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投甬新矿业有限公司尹家大岙水库采石场矿矿山边坡治理及爆破开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2024GZBA-ORGCODE-0002 )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交投甬新矿业有限公司尹家大岙水库采石场矿矿山边坡治理及爆破开采项目(已列入2024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交投甬新矿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交投甬新矿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矿区位于宁波市奉化区南东部的象山港北侧,宁波市奉化区大桥镇约136°方向16.5km处,行政隶属宁波市奉化区莼湖镇吴家埠村管辖。矿区中心地理位置:东经121°31′49″,北纬29°33′32″。矿区距莼湖~桐照公路约320m,经该公路往北西可至莼湖镇、奉化区大桥镇及宁波市区,交通方便。
该矿计划为年开采矿石约750万吨的大型建筑石料矿,根据矿山采矿技术条件和目前的安全政策,根据矿床的赋存条件,该矿采用山坡露天开采,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深孔爆破、挖机铲装,汽车运输的开采工艺;北侧机械开采区采矿方法选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使用液压破碎器凿采,挖掘机直接铲装,汽车运输的采矿方法。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置1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具体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包含首采平台、剥离表土、边坡治理及矿石开采等工序中的清表、钻孔、爆破、挖装、运输、边坡清坡、土石方二次装运、余土弃置及覆土复绿等施工图包括的所有工作内容(首采平台及开采期剥离物全部运至指定位置,矿石要求运输至头破卸料仓)。其中爆破开采还包含采矿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性工作、作业平台及运输道路的安全挡墙的修筑及排水设施修筑、维护;施工过程的安全防护及环保措施;平台之间的联络道路工程;采场二次破碎、根底处理、运输道路维护保养及排水;运输道路、废石运输道路的路基、路堑挖填,路面及附属设施的修筑等;排土场施工、矿界围栏施工、排水系统及安全设施施工;作业场地平整、排土场维护及排水、工作面及边坡清理,临近最终边坡的控制爆破、边坡修整及覆土复绿等工作内容。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或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地点:浙江交投甬新矿业有限公司奉化市莼湖镇尹家大岙水库采石场矿指定工地。
2.4服务期:5年(含边坡治理期2年),发包人依据交通资源集团《供应商评价管理办法》在合同期内对承包人合同履约情况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环保、人员与设备投入等,服务期前3年,承包人连续3年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的可继续履行剩余2年合同,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服务期内承包人考核为D级及以下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2.5环保目标: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被环保、水利、公安、林业、应急、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2.6安全目标:无主要责任事故,无一般及以上责任事故,不发生同责及以上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或造成社会影响的火险;不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规范;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最新的标准或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其中:
(1)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设备、材料及工程质量100%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要求。建设施工应符合《建材矿山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842-2013)等规范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
(2)开采工程:①表土剥离符合剥离后的风化石无树根杂草、保证甲方出厂或自用的的风化石、原生矿石等满足生产和销售要求;②爆破开采符合爆破后矿石最大粒径不大于1000mm,针对超过粒径部分需二次解小以符合粒径要求,且爆破后矿石中无残留火工品、钻头、钻杆、斗齿等一切杂物要求。③满足《浙江交投甬新矿业有限公司质量管理检查与责任考核办法》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a.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b.具备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资质;
c.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2)具备有效期内的应急主管部门核发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双方都提供);
(3)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及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资质;②联合体成员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③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投标事宜。
(6)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日期为准),完成过一项年开采量500万吨/年及以上非煤露天矿山(以采矿许可证批复的生产规模和开采矿种为准)的爆破开采施工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该业绩由牵头人提供)。
【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复印件;2.工程(交)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或完工证明材料或结算证明文件);3.采矿许可证影印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性质、规模、时间等关键信息的,还需额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一项露天矿山混装炸药爆破施工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该业绩由牵头人提供);
【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复印件;2.提供投标人(含具有民用爆破物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司授权的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民用爆破物品生产许可证或民用爆破物品生产许可证附件上需体现授权证明)民用爆破物品生产许可证及生产许可范围复印件(其中生产许可范围应体现混装炸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性质、规模、时间关键信息的,还需额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山体整治类或边坡治理类等施工业绩或合同中山体整治类或边坡治理类工作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施工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该业绩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性质、规模、时间关键信息的,还需额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7)财务要求:承诺提供不少于 5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8)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 拟派主要人员
3.2.1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矿业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承担过一项露天矿山的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性质、规模等关键信息的,还需额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2.2项目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
(1)具有采矿或爆破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B)及以上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2)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安全管理人员);
3.2.3 安全负责人
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 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或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安全管理人员);同时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3.2.4其他人员要求:
①项目专业技术人员配置 采矿、地质、机电、测量等矿山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
②爆破工程 “三大员”(即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应持有相应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03月12日至2024年03月18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86909655;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4008206660转6转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03月19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4年03月23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10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3.1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3.2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送达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手机号码:13326140529。
5.3.3不要求递交样品等。
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当所有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因投标人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5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ncico.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交投甬新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滨湾小区三幢 12 单元二楼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574-88733106
电子邮箱:77978243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1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71-86099587
电子邮箱:1986342789@qq.com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571-86909655
电子邮件:gswlchenhuan@cncico.com
系统维护电话:0571-86906758(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陈女士;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李先生;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4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