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5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郦工0517-859837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淮安区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信息发布时间:2023-11-01 16:28:28 来源: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区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发改审字【2023】5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劵、财政统筹及其他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淮安区范围内。

2.2项目建设规模:淮安区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是在黑臭水体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综合提升片区水环境的项目,工程的实施能够明显提升城市水环境现状,改善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具有很强的生态、社会效应,该项目工程直接费约11000万元,共计14个工程子项,根据建设目的分为三大类,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50万元。

2.4项目总投资约:11000万元

2.5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6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查,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2.7招标范围及内容: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及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含设计概算) 、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实施各阶段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创优以及施工现场所有配套设计服务等 (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咨询论 证、二次深化设计的确认、设备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制、分部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 ,贯穿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具体设计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3.5对本工程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下述(1)和(2)的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满足其中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备[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7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 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8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没有(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9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款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1拟参加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2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具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社会保险证明。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11 1 日至2023 11 21 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http://ggzy.huaian.gov.cn:50088/TPBidder/memberLogin);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http://ggzy.huaian.gov.cn:50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3项目收取工具维护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6.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书等。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22日上午9时00分

8.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8.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8.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5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淮城镇西长街417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952379138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国际商城A3楼6楼

联系人:郦工、张工       联系电话: 0517-85983788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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