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德阳市罗江区水利灌排工程管理中心德阳市罗江区三渔水库工程(一批次)临时用地方案编制单位竞价公告
金额
29.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5万元
招标联系人蒲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8
公告正文
德阳市罗江区水利灌排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人),拟对德阳市罗江区三渔水库工程(一批次)临时用地方案编制单位采用竞价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竞价。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德阳市罗江区三渔水库工程
2.项目编号:其他-G2024042301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预估金额:29.5万元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在德阳市罗江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uojiang.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6日(上午9时00分至17时00分)。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址及截止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地址:德阳市罗江区雨村东路北段12号;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递交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谈判方式及竞价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址。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资格审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人组成的谈判小组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均可通过现场竞价。但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本次竞价活动终止。
3.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竞价方式:通过资格审查后,现场进行竞价。
5.竞价时间:2024年4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财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凭证;
5.具有为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6.本次竞价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分开包装,外层密封袋的封面上均应标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根据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人员的资格和能力必须满足项目要求。
八、招标项目简介:
1.建设规模:德阳市罗江区三渔水库为小(1)型水利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524.50m,设计洪水位521.13m,校核洪水位524.99m,总库容913万m3;防洪库容607万m3,死水位516m,死库容44万m3。工程由水库枢纽工程、罗江城区供水工程、灌区工程以及垫高防护工程四部分组成。
2.服务工期:30日历天
3.工作要求及工作范围:(1)工作要求:进行三渔水库工程第一批次临时占地各项方案编制。(2)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代拟编写文件:项目分析、临时用地申请、拟定合同等;2)复垦方案编写:野外调查、现场规划设计,编写土地复垦方案(分析、设计、计算部分),复垦方案评审等;3)实地踏勘论证:勘测定界编制,内业分析、编制等;4)临时用地报批:协调取得临时用地批复等。
九、格式要求
投标人自行准备,响应文件内不报价。现场报价时报价表需加盖单位印章。
十、报价要求
1.项目的最高报价不应高于29.5万元。
2.本次报价是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服务内容的全部工作、服务内容的综合最终报价,包括成交投标人履约过程中的人工、机具、差旅、调研、保险、税金、验收、评估(评审)、资料制作、成果提交、后期服务(如有)、招投标费用、利润、与相关的可以预见及不可预见的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招标人在项目结算时不再向成交投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出现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次报价在现场进行一次性报价,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3.在报价中出现相同报价的,按资质高的优先作为中选人,如资质相同,由招标人确定中选人。
注:投标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最终合同的确定及价款支付
1.合同价以竞价结果为准。
2.价款支付: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完成项目报告编制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协助取得用地批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十二、其他要求
(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二)如因成交投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招标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投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及法律责任。
(三)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依法向招标人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在诉讼期间,乙方不得停止服务,并应保证本工程合同的继续履行执行。
(五)中标人中标后不在规定时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事宜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阳市罗江区水利灌排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德阳市罗江区雨村东路12号
邮编: 618500
联系人:蒲老师
电话:0838-3121941
注:本公告由德阳市罗江区水利灌排工程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德阳市罗江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机构谈判项目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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