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9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21140020821180
预算金额290万元
招标公司葫芦岛市蓝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温总工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聪1834239442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4
公告正文
项目地址
龙港区
招标人名称
葫芦岛市蓝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202321140020821180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20% 其他资金 :8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40362.1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该项目分为海域排海管线及陆域排海管线2部分,本项目管道总长度为14.8公里。陆域排海管总长约10.8km,海域排海管总长约4km,本项目新建提升泵站1座,新建排海调压井1座。陆域部分开挖及恢复湿地1处,顶管过河2处,穿越国道顶管1处,顶管穿越铁路2处。海域部分穿越航道1处。
标段(包)名称
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
标段(包)编号
202321140020821180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设计
投标人资质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并且水运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提供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
投标保证金
2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12-07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01-06
标段(包)开标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给水排水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合同估算价
29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的组成不允许超过2家(≤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4)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文件截止后不得变更。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11-13 00:30至2023-11-17 08: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按照相关程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12-04 01: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上传至指定栏目
开标时间
2023-12-04 01:00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网络递交投标文件,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hldggzyjyzx.com.cn/)指定栏目,开标时需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在开标现场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葫芦岛市龙港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阚明
监督部门电话
18642968822
招标人
葫芦岛市蓝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8号3楼306室
联系人
温总工
电话
0429-3060156
邮箱
sirc@hldig.com
招标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3-3号楼3单元502
联系人
金聪
电话
18342394422
邮箱
fzhldzb@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金聪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龙港区
招标人名称
葫芦岛市蓝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202321140020821180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20% 其他资金 :8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40362.1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该项目分为海域排海管线及陆域排海管线2部分,本项目管道总长度为14.8公里。陆域排海管总长约10.8km,海域排海管总长约4km,本项目新建提升泵站1座,新建排海调压井1座。陆域部分开挖及恢复湿地1处,顶管过河2处,穿越国道顶管1处,顶管穿越铁路2处。海域部分穿越航道1处。
标段(包)名称
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
标段(包)编号
202321140020821180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设计
投标人资质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并且水运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提供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
投标保证金
2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12-07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01-06
标段(包)开标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给水排水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合同估算价
29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的组成不允许超过2家(≤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4)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文件截止后不得变更。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11-13 00:30至2023-11-17 08: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按照相关程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12-04 01: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上传至指定栏目
开标时间
2023-12-04 01:00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网络递交投标文件,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hldggzyjyzx.com.cn/)指定栏目,开标时需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在开标现场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葫芦岛市龙港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阚明
监督部门电话
18642968822
招标人
葫芦岛市蓝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8号3楼306室
联系人
温总工
电话
0429-3060156
邮箱
sirc@hldig.com
招标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3-3号楼3单元502
联系人
金聪
电话
18342394422
邮箱
fzhldzb@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金聪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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