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玉林(福绵)节能环保生态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三期)—雄鹰站至纺织站、纺织站至胜利站110kV线路工程杆塔物资补充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玉林市福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玉林(福绵)节能环保生态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三期)—雄鹰站至纺织站、纺织站至胜利站110kV线路工程杆塔物资补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玉林(福绵)节能环保生态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三期)—雄鹰站至纺织站、纺织站至胜利站110kV线路工程杆塔物资补充采购
二、项目编号:福锦20220614-01
三、本次采购内容:采购杆塔物资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壹拾柒万贰仟壹佰贰拾元陆角伍分(¥117.212065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2年 6月 17日至2022年 6月 23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发售地点:玉林市广场东路862号四楼(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可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方式报名,供应商现场报名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法人公章;电子邮箱方式报名的,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和文件工本费转账底单扫描件或截图于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发送至290719939@qq.com邮箱,逾期不受理。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文件工本费以公对公转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绵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福绵支行
银行账户:8050 5060 6100 003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2年 6月 27日9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玉林市广场东路862号四楼(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2022年 6月 27 日9时30分,在玉林市广场东路862号四楼(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网上查询地址:
本次公告同时在http://www.gxjianlong.com.cn/(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www.jszhaobiao.com.cn(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玉林市福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玉林市福绵区天河路福泰公司
联系人:蒙平 联系电话0775-275062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东福路北侧( 东福路180号)
项目联系人:钟工、杜工 联系电话:0771-2822099
十二、代理服务费
1.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及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代理合同规定。
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人:玉林市福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 6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