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彭阳县耕地质量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施工七标段至施工八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彭阳县耕地质量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彭阳县耕地质量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2024〕4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自然资源局,估算投资4745.3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黄河流域六盘山生态功能区(宁夏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自治区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支出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阳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坡改梯工程选址位于:茹河林场(陡坡、羊坊、文沟、张湾、老庄、赵沟、罗堡片区),小园子林场(崖湾、茨湾、小寺片区);节水灌溉工程选址位于:红河镇韩堡村(1#灌区、2#灌区)、上王村灌区、友联村(1#灌区、2#灌区);生态修复工程选址位于:白阳镇、冯庄乡、孟塬乡、草庙乡、交岔乡、罗洼乡、王洼镇、小岔乡,小园子林场、草庙林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一)坡改梯工程 建设规模11474.72亩,其中红茹河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10181.58亩、红河流域源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465.14亩、茹河上游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828亩。(1)田块整治工程:平整土地11474.72亩(含地埂),坡改梯面积9835.23亩,推移土方253.44万m?,修筑田坎34.95万m?、田埂9.05万m?;(2)土壤改良工程:土地机械深翻+旋耕9835.23亩,增施有机肥9835.23亩2950.57t,施肥标准为300Kg/亩;(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3.5m宽田间砂砾石道路35.41km、3m宽土质生产路64.02km;(4)农田防护工程:在项目区田埂外侧种植山桃149172株、黄刺玫137697株。
(二)节水灌溉工程 设计灌溉4999.46亩。(1)首部工程:新建施肥过滤房3座272.06㎡;安装施肥过滤房配套砂石+叠片过滤器5套、施肥设施5套、电磁流量计5台、机电设备和电气自动化设备,配套阀件及电力设备等;(2)田间管网工程:敷设 DN125-DN300mm干管27.02km、DN125mm分干管32.94km、de75mm支管36.13km、de16 毛管2770.71km;新建镇墩150座、各类阀门井1156座(电磁阀(电动阀)井334座、排气阀井135座、泄水井194座、减压阀井159座、闸阀井334座)、滴灌带出地栓保护井485座;(3)自动化控制系统:新建控制站3座,安装首部监控系统3套及田间电磁阀、控制器、网关、气象情监测等设施设备。
(三)生态修复工程 (1)造林工程:完成生态修复7536.2亩,栽植云杉160377株、紫丁香156995株,开展松土、除草、补植、病虫害(鼠害)防治等抚育管护;(2)营造林作业道建设工程:新修营林生产作业道土路12km,拓宽及维修营林生产作业道路 15km。
2.3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十一个标段,监理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施工七标段:坡改梯工程(老庄村2#片区、崖湾村片区、小寺村片区);
施工八标段:坡改梯工程(老庄村1#片区、罗堡村片区、茨湾村片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七标段至施工八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4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4年07月09日23时59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新)“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施工:中标合同金额的2%;监理:不要求履约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施工七标段至施工八标段:2024年07月24日09时00分,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须在开标时前一小时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否则视为弃标。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彭阳县
邮 编:756500
联 系 人:杨世铎、孙涛
电 话:0954-7012476
代理机构:宁夏睿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
邮 编:756000
联 系 人:王小花
联系电话:17709596062
宁夏睿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