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变 卖 公 告
本院定于2022年10月2日10:00至2022年10月3日10:00(延时除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0/03,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广西富城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珊瑚路与越秀街交汇处西湾集贸市场二期2号楼3单元507号房、2号楼3单元602号房、2号楼3单元603号房、2号楼3单元606号房、2号楼3单元607号房、2号楼3单元702号房、2号楼3单元703号房、2号楼3单元706号房、2号楼3单元707号房、2号楼3单元801号房进行网络司法变卖。现将变卖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珊瑚路与越秀街交汇处西湾集贸市场二期2号楼3单元507号房,建筑面积为125.44平方米,起拍价为427499元,保证金为70000元,加价幅度为1000元;2号楼3单元602号房,建筑面积为87.17平方米,起拍价为298778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1000元;2号楼3单元603号房,建筑面积为80.93平方米,起拍价为277390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1000元;2号楼3单元606号房,建筑面积为128.57平方米,起拍价为440678元,保证金为70000元,加价幅度为1000元;2号楼3单元607号房,建筑面积为125.44平方米,起拍价为429950元,保证金为70000元,加价幅度为1000元;2号楼3单元702号房,建筑面积为87.17平方米,起拍价为300482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1000元;2号楼3单元703号房,建筑面积为80.93平方米,起拍价为278972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1000元;2号楼3单元706号房,建筑面积为128.57平方米,起拍价为443191元,保证金为70000元,加价幅度为1000元;2号楼3单元707号房,建筑面积为125.44平方米,起拍价为432401元,保证金为70000元,加价幅度为1000元;2号楼3单元801号房,建筑面积为133.1平方米,起拍价为461407元,保证金为90000元,加价幅度为1000元;
二、变卖方式1、变卖公告期为六十天,如有竞买人在六十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
在公告期内可以进行竞价,竞价期间,一人竞买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竞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无人报名的,公告期满竞价终止,变卖程序终结。
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日七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手续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双方至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标的物的,需于2022年9月30日前一并前往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具体事宜请联系网络拍卖(变卖)辅助机构广西恒度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770-6103081办公室、17877985800白经理)。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珊瑚路与越秀街交汇处西湾集贸市场二期2号楼3单元507号房、2号楼3单元602号房、2号楼3单元603号房、2号楼3单元606号房、2号楼3单元607号房、2号楼3单元702号房、2号楼3单元703号房、2号楼3单元706号房、2号楼3单元707号房、2号楼3单元801号房看样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上午10:00-11:00。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标的物产权过户存在的风险,并自行承担不能过户后果。
(重要提示:对于公告写明的辅拍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变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
六、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10日内缴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营业部,账号:619776158835)。
七、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照《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人不交纳尾款导致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
八、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缴纳,由相应主体承担;2、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辅拍机构、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投诉电话:0770-6103933,0770-6103831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00号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看样咨询:0770-6103081办公室、17877985800白经理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查询。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