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标公告】金普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79.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cg2021-jp17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公司大连金普新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忠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毕磊0411-86868681
中标公司厦门畅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9.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公告】金普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ZXCG2021-JP17 二、项目名称:金普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五、评审专家名单: 鲍金梅、满涛、郭玉梅、周琦、杜金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标准:服务标准 金额:11985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中标公告期限为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金普新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金普新区金马路199-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忠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时代广场B座1510室 联系方式:0411-868686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磊、顾文龙 电 话:0411-8686868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无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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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普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ZXCG2021-JP17)
招 标 人:大连金普新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人:大连忠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投标邀请函 ………………………………………………………2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6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4
第三章 项目需求书………………………………………………28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32
附件1 资格性审查表 ……………………………………………59
附件2 符合性审查表 ……………………………………………60
附件3 评标方法 …………………………………………………61
金普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邀请函
金普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G2021-JP17
项目名称:金普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8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全部内容。
二、招标内容:金普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咨询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截至项目评审开始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中国(大连)”网站(www.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二)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再次分包、转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1年12月2日起至2021年12月8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获取方式:自行报名下载。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2月22日上午9:00:00。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2月22日上午9:00:00。
3.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二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4.(1)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TPFront/,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大厅进行“不见面”方式解密投标文件。
(2)因本项目为远程开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的最后,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根据大连市公共资源最新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通知》,本项目将采取“不见面”方式。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通知》地址: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TPFront/,通知公告中下载查看。
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80c0433e-4b36-41c8-a570-f1db451645d0&CategoryNum=076001。各投标单位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操作。
(4)有关技术支持,请联系国泰新点公司客服:400998000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TPBidder/login.aspx
(1)未注册的供应商:访问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按照会员入库通知进行注册,注册时选择“进入金普分中心”。
(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输入账号密码后,选择“供应商”——>“进入金普分中心”——>“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 “+(操作)”——> “新增报名” ——> “打印回执码”
2.电子标的项目供应商(投标单位)需要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签章。
3.CA锁办理流程:
http://ggzyjy.dl.gov.cn/TPFrontNew/InfoDetail/?InfoID=e53328d5-0e47-4b01-b335-755f71735763&CategoryNum=076001
4.平台操作手册: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5.招投标工具下载:
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d60c5204-d2af-41d6-b0c8-d78b347cd57d&CategoryNum=075
6.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7.招标文件请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自行下载。
8.依据大财采【2020】54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不接受投标人现场报名及审查,并取消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严格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 标 人: 大连金普新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金普新区金马路199-3号
九、招标代理人:大连忠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毕磊、顾文龙 电 话:0411-86868681
传 真:0411-88079297 电子邮箱:dlzxcg@163.com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50号时代广场B座1510室
开户银行及帐号:锦州银行大连分行 410100209068208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金普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XCG2021-JP17 |
2 | 招标人名称: 大连金普新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
3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000元。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在2021年12月22日9时00分之前请汇至“户名:大连忠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账号:0154740705043;(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未按时交纳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注:1、以上账户中的括号为中文格式。 2、不要到银行柜台汇款。 3、转账账户为基本户并且支持汇入功能。 4、缴纳方式为网上银行,不支持第三方如支付宝,微信等付款方式。 5、网上支付保证金建议在工作日8:00-16:00,网银转账,请选择普通模式,不能使用加急等模式,不能选择同城渠道,选择大小额渠道。投标人须要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24小时进行缴纳,并保障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按照未缴纳处理。 6、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按照《大公管办发{2019}2号》文件的要求担保函应为电子保函并与大连市公共资源平台实现对接。 以保函形式递交的,可出具保函(银行保函或企信担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 8、如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将扣除投标人保证金。 |
4 |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5 |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会员入库通知: 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 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 (2)电子标的项目投标人需要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CA锁办理通知: 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bd989ebc-3456-4e3e-a396-b749cedae2ae&categoryNum=073003 (3)投标人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手册链接: 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注:投标人请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作投标文件。 注: 1、投标人请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更新至最新版本),进行制作投标文件。 2、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而电子版无法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 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问题,投标人可与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 4、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上传模拟解密成功的加密投标文件(.dltf加密),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
6 | 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21年12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日期及时间:2021年12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7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8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
9 |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全部内容。 |
10 | 付款方式:按照中标后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每一项工作内容的合同金额,每完成一项工作内容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该项工作合同金额的90%(部分工作内容需要组织召开评审会邀请专家参与验收),服务期满将所有完成的工作内容剩余的10%金额进行支付。 |
11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12 | 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运输费(包括运距)、保险费、利润、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验收费以及招标文件中约定投标人承担的所有风险费用、还须包括规费、税金及漏项风险等),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投标人报出的投标总价应综合考虑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费用等;投标总价为合同价,总价固定不变,投标人不得以服务期限的延长,服务内容的增加及工程投资额的变化而改变咨询服务费用。 (4)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招标范围内规定的服务的所有费用。 |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人名称:大连金普新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金普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咨询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全部内容。
(4)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按照中标后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每一项工作内容的合同金额,每完成一项工作内容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该项工作合同金额的90%(部分工作内容需要组织召开评审会邀请专家参与验收),服务期满将所有完成的工作内容剩余的10%金额进行支付。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经营者/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2.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办法》明确,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即日起至终止疫情应急响应后半年内,实行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计算,详细请参见《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经营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大财采【2020】131号)】。
4.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7.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8.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5%。
(五)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监狱企业是指由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报价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产品报价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计算。
注:1.同时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监狱企业扣除比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六)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1.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并符合条件的,其产品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4.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制造的货物(不包括适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的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件附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的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七)合格的服务
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投标人,本合同的支付仅限于对这些服务。
2.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起诉。
3.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八)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得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评标方法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期七(7)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人将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4.招标代理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格式;
2.投标报价表;
(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如有);
(2)监狱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如有);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如有);
(4)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资格证明文件;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对项目目标及需求的理解(格式自拟);
6.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7.对项目的进度计划设计(格式自拟);
8.项目负责人;
9.拟投入人员情况;
10.业绩;
11.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注:1、以上1-11(4-11除外)为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须提供证明资料。以上材料(4-11除外)缺少任意一项,投标文件无效。
2、 以上材料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三)投标函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运输费(包括运距)、保险费、利润以及招标文件中约定投标人承担的所有风险费用、还须包括规费、税金及漏项风险等),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投标人报出的投标总价应综合考虑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费用等;投标总价为合同价,总价固定不变,投标人不得以服务期限的延长,服务内容的增加及工程投资额的变化而改变咨询服务费用。
4.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招标范围内规定的服务的所有费用。
(五)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
(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对所提供的货物所承担的维修、保养和备件储存的义务。
(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3.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本企业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转账支票或汇票,电汇必须由投标人本企业基本开户行汇出)。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
注: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4.在开标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5.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
(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
(4)中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
6.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有效期
1.所有投标应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九)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投标单位需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工具软件下载里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程序制作投标文件,并使用 CA锁进行签章。
2.投标人请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更新至最新版本),进行制作投标文件。
3.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而电子版无法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问题,投标人可与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
5.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模拟解密成功的加密投标文件(.dltf加密),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TPFront/,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大厅进行“不见面”方式解密投标文件。
2.因本项目为远程开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的最后,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根据大连市公共资源最新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通知》,本项目将采取“不见面”方式。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通知》地址: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TPFront/,通知公告中下载查看。
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80c0433e-4b36-41c8-a570-f1db451645d0&CategoryNum=076001。各投标单位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操作。
4.有关技术支持,请联系国泰新点公司客服:40099800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1.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
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三)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招标代理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3.开标时各投标人仅对自己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内容为其投标文件是否被拆封过、内容是否泄露。投标文件密封如存在瑕疵,但不能导致投标文件信息泄露的,视为密封合格(不采用)。
4.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价格,评标时才能考虑。
5.招标代理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采用)
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审查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4)投标文件签署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或者漏项的;
(6)项目完成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附有不合理的条件的;
(8)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9)电子文件编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10)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当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报价不符时,应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6.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
(六)串标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串通投标行为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七)评标原则及方法:
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3。
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9.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
(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其他证明材料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招标代理人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
(九)定标
中标的标准
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
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3.保证质量、保证项目完成时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六、授予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并被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将重新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
(二)资格后审
1.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进行确认,可以进行资格后审,包括实地考察或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审后认为其无履行合同能力,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
2.上述审查将考虑中标候选人的财务、技术能力并基于中标候选人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证明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资料。
3.如果有必要,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技术询问,或对其所选货物、竣工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4.招标人还可以对中标候选人同类项目有关价格进行考察。如果在质量和服务要求相同的不同项目中,相同的货物价格偏差很大,招标人有权利质疑和询问,并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
5.如果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将被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6.在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并被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将重新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
(三)中标通知书
1.招标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大连金普新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备案资料,经大连金普新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后,招标代理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四)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合同,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招标代理人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忠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类别费率中标金额(万元)招标类别费率中标金额(万元) 招 标 类 别 费 率 中 标 金 额 ( 万 元 ) 招 标 类 别 费 率 中 标 金 额 ( 万 元 )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万元×0.8%=4万元
(5000-1000)万元×0.5%=20万元
(10000-5000)万元×0.25%=12.5万元
(100000-10000)万元×0.05%=45万元
合计收费=1.5十4.4+4+20+12.5+45=87.4(万元)
4.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服务标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
3.投标人须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注:该合同范本供参考,如有行业内规范格式也可采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 (乙方),进行,双方就金普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 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范围
二、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全部内容。
三、付款方式:按照中标后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每一项工作内容的合同金额,每完成一项工作内容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该项工作合同金额的90%(部分工作内容需要组织召开评审会邀请专家参与验收),服务期满将所有完成的工作内容剩余的10%金额进行支付。 四、合同金额
(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 元) 人民币。
五、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
由于服务的技术性所决定,不能对此次采购项目的详尽内容一一列举,具体事宜,应服从招标人的解释说明。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二)、服务方式: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开展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一)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服务清单和分项价格表
2.服务方案
3.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
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
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6.履约验收条款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招标人两份,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招标代理公司。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三章 项目需求书
项目需求书
一、金普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咨询服务
1.开展金普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三方测评。
梳理国家、省、市信用相关政策文件,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任务,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入研究,从制度文件落实、诚信文化建设、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设、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承诺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创新做法及突出贡献等角度对金普新区各部门信用工作开展测评,形成《金普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三方测评报告》,并针对测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为各部门逐一提出优化提升方案和协助整改落实。(需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验收)
2.编制金普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加强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国家、省、市的政策要求,从发展现状、存在问题、目标定位、主要任务、具体工作、保障措施等方面编制金普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推动金普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社会诚信意识。
3.编制金普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2022、2023、2024年)。
为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加快推进金普新区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国家、辽宁省以及大连市下达的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根据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梳理出2022至2024年,每年区各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制定2022至2024年金普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二、新区信用专项工作咨询服务
1.开展金普新区评价指标中涉及信用工作的专业全流程咨询指导。
对标近年来国家营商环境评价等指标体系,结合金普新区实际,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形成《金普新区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涉及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指标落实方案》。并针对落实方案为新区提供全流程、全方位顶层设计咨询服务支持,深入分析各部门在评价指标中涉及信用工作的开展现状、工作短板弱项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并协助新区信用办以及各部门信用相关政策文件、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工作,全面提升新区各领域、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此项工作按照上级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统一部署开展,如服务期当年未进行此项工作部署,则新区不开展此项工作,不支付此项费用)
2.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修订
按照国家、辽宁以及大连市对信用目录编制的最新要求,结合金普新区的现状,在金普新区原有的信用目录基础上,按照“找事项、定类别、定属性、定信息项”的工作思路,对金普新区的信用目录进行重新梳理,编制高质量、高标准的信用目录,提高信用数据上报数量及质量。(此项工作按照大连市统一部署开展,如服务期当年大连市未进行此项工作部署,则新区不开展此项工作,不支付此项费用)。
3.“双公示”数据质量提升
依据国家对“双公示”的归集要求,围绕“双公示”数据的基本内容、主要做法、集中问题、最新要求和校验规则、评估结果反馈等领域进行详细解读。结合区级部门“双公示”数据报送情况,按月编制《金普新区“双公示”情况工作简报》对外发布,并协助提升“双公示”数据上报数量质量。
三、新区信用产品开发与应用咨询服务
1.全面推行“信易+”等便企惠民系列信用激励产品的开发应用
全面推行“信易+”等便企惠民系列信用激励产品的开发应用。依据国家对“信易+”工作的要求,参考先进地区工作经验,结合金普新区实际,编制各领域的“信易+”实施方案,设计实施“信易+”系列产品及应用场景,主要围绕“信易+”所能开展的领域,基于信用红名单和白名单,设置可推行的包括批、行、租、游、阅等应用场景,不少于15项。
2.推行区市场主体信用风险预警报告
基于大连市及金普新区归集到的各部门信用数据,从归集时间、归集部门以及归集地区等多维度对区市场主体黑名单及行政处罚信息进行综合梳理和分析,通过条形图、折线图的方式展示不同时间、不同部门以及不同地区的风险主体数目变化,同时将风险程度较大的信用主体的风险数据进行展示,按季度编制《金普新区市场主体信用风险预警报告》,并通过“信用金普”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为各部门政务办理以及企业合作提供信息支撑。
3.制定诚信示范街建设方案及协助落实
通过建立“诚信经营示范店评价模型”,依托大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到的各类数据,开展示范街的店铺信用评价,并在示范街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定商户经营行为,授予诚实守信文明商户标识牌。以建设示范街区工作辐射带动进一步解决市场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产品质量、价格欺诈、服务欺诈和发布违法广告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需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验收)
四、服务人员入驻
第三方需组建具有较强专业能力的项目组,高水平完成本次招标所规定的各项内容,项目组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组组成成员要熟悉金普新区信用体系建设涉及领域内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服务能力,服务期内需设置至少2名专职人员入驻金普新区信用中心全日制办公,负责信用咨询服务项目涉及的各项日常工作。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包号)(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
我方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
2、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投标报价为 人民币金额数,(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
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
5、项目完成时间: 。(招标文件要求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全部内容)
6、 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完全理解、同意并接受当发生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时,我方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
7、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
8、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
9、 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投标人代表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
3、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
4、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序号 | 报价项目 | 金额(元) |
1 | 开展金普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三方测评 | |
2 | 编制金普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 |
3 | 编制金普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2022、2023、2024年) | |
4 | 开展金普新区评价指标中涉及信用工作的专业全流程咨询指导 | |
5 | 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修订 | |
6 | “双公示”数据质量提升 | |
7 | 全面推行“信易+”等便企惠民系列信用激励产品的开发应用 | |
8 | 推行区市场主体信用风险预警报告 | |
9 | 制定诚信示范街建设方案及协助落实 | |
合计 |
二、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说明表格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单位 名称 | 数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单位 名称 | 数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合计 |
1 | ||||||||
2 | ||||||||
3 | ||||||||
… | ||||||||
总计 |
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说明表(如有)
说明: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
2、本表用于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
3、填入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的,评标时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监狱企业报价说明表格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单位 名称 | 数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监狱企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单位 名称 | 数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 | |||||||
总计 |
监狱产品报价说明表(如有)
说明: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
2、本表用于对监狱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
3、填入本表的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对监狱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格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单位 名称 | 数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单位 名称 | 数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 | |||||||
总计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说明表(如有)
说明: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
2、本表用于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
3、填入本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评标时不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招标人名称)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三、资格证明文件
(以下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一)、资格证明文件装订顺序(未加盖公章按无效投标处理):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授权书;(见附表1)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附表2)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授权书
附表1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 授 权 书
兹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政府(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此次投标有关的事宜。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注: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
2、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盖章和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
3、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4、且只能授权1人为本单位合法的委托授权代表。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附表2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辽宁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辽宁省内的行政机关或组织对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10000元以上罚款属于较大数额罚款,中央或其他省市的较大数额罚款数额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二)、其它证明文件装订顺序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表3)
2.对项目目标及需求的理解(格式自拟);
3.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4.对项目的进度计划设计(格式自拟);
5.项目负责人;
6.拟投入人员情况;
7.业绩;
8.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附表3: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地 址: 传 真:
(3)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
(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地 址:
(6)营业注册执照号:
(7)其他说明: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
日期:
对项目目标及需求的理解
(格式自拟)
项目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对项目的进度计划设计
(格式自拟)
5.项目负责人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学 历 | 专业 | 职位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6.拟投入人员情况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人: (单位全称及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人员近三个月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 | 采购时间 | 金额 | 单位联系人电话 |
7.业绩
近三年指:2018年11月1日至今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不提供复印件不得分);
2、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8.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如有)
序号 | 审查内容 | 投标人 | |||
序号 | 审查内容 | ||||
1 | 营业执照符合要求情况; | ||||
2 | 税务登记证符合要求情况;(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 ||||
3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符合要求情况; | ||||
4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授权书符合要求情况; | ||||
5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符合要求情况; | ||||
6 | 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查询情况以代理机构提供的《声明书》为准) | ||||
7 | 重大违法记录查询符合要求情况;(以代理机构查询的证明材料为准) | ||||
审查结论 | |||||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 采购人签字: 日 期 : 2021年 月 日 |
附件1:
资格性评审表
序号 | 审查内容 | 投标人 | ||||
序号 | 审查内容 | |||||
1 | 按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 |||||
2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3 | 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 |||||
4 | 投标文件签署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 |||||
5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漏项。 | |||||
6 | 项目完成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7 | 未附有不合理的条件的。 | |||||
8 | 未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 |||||
9 | 电子文件编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 |||||
10 | 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
审查结论 | ||||||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 评委签字: 日 期:2021年 月 日 |
注:1、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认定投标文件无效的依据应属于《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除外)
附件2:
符合性审查表
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2、认定投标文件无效的依据应属于《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除外)
3、代理机构应提供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按如下几种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1)以支票或汇票形式递交的,可出具所在银行盖章的银行到账证明,或出具通过所在银行电子银行系统打印的到账证明。
(2)以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可出具所在银行盖章的客户回单,或出具所在银行网站打印出的电子转账凭证。
(3)以保函形式递交的,可出具保函(银行保函或企信担保函)。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报价 | 报价部分 | 10 | 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解: 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2.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投标总价。 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技术部分 | 对项目目标及需求的理解 | 20 | 1.优秀标准:对项目需求理解充分,分析准确到位,认识深入,描述详细,得18-20分; 2.良好标准:对项目需求理解比较充分,分析基本到位,认识比较深入,描述比较详细,得12-17分; 3.一般标准:对项目需求理解程度一般,分析准确程度一般,认识一般,描述一般,得8-11分; 4.较差标准:对项目需求理解程度较差,分析准确程度较差,认识不够深入,描述不明确,得0-7分。 注:不提供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 | 项目 实施方案 | 30 | 针对以下具体工作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金普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三方评估,按照国家、辽宁以及大连市对信用目录编制的最新要求,结合金普新区的现状,开展金普新区信用目录修订工作,金普新区“双公示”数据质量提升,依据国家对“信易+”工作的要求,结合金普新区实际,编制各领域的“信易+”实施方案,制定诚信示范街建设方案及协助落实。 1.优秀标准:工作开展方案合理、专业性强、思路清晰、与用户需求贴合度高,完全满足招标要求,得26-30分; 2.良好标准:工作开展方案较合理、可实施、与用户需求贴合度较高,满足招标要求,得20-25分; 3.一般标准:工作开展方案合理性一般,与用户需求贴合度一般,基本满足招标要求,得12-19分; 4.较差标准:工作开展方案不合理,可操作性差,与用户需求贴合度较差,不满足招标要求,得0-11分; 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
技术部分 | 对项目的进度计划设计 | 20 | 1.优秀标准: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设计保障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8-20分; 2.良好标准: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设计基本保障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2-17分; 3.一般标准: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设计科学性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8-11分; 4.较差标准: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设计不科学、不合理、不具有针对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0-7分; 注:不提供不得分。 |
商务部分 | 项目负责人 | 6 |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人员具有PMP(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PMI-ACP(敏捷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6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商务部分 | 拟投入人员情况 | 8 | 1.优秀标准:拟投入人员专业性极强,人力资源充足,组织结构非常合理,分工明确,完全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得7-8分。 2.良好标准:拟投入人员专业性较强,人力资源较充足,组织结构合理,分工较为明确,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得5-6分。 3.一般标准:拟投入人员专业性一般,人力资源一般,组织结构一般,分工一般,基本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得2-4分。 4.较差标准:拟投入人员专业性较差,人力资源不充足,组织结构不合理,分工不明确,得0-2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个月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商务部分 | 业绩 | 6 | 投标人具有2018年1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的 ,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6分。 注:以合同复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复印件不得分,重复案例不计入评分。 |
附件3:
评 标 方 法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
2、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如果标包中的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1)投标价低的;
(2)技术评估得分高的;
(3)商务评估得分高的。
4、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
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保密要求
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附件4: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
(一)投标保证金保函(银行)
开具日期:
致:(采购人)
本保函为(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提供的投标保函。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不争辩、无挑剔、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保证金: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或
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0天内,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
3.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本保函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有效。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出具保函银行公章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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