人需携带销售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备查,最多提供5份合同(与时限要求不符、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项目类别不符、投标企业与合同方名称不一致的合同均无效,业绩为0的得0分)
2.不同法人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3.如不按以上要求提供业绩情况表和证明文件,导致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真实情况,则该合同的业绩不予认可
报价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企业规模及财务状况
1、提供供应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2021年、2022年度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数据为准,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
附件6
企业信誉
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获得税务部门对企业纳税信用的A级评价或证书。
2.投标人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和查询网址)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获得与本项目专业相关的国家、军队及行业质量和荣誉认证。
附件7
技术力量
1.投标人提供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提供参加本项目开发的技术人员的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
附件8
方案
8.1技术方案
根据对应评分标准内容,提供技术方案。
8.2项目管理和实施方案
根据对应评分标准内容,提供项目管理和实施方案。
8.3培训和售后服务方案
根据对应评分标准内容,提供培训和售后服务方案。
附件9
报价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报价人自行提供)
附件9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报价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报价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10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名称):
(报价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报价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通讯地址:
附件11
报价人基本情况表
纸面不敷时,可以另加页
附: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最新的网上查询截图)。
2、投标人必须在新版《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采购文件申领期间未完成注册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否则按无效标处理)附件12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注: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报价人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的全部填写。
报价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附件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公司会计报表复印件,或具备审计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为准(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成立年限不足的公司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所有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
附件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开标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税收缴纳证明)
1、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纳税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
2、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必须提供);
附件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格式自拟)
附件16
声明函
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声明函(格式自拟)
附件17
提供供应商的网站系统查询截图
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查询截图(包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两项内容)(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提供供应商再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系统查询截图(包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供应商必须在新版《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采购文件申领期间未完成注册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附件18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声明
(格式自拟)
附件19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及退保声明函
★(1)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扫描件
(2)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声明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贵公司“ (项目名称)”的投标,项目编号是:( ),投标保证金金额是 元,现声明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相关信息如下,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我公司负责。
以下是公司(接收我司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公司)银行资料:
开户名:
帐 号:
开户行: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报价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注:须提供对公帐号以便退还:
附件20
BM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编号为 的名称为 的项目采购活动,根据有关BM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BM义务和法律责任。本公司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BM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BM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四、采购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
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按国家和军队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报价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21
资质证书
供应商提供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BM资格证书,已通过审核但尚未发证书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附件22
报价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报价人自行提供)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2024-JYBGSC-W1002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3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防城机房配套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6
第三部分 报价人须知 14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41
第五部分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48
第一部分 防城机房配套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现就防城机房配套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兴趣的报价人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防城机房配套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YBGSC-W1002
三、服务内容:机房UPS、动力环控系统、自动气体灭火装置、智能配电柜、强弱电综合布线、机房搬迁及线路规整等建设。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四、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人民币60万元整。
五、服务周期及地点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3个月内交付完毕。
2)服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业主指定地点)。
六、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须提供)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须提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纳税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和实际应用合同证明);
(六)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BM要求,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七)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八)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和《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十一)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BM要求(提供BM承诺书)。
(十二)具有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BM资格证书,已通过审核但尚未发证书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十三)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四)投标人必须在新版《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采购文件申领期间未完成注册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发售时间:2024 年 3 月26 日至 4 月 1 日,每日上午 9 : 00 至 12 : 00 ,下午 14 : 00 至 17 : 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e.sinochemitc.com/)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完成注册后通过平台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200.00)后,即可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未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时如遇平台操作性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86391277。
八、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9时30分。谈判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1608室。谈判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公告发布媒介: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17763632261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西段665号南宁环球金融中心T2栋12层1212室
联 系 人:苏工
电 话:18507816266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一、防城机房配套建设项目
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机房现状
机房面积41.76㎡,现已包含防雷系统以及机柜(15个)等配套设施。目前UPS、动力环控系统、自动气体灭火装置、智能配电柜、强弱电综合布线、机房搬迁及线路规整未建设。
二、建设项目及要求
(一)在UPS室安装2台40KVA UPS主机及配套电池;
(二)新机房的配电系统按"双路UPS不间断电源"的供电方式设计及综合布线;
(三)建设动力环控监控系统,包括温湿度、气体、消防报警、UPS、柴油发电机等监控及监控管理平台;
(四)新机房建设自动气体灭火装置;
(五)新装1套智能配电柜;
(六)新机房安装强弱电桥架;
(七)将原装备机房、通信机房,搬迁至新办公楼装备机房,并将线路布设规整完成。
三、指标要求
(一)40KVA UPS(数量2台)
1.UPS 主机
1)UPS类型为在线双变换式,制式为三相输入,模块化化设计。
2)UPS主机支持额定容量≥40kVA,并机能力≥2台。
3)▲效率≥90%。
4)UPS具有极低负载率下的智能轮换休眠技术。
5)输入相电压范围:190-250V;线电压350V-410V;输入频率范围(Hz):40Hz-60Hz;输入功率因数:≥0.99。
6)输出电压范围:380/400/415V;输出功率因素:输出电压畸变:≤1%(线性载),≤5%(非线性载);输出电压精度:≤±1%。
7)▲UPS市电模式转电池模式,电池模式转市电模式,市电模式转旁路模式,旁路模式转市电模式切换时间均≤2ms。
8)具备逆变过载能力。
9)UPS支持电池节数可调;具有定期对电池组进行自动浮充、均充转换、自动温度补偿、电池组放电及记录功能。
10)▲UPS具有人机交互性能,采用≥5英寸液晶彩色触摸屏,可管理供配电系统。
11)UPS标配RS232或RS485、FE(SNMP通讯口)、干接点接口及环境监控传感器接口,并提供与通信接口配套使用的通信线缆和各种告警信号输出端子;支持通信协议Web、SNMP等。
12)具备实时状态数据监控功能。
13)具备UPS告警及记录功能。信息存储数量≥500条。
2.电池:每节电压12V,每节容量≥150AH;免维护铅酸电池,每台UPS电池数量≥32。
3. ★品牌:国产品牌。
(二)双路UPS配电建设要求
(1)▲采用“双UPS”供电方式为机房供电,UPS室提供配电箱(数量和配置由候选供应商设计)具备2个UPS输入、2个UPS输出。双路UPS不间断电源分别输出为双电源设备供电,动力输出开关为机房空调供电,机房每一排配电柜配置1台双电静态开关(机架式输出能力≥8个),为单电源设备供电;
(2)配电箱开关配置在满足双UPS输出的基础上,每个UPS预留20A、40A、63A的备用开关每个类型不少于3个;
(3)列头柜室配置2个电源列头柜,每个列头柜具备独立总开关功能,分别接入2个UPS,设置不少于20个独立开关用于机柜电缆连接,列头柜每一路开关均具备电流监测功能。
(4)接地系统零线和地线分开设置;
(5) ▲每个机柜增加2个竖排PDU,每个PDU不少于16个三插孔位(10A),2个PDU分别接2路UPS。
(三)动环监控系统
(1)▲机房动环监控系统平台提供一个整体的环境和动力监控接口,动环监控平台实现对动力、环境、温湿度等子系统的集中实时管理;
(2)▲系统可实现对机房内供配电、UPS、空调、温湿度、漏水检测、烟雾等设备的不间断监控,发现部件故障或参数异常,即时有声音告警等多种报警方式,记录历史数据和报警事件;
(3)配电监测:对PDU、配电柜等重要配电节点的实时电压、电流、频率、有功功率、视在功率等监视;
(4)UPS监测:对UPS的输入、输出电压、电流、频率、功率因素、逆变器状态、电池状态、旁路状态、报警等工作状态及各种参数等监视,能用直观的图形来显示UPS和主开关的运行状态。实时判断部件是否发生报警,当某部件发生故障或越限时,监控主系统发出报警;
(5)制冷监测:可实时、全面诊断空调运行状况,监控空调各部件(如压缩机、风机、加热器、加湿器、去湿器、滤网等)的运行状态与参数;
(6)气体监测:电池间内均匀布设氢气含量传感器,电池故障发生气体泄漏时,产生报警信号;
(7)消防监测:当监测到发生火灾警情时,系统会自动弹出报警画面;
(8)日志管理提供基于数据库的日志功能,以实现对机房人员操作、事件告警的跟踪管理。日志不可被任何人修改,系统支持根据条件查询日志,并将查询的日志列表导出打印;
(9)系统数据库具备备份和恢复能力,备份的数据保存在服务器磁盘上特定的备份目录中,满足按周期全量和增量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10)▲系统应具备3D视图功能,支持2D/3D一键切换;
(11)▲3D可视化界面支持楼宇、楼层、房间、模块层级,且支持放大、缩小、360°旋转等基本操作;
(12)提供备3D模型,覆盖机房常见设备,如空调、UPS、机柜等,可自行增加、编辑模型;
(四)自动气体灭火装置
1.功能要求
(1)▲气体灭火系统具备全淹没式灭火,灭火剂释放时,必须开启声光报警器,确保通知现场人员及时撤离。
(2)机房外部有运行监控设备可供检查其运行状态。
2.具体参数
(1)配备温感,烟感传感器,并具备火灾告警功能,将结果统一反馈至运维网关上;
(2)▲温感,烟感与自动灭火装置能够联动;
(3)柜式、固定底座;
(4)灭火方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
(5)充装容量:≈70L;
(6)系统喷放时间:≤8s;
(7)灭火设计浓度:8-10%。
(五)综合布线
1.桥架要求
(1)机房内采用上走线双层桥架(强电)、下走(弱电),材质和样式为热镀锌网格桥架,高*宽≥90mm*400mm;
(2)机房墙壁强电槽采用强电镀锌金属线槽;
(六)机房搬迁
(1)完成装备机房、通信机房共计8个机柜设备搬迁
(七)其他要求
(1)各系统线缆、模块等均应在施工期间用专用标签作好标记,标记应简单明晰,标签规格、形式由施工单位提供样品并须经过用户确认;
(2)本项目所选主要设备、材料,必须具有国家级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证书;必须满足与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供电产品、消防产品应具有入网许可证;
(3)售后服务要求:验收后一年内,根据用户需求配合开展设备部署、线路布设等工作;
(4)在安全出口及通道位置设手动报警按钮和声光报警装置;
(5)采用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灯及疏散指示灯。
(6)机房配备不少于2套呼吸机。
(八)通用要求
1.保障性
(1)随项目配套的设备、备件、工具等,尽可能实现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
(2)随项目配套的技术资料完整;
(3)产品的培训保障充分及时;
(4)提供产品全寿命周期的技术支撑。
2.测试性
编制验收测试规范文件,并依据验收测试规范文件开展测试。
3.安全性
系统维修方案应开展安全性设计,对系统寿命周期内可能发生的危险进行识别、评价,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印制板、接插件以及电连接器应有防插错措施和防错标志。
4.环境适应性
单机设备明确了试验要求的,按单机设备要求执行;单机设备未明确试验要求的,按总体要求对应执行;维修处理的设备、模块环境适应性不做要求。
(1)工作温度:室内设备(带温控):-10℃~+40℃;
(2)贮存温度:室内设备:-25℃~+70℃;
(3)各类装备在运输过程中,运载工具通过包装物传给装备时的振动应力时,应不损坏;
(4)供电要求:交流50HZ,380V/220V;
(5)对通用计算机、服务器、交换机、UPS等类型商用货架产品,可提供3C试验报告或合格证明免做环境适应性试验。
5.可靠性
对于关键部件或部位,应采用软、硬件冗余技术,或采取保护联锁等措施消除故障危害。
6.维修性
(1)配套设备应编制使用维修说明书,并依据使用维修说明书指导;
(2)尽量采用互换性、标准化、防差错设计;
(3)MTTR<0.5h(现场可更换单元)。
7.结构设计要求
(1)外观质量:设备的外表应无锈蚀、霉斑、污迹、镀涂层脱落、划痕、毛刺;塑料件应无气泡、开裂、变形,文字、符号、标志应清晰,结构件与控制件应完整,无机械损伤;
(2)标志与代号:设备应在适当的位置装有清晰、耐久的铭牌。铭牌应固定牢靠。铭牌内容中应注明装备名称、生产单位、生产日期等。
二、防城机房配套建设项目商务要求
1.质量要求:交付产品质量满足相关功能及技术要求。
2.★进度要求。签订合同3个月内交付完毕。
3.交付地点:广西防城港。
4.★报价要求。总价不得高于总预算,报价应包含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服务等项目在内的所有价格。
5.★参与本项目建设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前至少5个工作日确认是否参加谈判。如不能参加谈判,请书面反馈,否则将被列入本单位采购失信人名单,情节严重的,向上级机关反馈。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
2.设备交付验收合格30个工作日内,结清剩余款项。
注: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以“★”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3.以“▲”标明的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但不作为投标无效条款。
第三部分 报价人须知
说 明
(一)概述
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公告》中所述采购项目的谈判采购;
2.参与谈判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谈判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和军队商业、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BM的内容,均负有BM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定义
1.“采购项目”系指本谈判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谈判的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3.“报价人”系指从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并提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
4.“成交人”系指经过谈判评审,确定成交的报价人;
5.“货物”系指成交人按谈判文件规定,所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产品、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
6.“服务”系指成交人按谈判文件规定,必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维修、配件供应等义务。
(三)合格的报价人
1.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谈判的有关规定;
2.资格审查合格,并有供货能力的报价人;
3.能够承担谈判报价及合同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四)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1.报价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
2.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五)报价委托
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谈判报价费用
不论谈判报价结果如何,报价人均应自行承担与谈判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七)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均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公开发布。报价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谈判报价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报价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报价风险,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的内容
谈判文件由谈判公告、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报价人须知、合同样本、附件/报价文件格式等内容构成。
谈判文件以中文编写。纸质谈判文件与电子版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谈判文件为准。
谈判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当在谈判开始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视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答复。如有必要,在不标明问题查询来源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将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
谈判文件的修改
1.报价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修改。谈判文件修改内容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谈判文件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并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报价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3.为使报价人有足够时间修改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
报价文件编制
注意事项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在完全了解全部内容后,依法真实编制报价文件。如果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报价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
报价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报价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以中文书写。确有需要时,相关内容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以中文译文为准。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报价文件组成
详见第五部分《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的格式规定和签署
报价文件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标注页码。报价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开始部分应当有目录,以及方便谈判小组评审使用的项目索引。报价人名称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公章与全称相符。价格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书须单独封装。其中,价格文件一式 3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资格证明文件一式 3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投标书一式 3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注明“价格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书”、“正本”和“副本”字样。价格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书提供电子文档一份。如果纸质正本与副本、电子报价文件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
报价人应自带备份电子报价文件,以防损坏。电子报价文件提交要求:
(1)电子报价文件必须采用光盘刻录;
(2)光盘应加贴标签,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报价人名称”,单独密封;
(3)电子报价文件为纸质正本报价文件的PDF格式或DOC格式文档,文件名格式:“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
报价文件必须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报价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报价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均视为有效。报价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以及复印件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报价文件有效期
报价文件自提交截止之日起180日内保持有效。报价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报价人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谈判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报价人拒绝延长有效期不影响退还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报价人不能修改报价文件。在采购过程中,报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谈判报价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所有单价和总价按照报价一览表和合同格式要求填报。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各项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不同语言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报价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报价将被拒绝。报价人对同一种货物每次报价只允许有一种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谈判小组对报价人每个项目各品种物资最终报价进行评定。若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最终报价或者重要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有权视其为低价恶意竞争,否决其报价。
谈判保证金
报价人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陆仟元(人民币6000)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须采取非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达采购机构账户内,未到账的报价将被拒绝。谈判保证金递交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报价人须以单位名义,从报价人的基本账户按照电汇方式汇至谈判保证金收款子账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其他方式均不接受):
谈判保证金收款子账户获取方式:登录【中化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获取文件及电子发票】菜单,点击【子账号查看】按钮,查看谈判保证金收款子账户信息(为23位银行帐号),该账户仅供本次竞标使用。
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谈判保证金。
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未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谈判开始后,报价人撤回其报价文件的;谈判期间,报价人干扰谈判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虚假报价、串通报价的;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成交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其他违反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行为的。
报价文件提交
报价文件密封及标记
报价人应当将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统一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当有报价人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报价文件、谈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报价人名称”和“谈判时启封”字样。报价人应当在谈判文件明确的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由谈判全权代表将报价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电报、电话、电传、邮寄等形式的报价文件概不接受。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报价人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修改补充报价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并在封面上注明“报价修改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报价人名称”和“谈判时启封”字样。撤回报价文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电报或传真等形式撤回报价文件,必须补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的要求撤回报价文件的正式文件。撤回报价文件的时间以正式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时间为准。谈判开始后,报价人不得撤回报价文件,否则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谈判报价与评审
谈判小组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规定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谈判方式
本次谈判采取2轮谈判3次报价的方式。确需增加谈判报价轮次的,在谈判过程中经谈判小组(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可以增加,但应当在评审报告中注明理由。
评审要求
评审原则
严格遵守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所有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人一视同仁;综合比较货物性能、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等因素,确定评审排序结果;报价最低不作为成交的保证。
评审有关要求
①谈判小组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谈判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报价人接触。
②评审过程严格BM。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报价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谈判活动的正常进行。报价人在谈判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成交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谈判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商务和技术评审(依据表2及表3)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最高的报价人作为预成交人;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谈判小组成员技术、商务(不含价格因素)最终评分偏离谈判小组全体成员评分均值±20%的,该成员的评分将被剔除,以其他评委的评分均值计算,作为该成员的评分计入总分值;谈判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均超出±20%时,直接以全体成员评分均值计算,不再剔除。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时,报价人报价高于全体有效报价人报价平均值40%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成交人。报价人的技术、商务(不含价格因素)得分低于全体有效报价人的技术、商务得分平均值30%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成交人。
表1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审查项目 | 是否合格 | | |
报价人1 | …… | 说明 | |
一、资格性审查内容 | |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
2.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BM要求,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 |
3.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 | | |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和《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 | |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 | | |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 |
7.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BM要求(提供BM承诺书) | | | |
8.具有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BM资格证书,已通过审核但尚未发证书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 | |
9.投标人必须在新版《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采购文件申领期间未完成注册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 | |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
二、符合性审查内容 | | | |
1.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密封完好 | | | |
2.投标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 | | | |
3.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 | | | |
4.投标文件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 |
5.投标保证金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 |
6.其他符合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 | |
综 合 评 定 | | | |
说明: 1.合格打“√”, 不合格打“×”。2.有一项内容不合格,综合评定为不合格。3.采购机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调整审查内容。 |
谈判小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表2
商务技术评审标准表
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商务15分 | 企业规模 | 根据投标人近三年的平均资产总额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第一名得标准分,其余排名递减0.2分。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数据为准 | 3 |
财务状况 | 根据近三年平均净利润金额由多至少排名,第一名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净利润为负值的得0分。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数据为准 | 3 | |
业绩 | 1.比较近三年投标人(截止开标时间)中标过同类项目的数量。以提供同类项目采购合同复印件为准,每提供一份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合同得1分,最多得3分。时间和类别不符合要求,总金额不清晰的合同均无效。 2.比较近三年(截止谈判时间前)投标人拟派技术人员承担同类项目的累计业绩得3分(以提供的销售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为准,合同方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验收报告需体现技术人员姓名,投标人需携带销售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备查,最多提供5份合同) 业绩得分=(技术人员同类项目累计业绩/基准业绩)×标准分值 基准业绩=近三年(截止谈判时间)投标人技术人员同类项目累计业绩最高总金额。 | 6 | |
信誉 | 1.投标人近三年内获得税务部门对企业纳税信用的A级评价或证书。满足得1分,不满足得0分。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和查询网址) 3.投标人近三年获得与本项目专业相关的国家、军队及行业质量和荣誉认证,每项得0.2分,最高得1分。 | 3 | |
技术55分 | 功能及技术指标响应情况 | 用户需求书中的带“▲”功能及技术指标条款全部响应为满足的得10分,实质性正偏离1项加1分,最多加6分;负偏离或者不响应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低得0分。 | 16 |
除带“▲”功能及技术指标外,提出或实现的指标均满足或优于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且能够充分证明指标可实现的得14分; 不满足或一般性功能指标负偏离1项扣1分,最多扣14分; 本项最高得分14分,最低得分0分。 | 14 | ||
技术力量 | 1. 投标人提供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2.投标人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得1分。 3.根据参加本项目开发的技术人员具有取得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数量排名,第一的得2分,依次递减0.5分。 | 5 | |
技术方案 | 1.根据项目是否灵活配置、便于用户直接维护情况评分,最优的得3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 2.整体方案合理、可行、独特的创意,关键技术先进,最优得4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 3.根据对项目各个模块功能描述全面、准确情况评分,最优得3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 | 10 | |
项目管理和实施 | 1.实施周期:是否提供明确、合理的项目实施周期和进度表。最优得2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 2.人员组织保障:是否提供明晰的保障方案,最优得2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 3.项目风险:提供整个项目风险评估及控制方案的得1,否则得0分。 | 5 | |
培训和售后服务 | 1.根据培训计划方案评审,最优得2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 2.根据企业服务方式、现场支持、服务等级等因素评分,最优得2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 3.根据后期技术咨询承诺情况评分,最优得1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 | 5 | |
价格30分 | 产品价格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 注:如出现投标人报价严重偏离合理报价时,谈判专家组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合理说明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有权对投标人作出独立评定其价格部分得分的决定(该投标人报价不参加基准价计算)。如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或无法提供合理证明材料时,甚至会被认定为恶意竞价。 | 30 |
综合得分=报价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 | 100 |
谈判小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谈判程序
谈判小组审阅谈判文件,主要审阅谈判文件的谈判须知、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报价人数量、报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报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谈判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及细则、谈判内容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规定要求。由监督人员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统一拆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规定,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人是否具备谈判资格;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人是否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审查项目见表1。谈判小组填写《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确定有资格进入谈判的报价人名单。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报价人,不再参加后续评审。
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密封、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但其他方面符合要求,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报价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报价人名称且得到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现场认可的;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授权代表有效签字的;除谈判文件明确要求加盖报价人(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第一轮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报价人分别进行谈判,报价人派代表参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技术人员必须参加)。报价人每次出场顺序,按照递交报价文件的倒序进行。
谈判过程中,报价人介绍单位概况、技术方案、价格构成、服务承诺等事项,解答、澄清承诺谈判小组提出的质疑。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并将变更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报价人。
谈判过程中,报价人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技术、商务响应内容,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送谈判小组。报价人书面变更材料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第二次报价。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即为报价人第一次报价。在上述谈判基础上,报价人在谈判室外独立填写《第二次报价表》和澄清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谈判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拆封报价人报价单。第二轮谈判。谈判小组根据第一轮谈判情况、第二次报价和澄清承诺,集中与单一报价人进一步谈判。谈判小组经过第二轮谈判后,报价人响应内容仍然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报价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报价人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淘汰报价人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报价人,并说明理由。最终报价。报价人在第二轮谈判基础上填写《最终报价表》和新的澄清承诺(若没有可不填写),密封后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谈判小组,并以此报价和所有澄清承诺作为最终评审依据。
报价人提交最终报价时,应将报价和其他承诺分开填写、单独密封递交,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项目技术、商务要求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项目技术、商务要求,需要经过谈判由报价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最后一轮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报价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终报价是报价人报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报价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询问与答疑。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报价人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技术、商务响应内容,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谈判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报价人澄清材料确认,报价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报价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全权代表签字确认。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不影响报价文件的效力。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者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书面解释,但不得改变谈判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评审。
商务、技术评审。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报价人进行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不含价格因素)。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时,依据报价文件对报价人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核确认。谈判小组不得集体商议、沟通、协调,技术、商务评审方面存有歧义的除外。
价格评审。待技术、商务评审结束后,工作人员再拆封最终报价交谈判小组评审。存在低价恶意竞争的,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按第三款(六)报价的有关要求认定;不存在低价恶意竞争的,由商务评委依据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最终报价进行评审。复核评审情况。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对评审过程资料和文件逐一进行复核。对排名前3名的预成交人、报价最高且预成交的、报价最低未预成交的、采购超预算的,以及报价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和终止评审等情形,进行重点复核、分析原因,并在评审报告中注明。谈判小组依据经过复核的评审结果,对报价人进行排序并推荐预成交人。出具评审报告。谈判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主要内容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逐页签字确认。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只签字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只写明不同意见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评审报告的有效性。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谈判日期和地点;获取谈判文件报价人名单、报价报价人名单和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评审方法;谈判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报价报价人名称及原因;评审结果和候选成交人排序、各轮次报价汇总表,以及推荐预成交人的理由,尤其是报价最高且预成交的、报价最低未预成交的情形,采购超预算以及报价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和终止评审等情形,谈判小组应当进行重点复核、分析原因,并在评审报告中注明。谈判小组成交建议。
宣布评审结果。评审结果由谈判小组组长在谈判现场向参与采购活动的报价人当场公布,且不得更改。公布的内容至少应包含预成交人名称、排序和最终报价,以及无效报价报价人名称和无效报价理由。报价人对评审结果有疑义的,谈判小组应当现场予以解答。
对下列情况,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谈判小组按照《军队物资采购评审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少于3家报价人报价的,不得开始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止采购处理。除改用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或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外,不得拆封报价文件,并当场退还报价人。谈判开始后,经评审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报价人只有2家的,谈判小组应当分析原因。谈判小组(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报价报价人报价客观合理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注明,可直接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按照至少2轮谈判、报价人3次报价程序,采用原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组织评审;经评审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报价人只有1家时,谈判小组(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报价报价人满足单一来源条件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注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该项目在军队采购外网上公示1周(涉密项目除外),无其他报价人响应时,报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申请变更采购方式。
谈判小组(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采购项目技术指标参数、采购预算编制等方面存在问题,或者认定采购竞争不够充分的,应当予以终止采购,并在评审报告中注明;采购人应当报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处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报价人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谈判小组应当分析原因;一般情况下视为需求部门(单位)不能支付,应当予以终止采购。谈判小组(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报价人报价客观合理的,可以继续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
部分报价人报价超采购预算的,应当继续进行评审。第一预成交人报价未超采购预算的,评审结果有效;第一预成交人超采购预算的,报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处理。
同一需求部门(单位)同一经费来源的同类物资,部分产品单价或者金额超采购预算,但成交总金额未超采购预算的,不视为需求部门(单位)不能支付。
报价人及其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符合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要求的除外);
报价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谈判小组评判的;
应交未交谈判保证金的或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报价有效期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其他未满足对报价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响应程度要求的情形。
报价人及其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法人代表授权不符合要求的;
属于禁止参加报价的报价人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报价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军队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活动,致使该报价人受到处罚期间,该代理人代理其他报价人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
代理人同期(180天以内)代理2家以上报价人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
在商务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报价人或其制造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
报价人参与项目前期咨询或谈判文件编制的;
不同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报价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签署的;
报价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谈判文件要求的;
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报价人案或者报价的,但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报价文件不满足谈判文件加注星号(“★”)的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
报价高于谈判文件设定的最高报价限价的;
报价人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存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报价的其他商务条款的。
技术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报价文件不满足谈判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参数)无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资料支持的;
报价文件技术要求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多项数的;
报价文件技术要求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报价的;
复制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报价文件中一部分的;
存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报价的其他技术条款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报价人相互串通报价,谈判小组应当对串通报价人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报价人之间协商报价等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报价人之间约定成交人的;
报价人之间约定部分报价人放弃报价或者成交的;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报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的;
报价人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报价人而采取其他联合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相互串通报价,谈判小组应当对串通报价人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的;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的;
不同报价人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代理机构与报价人串通报价,谈判小组应当对串通报价人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开始前开启报价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报价人的;
采购代理机构直接或者间接向报价人泄露采购预算、谈判小组成员等信息的;
采购代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报价人压低或者抬高报价的;
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报价人撤换、修改报价文件的;
采购代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报价人为特定报价人成交提供方便的;
采购代理机构与报价人为谋求特定报价人成交而采取其他串通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报价,谈判小组应当对报价人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报价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的;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的;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
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的;
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报价人样品的;
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谈判: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均被淘汰的;谈判结束后,报价人报价文件均不能满足谈判文件最低要求的;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谈判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
经谈判小组评审,认为所有报价都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小组可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质疑与投诉
报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投诉,其质疑、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和投诉,匿名质疑、投诉不受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投诉由军队采购投诉处理办公室受理。报价人投诉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未质疑的事项,投诉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炯旭
电 话:18507816266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1608室
邮 编:530000
提出质疑的报价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报价人。潜在报价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报价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以下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质疑受理单位提出质疑:
1.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提出。
报价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人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该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未按规定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的;
质疑提出超过质疑限期的;
书面质疑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提出的质疑事项已经明确答复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条件。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质疑签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答复内容同时通知与处理结果有关的报价人,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报价人的商业秘密。
采购代理机构在作出书面答复之前,可以采取现场解答的方式向质疑人通报初步处理结果。质疑人认可处理结果的,可在出具书面申请后撤回质疑或者放弃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再进行书面答复。
报价人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质疑,质疑处理机构应当驳回质疑:
无具体的质疑事项,或者质疑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质疑内容涉及评审工作细节、其他报价人报价资料等BM事项且无法提供信息的合法来源的;
质疑已经处理并明确答复后,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起质疑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报价人无效质疑情况记录存档。
报价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干扰军队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申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对质疑处理机构的书面答复及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质疑处理机构未答复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管理部门提出投诉,电话17763632261。
确定成交
确定成交人
1.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确定排名第一的预成交人为采购项目成交人,对按成交比例确定成交人的采购项目,根据谈判文件确定的成交人数量,按照评审排序依次确定2家以上报价人为成交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照本须知“质疑与投诉”规定的程序处理。
排名第一的预成交人有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剔除出库),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评审结果等违法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排序结果依次确定其他预成交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2.采购人有权根据采购任务变更等实际情况调整成交数量。
成交通知
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人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向未成交人发出《未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草案的依据。若合同草案未获批准,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草案。《成交通知书》及签订的合同草案不能作为成交人启动生产或备货的依据,应待正式合同签订后再启动生产备货,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成交服务费
1.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下浮32%计算。
交纳方式:要求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
交纳时限:《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由采购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款账户信息:以代理机构的书面通知为准
2.成交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签订合同
(一)成交人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草案,合同草案经批准后签订正式合同。未经采购人同意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将取消成交人成交资格。
(二)谈判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补充报价文件、澄清承诺、说明、补正和《成交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成交人及其最终报价作实质性修改。
(四)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采购项目。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采购项目,也不得将采购项目分包向他人转让或委托加工。
(五)本次谈判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成交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5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形式。
(六)受到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的报价人,起始时间自有关机关批准之日起计算。处罚起始时间之前,经有关机关批准签订的正式采购合同,可以继续执行。自处罚起始之日起,采购代理机构发给相关报价人的成交通知书及签订的合同草案自动失效。
产品检验验收
(一)成交人服务安装调试完毕后,采购人进行验收。
(二)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成交人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若第二次验收仍未通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或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解释权限
本谈判文件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采购合同书(格式)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招标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服务之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合同标的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投标单价(元) | 价格小计(元) | 备注 |
40KVA UPS | 台 | 2 | | | |
双路UPS配电建设 | 项 | 1 | | | |
动环监控系统 | 项 | 1 | | | |
自动气体灭火装置 | 项 | 1 | | | |
综合集成(机房搬迁、设备安装、强弱电布线、辅材) | 项 | 1 | | | |
合计金额 | |
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服务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服务基本情况:
(一)具体管理范围及构成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服务要求》的相关内容。
(二)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
2.
3.具体服务内容包含乙方投标文件承诺服务内容。
第三条 服务期限、服务人数及工作时间
(一)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服务人数:乙方向甲方派服务人员 名。
第四条 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第五条 服务费及支付
(一)支付办法:
本项目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甲方按 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具体支付约定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服务要求》的相关内容。投标供应商先开具发票后付款,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合法、合规,如因发票存在违规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黑名单管理。
(二)支付方式:转账或电汇形式
(三)甲方将服务费付至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号:
开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第六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二)
(三)包含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服务要求》中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二)
(三)包含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服务要求》中约定的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成交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5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形式。
(二)合同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如存在逾期提供服务或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所对应的款项或逾期应付款的 3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十 日的,守约方有权结束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5 %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全面提供服务的,对于未完成部分,甲方有权不予付款,并要求乙方按未完成部分价款的 5 %支付违约金。如未完成部分与整个合同的履行有直接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5 %支付违约金;
(四)1.如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5 %支付违约金。2.如甲方同意由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服务的,乙方除继续履行外,仍需按合同总价款的 5 %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的设置比例不得高于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比例);
(五)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损失超过违约金额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六)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为主张权利而支付的费用(该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七)违约金的约定支付比例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约定。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一)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共同委托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或要求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二)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甲方所在地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一)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二)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一)招标文件;
(二)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三)投标函;
(四)中标通知书。
第十五条 合同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
下列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楚或相互矛盾之处,以下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一)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
(二)本合同书;
(三)中标通知书;
(四)投标文件及承诺。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注释:本合同样本中的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第五部分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组成(包括3部分:价格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
1.价格文件包括:
(1)报价一览表(附件1)
2.投标书包括:
(1) 报价函(附件2)
(2) 采购项目服务要求偏离表(附件3)
(3) 业绩(附件4)
(4) 企业规模及财务状况(附件5)
(5) 企业信誉(附件6)
(6) 技术力量(附件7)
(7) 方案(附件8)
(8) 报价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附件8)
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均可):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9)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0)
(3)报价人基本情况表(附件11)
(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附件12)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附件13)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件14)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件15)
(8)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附件16)
(9)提供供应商的网站系统查询截图(附件17)
(10)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声明(原件,附件18)
(11)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及退保声明函(附件19)
(12)BM承诺书(附件20)
(13)资质证书(附件21)
(14)报价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附件22)
报价人必须按上述统一格式及顺序提供《价格文件》《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1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元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价格(元) | 备注 |
防城机房配套建设 | 项 | 1 | | |
注:投标供应商须对报价包含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方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报价函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并对其进行报价。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报价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 份。我方已完全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并执行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本报价文件的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180日内有效。我方在参与谈判前已仔细研究了谈判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同意谈判文件的相关条款。我方声明报价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谈判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我方承诺自愿遵守、执行军队采购管理法规制度及政策规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价方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采购项目服务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评审项目 | 服务要求 | 服务要求 响应 | 偏离 | 页码/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报投标供应商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服务要求”进行响应,有偏离的要具体说明。有负偏离未如实注明的,将视为虚假投标。
报价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业绩
4.1 近三年投标人(截止开标时间)中标过同类项目的数量
序号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产品名称 | 合同有效金额(万元) | 签订日期 | 用户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备注:
1.有效业绩是指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以提供同类项目采购合同复印件为准。
2. 报价人需提供与本项目同类的合同,合同方须与报价企业名称一致。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与时限要求不符、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项目类别不符、投标企业与合同方名称不一致的合同均无效,业绩为0的得0分)
3.不同法人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4.如不按以上要求提供业绩情况表和证明文件,导致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真实情况,则该合同的业绩不予认可
报价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4.2 近三年(截止谈判时间前)投标人拟派技术人员承担同类项目的累计业绩
序号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产品名称 | 合同有效金额(万元) | 签订日期 | 用户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备注:
1. 以提供的销售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为准,合同方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验收报告需体现技术人员姓名,投标人需携带销售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备查,最多提供5份合同(与时限要求不符、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项目类别不符、投标企业与合同方名称不一致的合同均无效,业绩为0的得0分)
2.不同法人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3.如不按以上要求提供业绩情况表和证明文件,导致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真实情况,则该合同的业绩不予认可
报价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企业规模及财务状况
1、提供供应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2021年、2022年度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数据为准,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
附件6
企业信誉
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获得税务部门对企业纳税信用的A级评价或证书。
2.投标人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和查询网址)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获得与本项目专业相关的国家、军队及行业质量和荣誉认证。
附件7
技术力量
1.投标人提供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提供参加本项目开发的技术人员的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
附件8
方案
8.1技术方案
根据对应评分标准内容,提供技术方案。
8.2项目管理和实施方案
根据对应评分标准内容,提供项目管理和实施方案。
8.3培训和售后服务方案
根据对应评分标准内容,提供培训和售后服务方案。
附件9
报价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报价人自行提供)
附件9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报价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报价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10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名称):
(报价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报价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通讯地址:
附件11
报价人基本情况表
报价人全称 | | |||||||||||
详细地址 | | |||||||||||
主管部门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务 | | |||||||
企业性质 | | 授权代表 | | 职务 | | |||||||
邮政编码 | | 电 话 | | 传真 | | |||||||
单位简介 及 机 构 | | |||||||||||
单位优势 及 特 长 | | |||||||||||
单 位 概 况 | 职工 总数 | 人 | 生 产 工 人 人 | |||||||||
工程技术人员 人 | ||||||||||||
流动 资金 | 万元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万元 | ||||||||
银行贷款 | 万元 | |||||||||||
固定 资产 | 原值 万元 | 资金性质 | 生 产 性 | 万元 | ||||||||
净值 万元 | 非生产性 | 万元 | ||||||||||
主要加工 设备情况 | | |||||||||||
企 业 财 务 情 况 | 年度 | 收入总额 | 利润总额 | 税后利润 | 负债总额 | |||||||
年 | | | | | ||||||||
年 | | | | | ||||||||
年 | | | | | ||||||||
主 要 货 物 状 况 | 货物 名称 | 上年产量 | 上年销售值 (万元) | 主要用户 | ||||||||
| | | |
纸面不敷时,可以另加页
附: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最新的网上查询截图)。
2、投标人必须在新版《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采购文件申领期间未完成注册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否则按无效标处理)附件12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序号 | 名称 (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 | 出资方式 | 出资金额 (万元) | 占全部股份比例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注: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报价人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的全部填写。
报价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附件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公司会计报表复印件,或具备审计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为准(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成立年限不足的公司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所有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
附件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开标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税收缴纳证明)
1、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纳税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
2、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必须提供);
附件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格式自拟)
附件16
声明函
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声明函(格式自拟)
附件17
提供供应商的网站系统查询截图
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查询截图(包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两项内容)(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提供供应商再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系统查询截图(包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供应商必须在新版《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采购文件申领期间未完成注册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附件18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声明
(格式自拟)
附件19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及退保声明函
★(1)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扫描件
(2)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声明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贵公司“ (项目名称)”的投标,项目编号是:( ),投标保证金金额是 元,现声明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相关信息如下,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我公司负责。
以下是公司(接收我司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公司)银行资料:
开户名:
帐 号:
开户行: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报价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注:须提供对公帐号以便退还:
附件20
BM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编号为 的名称为 的项目采购活动,根据有关BM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BM义务和法律责任。本公司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BM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BM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四、采购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
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按国家和军队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报价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21
资质证书
供应商提供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BM资格证书,已通过审核但尚未发证书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附件22
报价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报价人自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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