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1-06-01 至 2021-06-02
撰写单位: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1-210300-02306

项目名称: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南胜利路35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86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供应商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298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供应商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2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供应商地址:二一九路36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元)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

供应商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供应商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8号

中标(成交)金额:3,000.00(元)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行

供应商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288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

服务类

名称:C150101银行代理服务

服务范围:(1)采购人委托中标人代理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2)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具体包括: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国库集中支付、财政专户支付、公务卡、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采购人视业务需要在中标人处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

服务要求: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一年有效,协议期满后,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具体履约情况续签委托代理协议,最多可续签五年,协议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详见响应文件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

服务类

名称:C150101银行代理服务

服务范围: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代理鞍山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服务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

服务类

名称:C150101银行代理服务

服务范围:(1)采购人委托中标人代理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2)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具体包括: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国库集中支付、财政专户支付、公务卡、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采购人视业务需要在中标人处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

服务要求: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一年有效,协议期满后,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具体履约情况续签委托代理协议,最多可续签五年,协议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详见响应文件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

服务类

名称:C150101银行代理服务

服务范围:我行承诺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服务范围进行服务。1、采购人委托中标人代理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2、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具体包括: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国库集中支付、财政专户支付、公务卡、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采购人视业务需要在中标人处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

服务要求:我行承诺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服务要求进行服务,严格执行采购人规定的详细服务业务20条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我行承诺执行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我行承诺执行采购人的服务标准。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

服务类

名称:C150101银行代理服务

服务范围:代理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具体包括: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国库集中支付、财政专户支付、公务卡、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视采购人业务需要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

服务要求:设置规范、简洁、合理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处理流程,建立完善的制度办法和内部协调机制,强化培训、监管和风险防控,保证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准确、及时办理,保证财政资金和信息安全。 正确办理零余额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工作,不自行变更开户银行、账号及账户名称。 具备先进的资金汇划清算系统,保障本行同城转账实时到账,异地汇划2小时内到账,跨行支付24小时内到账。 具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能力,确保代理业务正常开展、及时办理相关业务、积极处理应急事件等。 开展系统建设,支持财政一体化、电子化等改革创新性工作。 配备专属投诉受理渠道,积极迅速解决问题,提供优质代理服务。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定期开展内控风险排查,提高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和操作安全保障。 按《关于零余额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做好零余额账户管理和使用。零余额账户支付失败、退款等情况,2小时内联系账户所属单位,并规范处理,原则上零余额账户日终不应有余额。 按规定报送日、旬、月报表,日报于次日,旬、月报于2日内报送;开展对账工作,逐步实现电子对账,减少人工送单。 妥善保管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相关电子、纸质凭证或单据资料,并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提供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相关情况和数据。 建立应急机制,保证非正常状态下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正常开展。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所列突发事件,建立应急预案,按加急业务程序办理有关业务,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准确收付。 积极配合做好年终结算工作。 按采购人校验后的支付指令,按《预算一体化规范》相关要求及时办理支付,确保安全、准确将财政资金划入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在营业时间内随时受理采购人或预算单位开具的支付凭证。对于营业日15:30前收到的支付凭证及电子信息,应于当日办理完毕,并于16:00前提交人民银行,及时办理资金清算;营业日15:30后办理业务而发生垫付资金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按时反馈国库集中支付信息,按时传递有关支付凭证、对账单、报表等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 加强动态监控管理,及时、准确、完整传输动态监控信息,及时报告预算单位重大违规支付事项等。 每年1月31日前报送上一年度财政国库业务代理工作报告。 接受日常监督检查。 进行一体化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培训,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 因业务需要签订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范围其他合作协议,在本协议框架下签订

服务时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之内;协议期满后,如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续签委托代理协议,最多可续签五年,协议一年一签,则在续签的协议期限内继续提供服务。

服务标准:设置规范、简洁、合理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处理流程,建立完善的制度办法和内部协调机制,强化培训、监管和风险防控,保证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准确、及时办理,保证财政资金和信息安全。 正确办理零余额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工作,不自行变更开户银行、账号及账户名称。 具备先进的资金汇划清算系统,保障本行同城转账实时到账,异地汇划2小时内到账,跨行支付24小时内到账。 具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能力,确保代理业务正常开展、及时办理相关业务、积极处理应急事件等。 开展系统建设,支持财政一体化、电子化等改革创新性工作。 配备专属投诉受理渠道,积极迅速解决问题,提供优质代理服务。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定期开展内控风险排查,提高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和操作安全保障。 按《关于零余额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做好零余额账户管理和使用。零余额账户支付失败、退款等情况,2小时内联系账户所属单位,并规范处理,原则上零余额账户日终不应有余额。 按规定报送日、旬、月报表,日报于次日,旬、月报于2日内报送;开展对账工作,逐步实现电子对账,减少人工送单。 妥善保管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相关电子、纸质凭证或单据资料,并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提供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相关情况和数据。 建立应急机制,保证非正常状态下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正常开展。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所列突发事件,建立应急预案,按加急业务程序办理有关业务,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准确收付。 积极配合做好年终结算工作。 按采购人校验后的支付指令,按《预算一体化规范》相关要求及时办理支付,确保安全、准确将财政资金划入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在营业时间内随时受理采购人或预算单位开具的支付凭证。对于营业日15:30前收到的支付凭证及电子信息,应于当日办理完毕,并于16:00前提交人民银行,及时办理资金清算;营业日15:30后办理业务而发生垫付资金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按时反馈国库集中支付信息,按时传递有关支付凭证、对账单、报表等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 加强动态监控管理,及时、准确、完整传输动态监控信息,及时报告预算单位重大违规支付事项等。 每年1月31日前报送上一年度财政国库业务代理工作报告。 接受日常监督检查。 进行一体化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培训,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 因业务需要签订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范围其他合作协议,在本协议框架下签订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

服务类

名称:C150101银行代理服务

服务范围:(1)代理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2)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具体包括: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国库集中支付、财政专户支付、公务卡、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可以设财政零余额账户。

服务要求:(1)采购人委托中标人代理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2)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具体包括: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国库集中支付、财政专户支付、公务卡、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采购人视业务需要在中标人处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年限为5年,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采购人视中标人具体履约情况续签合同,续签合同应当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1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设置规范、简洁、合理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处理流程,保证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准确、及时办理,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 2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办理零余额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工作,不得自行变更开户银行、账号及账户名称 3具备先进的资金汇划清算系统,保障本行同城转账实时到账,异地汇划2小时内到账,跨行支付24小时内到账 4具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能力 5按采购人工作部署和有关业务、技术标准开展系统建设,支持财政一体化、电子化等改革创新性工作 6配备相应的业务部门和专门工作人员,畅通问题投诉受理渠道,协助采购人树立良好的政务服务形象 7就代理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业务和操作安全保障 8按文件规定,做好零余额账户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9按采购人或预算单位要求,按规定的内容及格式报送日、旬、月报表 10妥善保管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相关电子、纸质凭证或单据资料,并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未经采购人允许,中标人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相关情况和数据 11建立应急机制,保证非正常状态下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正常开展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所列突发事件,中标人应建立应急预案,按采购人要求按加急业务程序办理有关业务,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准确收付 12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年终结算工作 13根据经由采购人校验后的支付指令,按《预算一体化规范》相关要求,及时办理支付,确保安全、准确的将财政资金划入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14有关分支机构在营业时间内,要随时受理采购人或预算单位开具的支付凭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 15按时向采购人和预算单位反馈国库集中支付信息,按时向采购人和预算单位传递有关支付凭证、对账单、报表等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 16加强动态监控管理,按规定向采购人及时、准确、完整传输动态监控信息,及时向采购人报告预算单位重大违规支付事项等 17于每年1月31日前,向采购人报送上一年度财政国库业务代理工作报告 18接受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的日常监督检查 19负责对所属分支机构人员进行一体化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做好本行内部各级机构与各级财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并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 20与执收单位或其他第三方签订属于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范围的其他合作协议,需在本协议框架下签订,不得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内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

服务类

名称:C150101银行代理服务

服务范围:鞍山市辖区内,代理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具体包括: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国库集中支付、财政专户支付、公务卡、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采购人视业务需要在中标人处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方的服务需求及协议内容提供相关服务。

服务时间:双方签署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有效,协议期满后,采购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我行具体履约情况续签委托代理协议,最多可续签五年,协议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方工作部署和有关业务、技术标准开展系统建设,支持财政一体化、电子化等改革创新性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禄涛、卢樨、周艳芝、韩仁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由本包成交供应商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由本包成交供应商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由本包成交供应商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由本包成交供应商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由本包成交供应商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0(元)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由本包成交供应商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0(元)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由本包成交供应商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财政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八号              

联系方式:0142-2230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           

联系方式:0412-2592001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秀茹、陈金龙           

电 话:0412-2592001

十、附件

采购文件:【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招标文件.doc【鞍山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项目】招标文件.doc

关联计划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17094816179c200ed19-7b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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