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11622210200001642-XM001
二、项目名称:2022年水生态空间管控规划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10.01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中水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外环西路26号院2号楼-1至5层201五层(园区)
中标金额:110.01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
北京中水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外环西路26号院2号楼-1至5层201五层(园区) | 9111010676994780XX | 110.01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北京中水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2年水生态空间管控规划编制项目 | 详见附件 | 1 | 110.01万元 | 110.01万元 | 详见附件 |
货物类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忠滨、薛玉田、吴士瑾、臧维良、王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9321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7日定标日期:2022年10月09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怀柔区水务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东街1号院1号楼万达广场19层
联系方式:张老师,010-89683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盛和永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怀柔区迎宾南路11号五幢二层2213室
联系方式:刘工,010-536069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010-53606938
招标文件---水生态空间管控规划编制项目.pdf招标文件---水生态空间管控规划编制项目.pdf
1-中标公告.docx1-中标公告.docx
货物类 |
详见附件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中级工程师 | 中级工程师 | 中级工程师 | 助理工程师 | 助理工程师 | 助理工程师 | |||||||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预算单价 | 所涉专业 | 预算金额(万元 | 具体内容 | 具体内容 | 具体内容 | 具体内容 | 具体内容 | 具体内容 | 具体内容 | 具体内容 | 具体内容 | |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预算单价 | 所涉专业 | 预算金额(万元 | 工日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工日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工日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
外业勘查费 | 7.28 | ||||||||||||||
1 | 人工费 | 水文 | 1.98 | 9.00 | 0.10 | 0.90 | 9.00 | 0.08 | 0.72 | 9.00 | 0.04 | 0.36 | |||
1 | 人工费 | 水工 | 3.30 | 15.00 | 0.10 | 1.50 | 15.00 | 0.08 | 1.20 | 15.00 | 0.04 | 0.60 | |||
2 | 车辆费 | 4X5 | 1000(辆/天) | 2.00 | 0.10 | 0.00 | 0.00 | ||||||||
二 | 基础资料费 | 7.30 | 0.00 | ||||||||||||
1 | 资料收集 | 水文 | 1.42 | 5 | 0.10 | 0.5 | 8 | 0.08 | 0.64 | 2 | 0.04 | 0.28 | |||
1 | 资料收集 | 水工 | 3.48 | 18 | 0.10 | 1.8 | 14 | 0.08 | 1.12 | 14 | 0.04 | 0.56 |
服务费类率型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8% | 1.8% | 1.2% |
100-500 | 1.32% | 0.96% | 0.84% |
500-1000 | 0.96% | 0.54% | 0.66% |
1000-5000 | 0.6% | 0.3% | 0.42% |
5000-10000 | 0.3% | 0.12% | 0.24% |
10000-100000 | 0.06% | 0.06% | 0.06% |
1000000以上 | 0.012% | 0.012% | 0.012%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名称 | 招标采购单位:北京市怀柔区水务局 |
2 | 投标人的其它要求 | (1)投标人所提供服务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3 |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 允许 |
4 | 资格性审查文件 |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须加盖本单位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须加盖本单位公章)(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到场投标的情形除外)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承诺函(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条款的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6)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是否有上述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正本提供原件)(7)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8)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合同义务及履行合同中受到相关处罚的行为记录(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条款的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9)本项目专门面向企业:中小型企业(投标人所投的投标文件中未按以上要求提交或提交不齐全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5 | 投标保证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
金额 | 投标保证金只能采用以下形式:支票(北京地区投标人)、汇款、投标担保函原件。其他形式均不予接受。(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任何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同无效)1)支票(支票抬头:北京盛和永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留空);2)汇款(凡以汇款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汇款当日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shenghe1186@163.com并确保款项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到账,否则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注:邮件标题须以“2022年水生态空间管控规划编制项目保证金”命名,邮件中需注明汇款经办人姓名、电话、投标单位账户信息;如因未发送邮件、内容缺失、扫描件不清楚无法辨认造成未能查询到投标保证金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保证金账户名称:北京盛和永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北京怀柔支行账号:3216201001000396493)投标担保函原件(投标担保函须符合北京市财政局“京财采购[2011]2882号文件《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格式见附件6-9);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的形式来满足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的相关要求。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相关内容。(http://www.bjcz.gov.cn/zfcg/cgzxdt/t20120117_367402.htm) | |
金额 |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9日13时30分。(以任何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需保证于2022年09月29日13时30分前全额到账) | |
6 |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 否 |
7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日内(从开标日起计算)。 |
8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一式7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应为投标文件最终版的Word格式文件和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的完整扫描件并编辑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且可打开可复制)。 |
9 |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文件要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显示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本项目中所涉及的产品如属以上产品,投标产品型号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 |
10 | 各类产品需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 |
11 | 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将视为无效投标。 | |
12 | 提供虚假文件或故意隐瞒不良业绩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 |
13 |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 | |
1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5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的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人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仪式,除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核实身份。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实身份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 |
16 | 废标条款 |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17 | 接收质疑方式 | 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需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4事实依据;3.5必要的法律依据;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联系部门:招标部联系电话:010-53606938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鸿坤云时代B2座1801号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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