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智慧园区”智能化工程总承包项目
金额
296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60万元
招标联系人夏宇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章志188620882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09
公告正文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智慧园区”智能化工程

总承包项目

本招标项目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智慧园区”智能化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以滨行审投资备〔2022〕4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富轩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智慧园区”智能化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建设地点:位于滨海县工业园区绿岛智能制造服务中心内。

2.建设规模:在江苏省滨海县工业园区绿岛智能制造服务中心建设园区智慧指挥中心平台,实现对园区范围内所有企业道路、重点场所监控以及不同类型企业消防、环保、安防的数据实时监测和管控。主要内容为:(1)滨海县工业园区绿岛智能制造服务中心建设“园区智慧指挥中心”,园区范围内所有企业数据进行实时动态展现;(2)每个企业在重点场所进行补盲安装监控,同时利用铁塔基站,建设高空瞭望;(3)在企业内安装环境监测、污染监测、消防监测传感设备,进行实时监测和管控。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3.合同估算价:约2960万元。

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免 费 质 保 期:3年(含光纤链路以及网络维护等)

6.招标内容及范围:

6.1.设计招标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装修、暖通、电气、照明、消防、给排水、智能化设计、软装、大厅显示屏系统、监控安防系统、指挥中心会议系统等工程建设内容优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设计配合服务等。

6.2.每个企业在重点场所进行补盲安装监控,安装约232套监控系统,其中全景守望者约30套、400万声光警戒枪机约153套、双变焦400W结构化相机约45套。同时利用铁塔基站,建设高空瞭望,共设置400万重载无红曝激光一体化云台(高空瞭望)约4套。

6.3.在企业内安装环境监测、污染监测、消防监测传感设备,进行实时监测和管控,其中消防监测传感设备约138套、环境污染监测系统约116套。

6.4.其他基础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机房系统、综合管路系统、城市数字孪生系统、信息化系统、消防子系统、环境子系统、视频子系统。

6.5.其他因业务需要而增设的智能化子系统。

(1)总平面图规划

(2)方案设计(编制估算)

(3)初步设计(编制概算)

(4)所涉及的工程施工图及各相关专业的施工图设计

(5)工程施工图纸审查要求(施工图图审、消防图审、节能评审等)

(6)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包括:图纸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和分部分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注:施工图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不得超过中标价。

7.施工招标内容:

7.1指挥中心装饰装修包含但不限于大厅显示屏系统、监控安防系统、指挥中心会议系统、音响以及配套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7.2包含但不限于远程视频会议系统、数字广播系统、会务管理系统、会议扩声系统、中央控制系统、无纸化会议系统、综合指挥管理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机房系统、综合管路系统、城市数字孪生系统、信息化系统、消防子系统、环境子系统、视频子系统指挥中心的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7.3每个企业在重点场所进行补盲安装监控,安装约232套监控系统,其中全景守望者约30套、400万声光警戒枪机约153套、双变焦400W结构化相机约45套。同时利用铁塔基站,建设高空瞭望,共设置400万重载无红曝激光一体化云台(高空瞭望)约4套。企业内安装环境监测、污染监测、消防监测传感设备,进行实时监测和管控,其中消防监测传感设备约138套、环境污染监测系统约116套。

7.4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环保、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及竣工验收合格和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招标人保留对所建设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中标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中标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完成对项目施工管理。须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

注:①本项目为总承包交钥匙工程,设计部分为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设计内容(不再进行二次设计),符合项目需求和设计任务书内包含的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②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8.质量要求:依据适用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所完成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施工质量及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

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图纸审查、验收等。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执行合格标准,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采购质量标准:合格。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 3.1.1 项和 3.1.2 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1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1)至(2)任意一项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工程施工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5)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R3.3.1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3.3.2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3.3.3自 2022 年 7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本工程项目部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部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3.9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可选)

3.10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2 年 2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1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12990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系电话:0515-84198060。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

4)付款方式:

1、设计部分:

方案审定后付设计费的20%,施工图完成图审并提交施工图纸后付至设计费的70%;余款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施工部分:

    (1)合同签订7日内,支付工程施工合同总价的10%的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10%工程款金额的银行保函);

    (2)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

    (3)竣工验收满一年付至审定价的90%;余款待质保期满后按照审定价结清。

    注:(1)在招标人支付工程款前 7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各期付款金额向发包人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如中标人不开具或开具不符合要求发票的,招标人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中标人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招标人:江苏富轩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宇

手 机:1340170919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志、王莉亚

手 机:18862088288、13914632376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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