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泉眼镇已征房屋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运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29.83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hs-2024-00049号
预算金额75.35万元
招标公司长春市二道区泉眼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刘硕0431-84478499
招标代理机构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所丽娜13624461232
中标公司中十冶集团(吉林)有限公司75.3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吉林省佑基实业有限公司54.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泉眼镇已征房屋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运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招标编号:LHS-2024-00049 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一标段:
中标人:吉林省佑基实业有限公司 标段(包)<002>二标段:
中标人:中十冶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二、其他: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HS-2024-00049 号
中标价格:54.4822 万元
中标价格:75.3500 万元
二、项目名称:泉眼镇已征房屋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运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佑基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长春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203 室 成交金额:544,822.00 元
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中十冶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东辽县工业集中区
成交金额:753,5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泉眼镇已征房屋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运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
一标段:2016 年棚改项目、土地储备 20 号地块(万达项目),土地储备 2 号地块(金融专 科项目),西马社地块项目,土地储备 16 号地块(中孚项目),流沙村土地增减挂项目约 106 户房屋拆除后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至目标处理厂(经开)及建筑垃圾的倾卸处置工作(其中 约 48 余户需管委会进一步确认后方可实施)。
二标段:2016 年棚改项目双山村约 145 户房屋拆除后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至目标处理厂(经 开)及建筑垃圾的倾卸处置工作(其中约 120 户房屋需度假区管委会进一步确认后方可实施)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提供优质服务。
服务时间:2 年(在预算资金保障的情况下,合同按年续约)。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五、评审专家名单:关键,李显生,郭紫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考标准:参考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执行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的费率标准,执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5>299 号文件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一标段:8,100.00 元;二标段:11,30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二道区泉眼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市长吉南线 18 公里处,泉眼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刘硕 0431-844784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 1999 号南湖假日综合楼 2503 室 联系方式:所丽娜 13624461232(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所丽娜
电 话:13624461232(办公电话)
4.监督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
电 话:孙韵文 0431-81322115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二道区泉眼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市长吉南线 18 公里处,泉眼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硕
电 话:0431-844784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湖大路 1999 号南湖假日综合楼 2503 室 联 系 人: 所丽娜
电 话: 13624461232
电子邮件: 3840109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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