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南川区九鼎山小学校(重庆市南川区第二教育管理中心)(采购人)委托对九鼎山小学校园清廉文化建设项目(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211,392.10
元)
-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211,392.1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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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需求描述:
主要包括校园清廉文化展示、宣传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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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392.10 | 1(项) | ¥211,392.1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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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2024-11-15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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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2024-11-15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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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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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需上传签字盖章后的电子文档响应文件一份。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竞采平台进行网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其他要求详见竞采文件。
五、商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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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时间:30日历天
地点:重庆市南川区九鼎山小学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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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详见竞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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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详见竞采文件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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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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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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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40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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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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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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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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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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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5025637039
采购需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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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南川区九鼎山小学校(重庆市南川区第二教育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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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周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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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5023991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