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乐安县][线下]乐安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金额
165.8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zdd-lzc-2022013
预算金额176万元
招标公司乐安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黎先生
中标公司江西地源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165.88万元
中标联系人袁振根0791-83822539
公告正文
[乐安县]
[线下]乐安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乐安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FZDD-LZC-2022013
二、项目名称:
乐安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地源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袁振根
供应商联系电话:0791-83822539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376号(红谷经典17、18楼)
中标(成交)金额(元)(%):165888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乐安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燕鸣,游宝莲,何洪涛,涂怀强,黄淑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22248.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安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乐安县乐安大道194号
联系方式:17770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乐安县家和沁园15栋1楼
联系方式:1375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先生
电话:1375596****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22248.0元
标段编号:FZDD-LZC-2022013
评委姓名:杨燕鸣,游宝莲,何洪涛,涂怀强,黄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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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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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pdf 中标通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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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pdf 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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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表(1)(1).pdf 中标公示表(1)(1).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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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pdf 中标通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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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pdf 招标文件.pdf
附件下载:
中标公示表(1)(1).pdf 中标公示表(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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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成交通知书
江西地源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受乐安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乐安县集体建设用地和
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FZDD-LZC-2022013)进行竞
争性碳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项目编号 | 货物名称 | 单数位量 | 采购目录 | 参数规格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元)/折扣率(%) | |
抚乐购2023F000825346地价制定工 | 乐安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项 | 11 | 其他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江西地源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 1658888.0000 |
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招标单位机构(盖章):
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乐安县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3年02月13日日期:2023年02月13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乐安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
地价制定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乐安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编号:FZDD-LZC-2022013
招标代理机构: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2023年1月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
采购文件为准)
1、如无另行说明,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
内。
2、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3、各响应供应商请注意区分响应保证金、购买采购文件以及招标代理服务
费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响应保证金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响应保证
金账号,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
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及投标的资格。
4、响应保证金必须于第二章《磋商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账号
(账号信息详见第二章《磋商资料表》。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
免因响应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磋商被拒绝,建议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转账。
5、响应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6、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已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7、请正确填写《报价表》。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
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8、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9、响应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并明确企业类型,并提供最近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0、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采购
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
《磋商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公司。对您的支持与配合,
谨此致谢。
11、响应供应商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采购文件附件中的询问
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总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响应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合同格式
第四章项目需求
第五章评审标准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磋商响应函
2、首次报价表
3.首次分项报价表4.服务规格响应/偏离表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6.供应商的资格声明7.资格证明文件
7-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7-2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7-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7-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5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行为记录
8.磋商响应服务技术文件9.售后服务承诺10.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11.中小企业相关证明
11-1中小企业声明函
11-2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
业认定有效证明
12.监狱企业相关证明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
13-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有效证明
14.其它材料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响应邀请
项目概况 | 项目概况 |
乐安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jxsggzy.cn/we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10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乐安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技术服务采购
项目
项目编号:FZDD-LZC-20220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60000元
最高限价:1670000元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资金(元)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乐安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1 | 批 | 176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
册的法人实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现场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函
(原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原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
(原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
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时供应
商必须提供本公司信用证明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行为记录全部搜索结果截图打印
并加盖公章现场审查。)
3、投标人必须是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
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二)、特定资质:通过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评估机构备
案或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开标时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文件作为资格审查,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当将招
标人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指证件、证书)进行扫描,编
制到《资格证明文件》内,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上
资格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请各
投标人员填写好《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
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
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
售价:0.0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2023年2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五、开启: |
2023年2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因系统 |
设置原因可能导致无法全天候开放获取磋商文件,由此产生的无法获取由潜在 |
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注:未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 |
载采购文件的,视为未报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2、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人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将落 |
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
3、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 |
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 |
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
4、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开标活动。 |
4.1观摩人数:为保证政府采购交易现场秩序,本项目允许观摩人数为3人: |
4.2预约方式:对有观摩意愿的人员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将身份信息、联系 |
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031689084@qq.com,进行预约登记: |
4.3人员确定:采购代理机构按收到电子邮件先后顺序确定观摩人员,并通过 |
电子邮件发送《观摩通知书》; |
4.4观摩纪律:观摩人员在开标前1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持本人身 |
份证原件与预约信息核验后进入观摩席。要求观摩人员在开标期间 |
保持安静,遵守开标纪律,不得提出质疑或进行评论,违反乐安县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所管理制度的观摩人员,将被要求离开公共资 |
源交易中心,并列入现场观摩开标黑名单,不再允许观摩抚州市范 |
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5、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
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开标时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
二副)]、携带加密CA数字证书(制作响应文件用CA数字证
书)至竞争性磋商现场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
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竞争性磋商过程中二次报价需要使用电子签章,供应商需自
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CA数字证书主锁(即:含有签章功能)到
竞争性磋商现场进行报价。
3.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时,二次报价时间不得超过竞争性磋
商小组规定报价时间(20分钟),当系统显示“结束报价”,
则无法进行再次报价,未二次报价的单位,后果自行负责;如
单位被废标,则单位也将无法进行报价,不计入排名中。
4.供应商如遇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或响应文件制作软
件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
998-00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名称:乐安县自然资源局 |
采购人联系人:邹先生 |
采购人联系电话:17770457507 |
采购代理机构: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联系人:黎先生 |
联系电话:13755965988 |
2023年1月30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乐安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FZDD-LZC-2022013 | 项目名称:乐安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FZDD-LZC-2022013 | 项目名称:乐安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FZDD-LZC-2022013 |
2 | 采购人名称:乐安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人地址:乐安县乐安大道194号 | 采购人名称:乐安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人地址:乐安县乐安大道194号 | |
3 | 采购代理机构: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乐安县家和沁园15栋1楼 | 采购代理机构: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乐安县家和沁园15栋1楼 | 采购代理机构: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乐安县家和沁园15栋1楼 |
4 |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竞争性磋商后90天 |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竞争性磋商后90天 |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竞争性磋商后90天 |
5 | 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6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
7 | 磋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 磋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 磋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
8 | 竞争性磋商时间:2023年2月10日09:30(北京时间)竞争性磋商地点: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竞争性磋商时间:2023年2月10日09:30(北京时间)竞争性磋商地点: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竞争性磋商时间:2023年2月10日09:30(北京时间)竞争性磋商地点: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9 | 评审因素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标准 |
10 | 成交通知书发放地点: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 成交通知书发放地点: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 成交通知书发放地点: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
11 | 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址 | 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址 | 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址 |
12 | 供应商应确保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供应商应确保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供应商应确保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3 | 1、供应商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恶意竞争,经查实,采购人将取消其竞争性磋商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成交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等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 1、供应商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恶意竞争,经查实,采购人将取消其竞争性磋商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成交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等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 1、供应商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恶意竞争,经查实,采购人将取消其竞争性磋商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成交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等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磋商资格。供应商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响应。对于确属通过恶意低价手段影响公平竞争获取成交资格的,其成交无效。 | |
14 | 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交纳,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服务费时,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
15 |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供产品为中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产品的响应报价给予10%的扣除。供应商应出具磋商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供应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供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产品的响应报价给予10%的扣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本次采购货物如涉及节能产品,将优先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5.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本次采购货物如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将优先采购环保清单中的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对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相关信用信息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进行查询。 |
9.售后服务承诺
(格式供应商自定)
10.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格式)
单位名称 | |||||
详细地址 | |||||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
经济类型 | 被授权人 | 职务 | |||
邮政编码 | 电话 | ||||
企业生产能力(销售)情况 | |||||
工程技术人员人 | 工程技术人员人 | 工程技术人员人 | |||
流动资金 | 万元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万元 | |
单位概况 | 员工 | 人 | 生产(销售)人数人 | 生产(销售)人数人 | 生产(销售)人数人 |
银行贷款 | 万元 | ||||
固定资产 | 原值万元 | 资金性质 | 生产性 | 万元 | |
固定资产 | 净值万元 | 资金性质 | 非生产性 | 万元 | |
2019年 | |||||
企业财务状况 | 收入总额 | 利润总额 | 税务利润 | 负债总额 | |
企业财务状况 | 2020年 | ||||
企业财务状况 | 2021年 |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
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年月日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企业(或者:服务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
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
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以的
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
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编号:
行业代码*(见赣财购[2012]3号文) | 注册类型(见赣财购[2012]3号文) | 联系人 | ||||
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基本情况 | 主营业务(万元)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企业基本情况 | 联系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企业基本情况 | 营业收入* | 从业人员* | 开业时间* | 年月 | ||
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意见 |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行业(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盖章:日期: |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行业(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盖章:日期: |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行业(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盖章:日期: |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行业(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盖章:日期: |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行业(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盖章:日期: |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行业(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盖章:日期: |
备注:*为必填内容。
注: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
2、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
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该文件之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
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货物的名称品牌型号是,。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
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
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
注:声明函必须明确货物品牌规格型号,否则,声明函无效。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
督。
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制造商名称 | 制造商类型(填小型/微型/监狱/残福)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合计 |
小型微型(监狱、残福)企业产品金额总计元 | 小型微型(监狱、残福)企业产品金额总计元 | 小型微型(监狱、残福)企业产品金额总计元 | 小型微型(监狱、残福)企业产品金额总计元 | 小型微型(监狱、残福)企业产品金额总计元 | 小型微型(监狱、残福)企业产品金额总计元 | 小型微型(监狱、残福)企业产品金额总计元 | 小型微型(监狱、残福)企业产品金额总计元 |
()投标人系小型微型(监狱、残福)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制造的产品。
(填是或否)
()投标人系小微企业,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生产制造的产品。(填是或
否)
投标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注:1、本表所列产品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小型微型(监狱、残福)企业生
产的产品、报价应一一对应。特别说明:上表所列产品应当不包括中型企业生产
的产品。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投标人自己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原
件,以及“制造商类型”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商出具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原
件;如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将整体不予价格扣除。投
标人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3、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本表,如内容不全或计算错误、或与投标报价明细表
(指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相互矛盾的,将整体不予价格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招标对监狱
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作为投标人须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残疾人福利企业作为投标人须符合财库〔2017〕
141号文件要求的条件,并出具《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5、相关证明资料附在本表后。
6、投标人应按本表“列”的内容要求逐项认真填报,因填报不完整而引起
的投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7、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项目分为多个标段的,每个标段分别列
表。
提醒:投标人如不满足下述任一情形的,则不需要提供上表。
(1)如果投标人不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不符
合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标准的,则不需要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也不需要提
供本表。否则,因此导致虚假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如果投标人不属于监狱企业则不需要提供证明文件,也不需要提供本
表。否则,因此导致虚假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如果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也不需要提供本表。否则,因此导致虚假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说明:1、供应商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或目录所
在页复印件),并在报价中提供相应数据。
(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
★符号节能产品及其它强制采购产品);
(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
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
品。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制造商名称 | 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 | 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在×期清单中页码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制造商名称 |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在×期清单中页码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投标人代表(签名或盖章):,投标人(公章):
日期:
注: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的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应提供相关证明
资料(上述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并如
实认真逐项填写本表,未按此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或填写本表的,评审时不予认
可、不予加分。
2、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项目分为多个标段的,每个标段
分别列表。
3、相关证明资料附在本表后。
12.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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