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400米大气环境气象梯度观测塔项目设计三次合同中标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400米大气环境气象梯度观测塔项目设计(三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400米大气环境气象梯度观测塔项目设计(三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中国科学院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中国科学院关于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400米大气环境气象梯度观测塔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科发建复字[2023]6号
1.4 招标人: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1.5 项目业主: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400米大气环境气象梯度观测塔项目设计(三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FWBZ02214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FWBZ02214
2.5 建设地点:本项目所属总地块位于合肥市,北至滁干南路(规划)、南至大气路(规划)、西至谭岗路(规划)、东至科学院北路(规划),该总地块的总面积约420亩;该总地块分为一期地块及二期地块,其中一期地块总面积约为40亩。此次招标项目的具体地块为一期地块。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体建(构)筑物为一座高度约为400米大气环境气象梯度观测塔,该塔是大气环境立体探测实验研究设施预研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塔的主要功能是环境气象立体监测,结构形式为钢结构拉线塔。该塔具有如下特点:
1)、使用功能复杂。400米大气环境气象梯度观测塔为典型的室外露天结构,且无维护结构,使用期间一直处于外界环境中。根据使用要求,其杆身上需分层设置环境气象梯度观测平台,平台上分别设置各类型观测及监测设备。2)、结构高度特殊。400米大气环境气象梯度观测塔为国内最高的梯度观测塔,且超过了《高耸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所规定的350米高度限制。3)、结构类型特殊。该塔为桅杆结构(拉线塔结构),中心设置一根高而柔的杆身结构,四周分若干层设置拉索。有别于传统的建筑以及钢结构项目,桅杆结构本身为一种柔性的结构形式,利用中间相对刚性杆身及四周较为柔性的拉索有机组成合理的结构形式,以应对外部环境变化。
该环境和气象梯度观测塔的设计除满足以上各项使用功能及结构安全要求以外,还需要考虑一定的景观要求及灯光亮化要求;塔上除设置环境气象观测功能平台以外还需适当考虑设置若干平台供检修人员操作休息。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还包括一座高度约为30米的气象观测杆、一座高度约为10米的小试验塔、塔下附属房及总平面设计。
30米高气象观测杆处于露天环境,仅设置若干气象观测设备,可考虑配套设置若干检修平台。该塔为自立式铁塔结构。
10米高小试验塔处于露天环境,考虑在露天平台上设置若干模拟环境和气象观测的操作仪器,供大众进行参观、模拟和学习。该塔为自立式铁塔结构。
塔下附属房主要为400米大气环境气象梯度观测塔的配套用房,其中可考虑设置电梯控制室、变配电室、机房、办公室、值班室等房间,其总建筑面积约为420平方米。
本项目总平需考虑合理布置各建(构)筑物单体、道路及绿化等要求;需结合地块周边市政条件考虑各设备、管道、管线排布要求。
本项目的设计需按照合理使用、安全可靠、景观协调、经济节约的原则。
2.7 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约1236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
(1)本次招标结束且签订设计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估算,达到方案报规深度要求);
(2)方案报规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后4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
(3)初步设计审批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范围含一期地块内的新建高度400米大气环境气象梯度观测塔、30米高气象观测杆、10米高小试验塔、塔下附属房及总平面设计。设计范围包含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防雷、消防、航空障碍灯设置、气象伸臂、电梯及升降机连接安装、基础结构等所有内容,但不包含环境气象设备工艺、弱电智能化、室内外精装修、景观专项、灯光亮化专项及幕墙专项等专项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阶段。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在满足相关国家及地方设计规范标准的要求的基础上需满足各建(构)筑物单体的使用功能要求,考虑相关气象环境监测设备的设置要求、抗风、抗震、消防、纤绳减振、纤绳拉力监测、用水用电及暖通空调设置要求,以及总平规划要求。
2.12 合同估算价:290万元
2.1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环境)气象梯度塔或广播电视(发射)塔或观光塔或景观塔或通信塔设计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且是本单位的在职职工;拟任项目结构专业负责人应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是本单位的在职职工。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0日 8:00至2023年10月30日 11: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5077906489。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湖路350号
邮 编:230031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551-65592272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系人:章工
电 话:15077906489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687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275345224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27分35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3-10-10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10-10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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