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其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稀土永磁材料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红旗南路51号厂区内,总投资为13136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原机械厂厂房改造、新建钕铁硼生产线用厂房以及新购部分生产线设备,形成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的产能。
二、建设单位: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555-5200618
三、评价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路666号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112号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5-2309479
电子信箱:173290411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建议,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在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环境保护措施等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环境保护、风险管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满足区域环境功能要求,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治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查阅报告书,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提交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公示起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