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电动轮减速机构等项目 (BG2024060329)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朱德茂152414080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电动轮减速机构等项目 (BG2024060329)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电动轮减速机构等项目 (BG2024060329) BGBCGFHGZYD240712143184招标人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工程设备采购部领导,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电动轮减速机构等项目 (BG2024060329)

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要求提供近三年非煤矿山同类型(电动轮矿车)载重量186吨及以上新制电动轮或电动轮总成3份合同供货业绩(近3年为2021年及以后)及对应的结算发票且质量可靠。

1)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或准入方直接业绩。

2)供货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合同、增值税发票等业绩资料按原件内容提供,便于核对真伪)。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营收规模: 需提供20222023两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生产型金额必须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以供应商提供的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电子税务网中的增值税纳税(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系统中页面截图为准。资料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审核,供应商提供的页面截图一经查实伪造的,采购中心根据《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列入“灰名单”处理。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彩色扫描件、如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均可)

1)营业执照;

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供货业绩凭证(合同及对应发票按原件内容提供);

7)需提供20222023两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生产型金额必须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以供应商提供的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电子税务网中的增值税纳税(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系统中页面截图为准。资料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审核,供应商提供的页面截图一经查实伪造的,采购中心根据《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列入“灰名单”处理。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资格预审方法预审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预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4071613002024072313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071613002024072313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6.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6.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6.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072313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工程设备采购部领导

招标代理机构: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址:

 

    址:

辽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9

联 系 人:

朱德茂

联 系 人:

邓正义

    话:

15241408033

    话:

47827734

 

10.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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