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市南溪区2024年第1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南溪街道LC-C-06-11/12地块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宜南拍〔2024〕1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宜宾市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竞买公告
项目编号宜南拍〔2024〕1号项目名称宜宾市南溪区2024年第1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公告开始时间2024-11-25 09:00公告结束时间2024-12-16 15:00
  

宾市南溪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宜20241号)

 

    经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宜府资源函2024250号 宜府资源函2024251号 宜府资源函2024252 号),受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委托,宜宾市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于20241217 日(星期)上午11:00时整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叙州区金沙江南路市民中心四楼),公开拍卖南溪区仙源街道XC-D-08-02XC-D-09-01XC-D-09-02XC-D-09-04XC-D-09-05XC-D-09-06XC-D-09-09地块、南溪街道LC-C-06-11/12地块、南溪街道XC-E-01-04b)地块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

序号

宗地

位置

面积

用地

性质

建筑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出让

期限

起始价

竞买

保证金

1

 

仙源街道XC-D-08-02

XC-D-09-01

XC-D-09-02

XC-D-09-04

XC-D-09-05

XC-D-09-06

XC-D-09-09地块

XC-D-08-02地块

72763平方米(约109.14亩)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2.0

不大于22%(建筑高度不高于80米)

居住70年、商服40年

1000元/平方米

 

 

3500万元

 

XC-D-09-01地块

37271平方米(约55.91亩)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1.5

不大于25%(建筑高度不高于60米)

居住70年、商服40年

XC-D-09-02地块

10212平方米(约15.32亩)

公园绿地

/

/

居住70年、商服40年、公服50年

XC-D-09-04地块

12357平方米(约18.54亩)

公园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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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70年、商服40年、公服50年

XC-D-09-05地块

21884平方米(约32.83亩)

商业用地

不大于2.0

不大于45%(建筑高度不高于100米,塔楼主体高度大于80米)

居住70年、商服40年

XC-D-09-06地块

8096平方米(约12.14亩)

公园绿地

/

/

居住70年、商服40年、公服50年

XC-D-09-09地块

9019平方米(约13.53亩)

公园绿地

/

/

居住70年、商服40年、公服50年

2

南溪街道LC-C-06-11/12

8376平方米(12.56亩)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0%

不大于1.0

不大于30%(建筑高度不超过9米)

居住70年、商服40年

1671元/平方米

300万元

3

南溪街道XC-E-01-04(b)

23967平方米(约35.95亩)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0%,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0%

不大于1.3

不大于28%(建筑高度01区域建筑限高9米、02区域建筑限高21米)

居住70年、商服40年

2030元/平方米

1000万元

备注:

1. 宗地均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2. 上述宗地不设置土地出让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其他规划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3. XC-D-08-02XC-D-09-01地块无偿移交配套设施要求:(1)养老服务设施:居住建筑面积按照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方米配建,且最小不得低于30平方米,且不得分割设置。(2)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3)以上需无偿移交的配套设施应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建成后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给南溪区政府指定部门。

4.南溪街道LC-C-06-11/12地块无偿移交配套设施要求:(1)养老服务设施:居住建筑面积按照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方米配建,且最小不得低于30平方米,且不得分割设置。(2)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3)以上需无偿移交的配套设施应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建成后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给南溪区政府指定部门。

5.南溪街道XC-E-01-04(b)地块无偿移交配套设施要求:(1)养老服务设施:居住建筑面积按照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方米配建,且最小不得低于30平方米,且不得分割设置。(2)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3)以上需无偿移交的配套设施应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建成后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给南溪区政府指定部门。

6.土地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 5 个工作日内,凭《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原件与南溪区人民政府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履约协议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自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凭 《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履约协议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履约协议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拍卖人和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宜宾市南溪区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2412 16 15:00以前,按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在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s://ggzy.yibin.gov.cn/jypt/)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ygh.yibin.gov.cn)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下载。

六、咨询电话

宜宾市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31—3323280  联系人:陈女士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

咨询电话:0831—3333015  联系人:魏女士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电话:0831—2336684  联系人:江女士

网址: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zygh.yibin.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宜宾市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 11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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