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土地综合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5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5/0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土地综合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 2025-2027年土地综合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土地综合管理服务”经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 标人为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土地综合管理服务
(一)服务内容及方式
服务内容:遵循构建以烟为主,通过多元化产业协同发展体系,全方位助力乡村振兴,秉着带动地区经济发展,促农增收 致富的基本原则,进行核心烟区弥勒市虹溪镇5365.757亩土地的租赁及管理工作。
(二)服务要求
1.土地招租及租赁管理服务
2.安全管理
(1)供应商应对内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土地综合管理服务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知悉采购人对土 地综合管理服务的相关安全管理要求、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方法等,并将培训情况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报 备。
(2)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做好与土地租户的安全管理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共同维护好土地租赁及地上设施设备、作业活 动安全秩序。
(3)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田间地头、暗井、蓄水池、烤房群等区域、设施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 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土地及其上的设施设备和现场作业活动进行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电气、环境、生产安全 等方面,检查结果应详细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报备。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在土地综合管理服务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并提出改进建议,对存在的安全问题隐 患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3.服务质量要求
(1)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2)供应商须独立完成业务,不得将本业务转让、外包第三方。
(3)供应商应做好政策宣传、土地租赁、招商引资、土地测量、合同起拟、合同审批、合同签订、租金收取、合同归档等工 作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以备采购人查阅;并按合同约定,在期限内协助采购人按时向租户收取土地租金及土地使用保证押金到 采购人指定的收款账户,确保租户按时、按期交付土地租金,避免出现租户逾期支付土地租金造成违约现象,如租户逾期支付 土地租金,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督促租户向采购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到采购人指定收款账户,租户恶意拖欠违约金的由供 应商自行向采购人补交。
(4)土地不得闲置撂荒,供应商应按约定向采购人缴纳保证金,确保土地出租率达到100%出租率,未达要求则供应商向采购 人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追究供应商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5)积极响应当地土地流转户优先租赁政策。
(6)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流转区域土地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地表附着物归采购人处置,同时由供应商赔偿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7)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土地性质、用途,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国家政策,如违反国家法律、法 规及其他相关国家政策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在供应商服务期间,租户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采购人发出书面通知,供应商根据书面通知内容协助采购人按月向 租户收取相关水电费用,支付到采购人指定收款账户。
(9)由供应商指定工作人员协助采购人做好土地验收、移交、押金退还等基础工作,确保大春、小春季租赁期限无缝衔接。(10)供应商应督促租户做好规划区域内作物种植,做好流转区域内环境保护,如造成土壤环境污染采购人将追究相应赔偿。(11)供应商积极协调政府相关单位确保流转区域内水源供给保障。
(12)因供应商管理不善或在该项目服务活动过程中违反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采购人相关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等过错原因,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采购 人可协助供应商处理,但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全部财产损失。情节严重 的,采购人有权解除与供应商签订的服务合同。
(13)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双方应密切配合,共同进行现场处置,供应商不准隐瞒不 报、拖延漏报,更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擅自处理,否则导致事故损失扩大,后果加重的,造成采购人权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 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追究供应商责任。
(14)供应商应依法、依规维护采购人正常经营活动不受群体事件干扰和破坏,确保采购人合法权益,解决流转区域内的全部 事件纠纷,杜绝引发群体事件及上访等事件发生,否则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服务期间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人身安全,如发生事故供应商自行承担。(16)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服务项目(影响采购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造成重大及以上损失的),采购人可单方解除 合同,并根据损失情况,保留追偿的权利。
3.服务范围及地点:弥勒市虹溪镇。
(三)投标报价要求
1.最高限价建议
最高限价建议清单(含税价)
以上费用包含管理成本、合理利润、供应商所聘用人员人工成本(含相关保险)、劳保用品费用、培训费、服装费以及相税 费等全部费用,以上费用以每年实际土地面积核算为准,以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实行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一年一评价。服务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每年对投标人进行服务评价(服务质量符合国 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评价合格的中标人续签合同;评价不合格的,取消 合作,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 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单位,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
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
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
明。(3)提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
材料即可。
3.3投标人须能提供增值税发票。
3.4信誉要求:
(1)申请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注:上述网站查询以询价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2)近三年(2021年10月至今),没有因违反本项目所属行业行为规范受到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经营异常
名录除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税收
违法黑名单、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上
述网站查询以询价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近三年(2021年10月至今),投标人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行为(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查询结果为准);(注:上述网站查询以询价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4)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及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以
其下发的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名录为准)。
3.5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谈判资格;
3.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
投标,否则相关响应文件无效;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
4.1凡有意参加者,需携带下列证照报名:
● 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名
称及标段名称);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五.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2025年 1 月 20日至2025年1 月 24 日止,每日8:3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5.2 现场报名地点: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弥阳镇桃园路50号);
5.3 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获取招标文件:①现场获取地址:云南省弥勒市桃园路50号红河卷烟厂(原红烟商场)红
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楼,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
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②通过邮件的形式在网上报名,投标人可将报名材料发
送hyny20181211@qq.com进行报名并在电子邮件正文中写明: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多证合一的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并电话告知项目联
系人。
5.4 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报名通过后免费领取。
六..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 2 月 7 日14:30时(北京时间);
七. .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弥阳镇桃园路50号);
八..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烟草云南省公司网
站http://www.yn-tobacco.com/》、《红河州烟草公司网站http://hhyc.yn-tobacco.com/》、《采购与招标
网http://www.chinabidding.cn》、网上发布,招标人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采 购 方: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弥勒市桃园路50号红河卷烟厂(原红烟商场)
联系人 电 话:0873-6288011
邮 箱:
日期:2025年1月17 日
股份
怔
K q|j
公告签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序号 | 阶段任务 | 大春季 执行时 间 | 小春季 执行时 间 | 说明 |
1 | 统一规划作物种植区 | 2月 | 8月 | 配合烟站及弘毅公司 进行种植区规划 |
2 | 政策宣传 | 2月 | 8月 | 竞价及电签系统培训 |
3 | 土地竞价 | 2月 | 8月 | 协助意向租户运用竞 价系统开展竞价 |
4 | 租户信息采集核实 | 中选租户信息采集及 资格核实 | ||
5 | 根据竞价结果签订认租 协议 | 签订认租协议,并收 取相关意向定金 | ||
6 | 土地面积测量核实 | / | ||
7 | 租赁合同电签 | 3月 | 8-9月 | 运用电签系统与租户 签订土地租赁协议 |
8 | 组织平台支付地租 | 3-4月 | 8-10月 | / |
9 | 土地移交 | / | ||
10 | 土地验收、移交、押金 退还 | 8-10月 | 3-4月 | 按要求完成土地验 收,确保大春、小春 季租赁期限无缝衔接 |
序号 | 服务项目 | 预计数量(亩) | 预计单价 (元/亩) | 含税总金额(元/年) | 备注 |
1 | 长期租赁 (3年及以 上) | 2701.33 | 9.5 | 25662.635 | |
2 | 短租土地 (3年以下) | 2664.427 | 30 | 79932.81 | |
年合计金额 | 105595.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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