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综合楼5楼和13个经营单元电视电话视频会议系统维保项目
金额
25.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t-2023-11166
预算金额25.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陆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李妃1533669663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6
公告正文
比选公告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综合楼5楼和13个经营单元电视电话视频会议系统维保项目
比选文件获取起始时间 2023-05-18 17:30:00 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5-22 18:00:00
发布时间 2023-05-18 16:51:24 是否终止
是否快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综合楼5楼和13个经营单元电视电话视频会议系统维保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综合楼5楼和13个经营单元电视电话视频会议系统维保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综合楼5楼和13个经营单元电视电话视频会议系统维保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3-11166】),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本次比选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综合楼5楼和13个经营单元电视电话视频会议系统维保项目的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包括:视频会议设备、视频矩阵、音频系统、配套线缆维修;市本级和 13 个经营单元视频会议系统巡检; 重大会议外延现场技术支撑等服务,项目预算25.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6%)。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维护服务、维修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1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服务地点:浙江宁波(比选人指定地点)。
1.3付款方式:每年合同签订支付50%,年度维保结束支付50%。
1.4合同签订方式:签订总价合同。
1.5服务期:本次比选有效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8.5万元/年(不含税,6%)】,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7中选人数量:1名。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3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18日17点30分至2023年5月22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在线报名并购买电子比选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参选人请先注册(免费注册,网站首页可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手机号码:19951554533(胡琳)、18067267664(贾宝国)。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系统收银使用支付宝缴纳比选文件的费用,不接受现金)。
注:比选代理机构仅对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4.5经比选代理机构审核、注册成功的参选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标书,即不能参加此次比选活动,将无法正常应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参选人承担。
购买比选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项目报名后,登录https://zjzt.chinaccsscm.cn,选择“我参与的项目”--供应商门户--购标信息--发票信息--点击查看/下载。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14时0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96号(宁波电信局)17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受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96号      
邮编:315000                           
联系人:陆工 15306665100
比选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河东路215号   
邮编: 310014
项目负责人:王李妃
电话:15336696639/19951554533(胡琳)/ 18067267664(贾宝国)
电子邮件:【hulin.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号:【3110830019310007589】
9.2异议接收方式:
接受异议邮箱:【wanglf@chinaccs.cn】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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