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3212821886000007
预算金额56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谦1395185253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5
公告正文

九圩港综合治理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3-08-23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3212821886000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九圩港综合治理工程 已经由 靖江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以 靖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九圩港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2021]1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靖江市城投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为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九圩港两侧房屋维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靖江市九圩港两侧
2.2工程规模: (1)清淤工程,对9万方淤泥进行清淤,其中封闭段3万方、明渠段6万方,并对下化后的淤泥进行处置。(2)水生态修复工程,设置纳米曝气机2台、喷泉曝气机 70台,配备管道300米、生态浮床1050平方米、监测设备10套、智慧河道系统1套、底栖动物1200千克、鱼类6000尾。(3)封闭段整治工程,将2.5千米封闭段打开为明渠,新建U型槽8595·平方米,新建箱涵17座,新建河栏护栏3140米,封闭段混凝土路面破除及恢复40678平方米。(4)管线改迁工程,新建DN1000污水主管740米,新建5.6公里电力电缆管沟,预埋6.12公里弱电管线,新建江山公司1万吨/天泵站一座及 DN4000PE压力出水管3公里。(5)景观绿化工程,修复和新增驳岸,驳岸挡墙贴面4710平方米,铺装面积4300平方米,绿化面积10865平方米,景观照明电缆敷设5.5公里,设置庭院灯210套,景观照明435组,景观设施361组,节点改造3800平方米,敞开段绿化修复51986平方米。
2.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Y3212821886000007001001
九圩港两侧房屋维修项目
共187户,由于九圩港综合治理工程施工造成对两侧房屋主体结构造成影响,对房屋出现的墙体裂缝、粉刷裂缝、饰面裂缝(涂料、面砖、地砖、墙砖)、预制板检拼接缝处粉刷裂缝、现浇板裂缝、相邻房屋之间的伸缩缝、屋面渗水、墙面渗水、地面散水与房屋之间的裂缝等相关缺陷进行维修,具体维修内容见设计文件及每户现场踏勘房屋缺陷统计表。
561.0
2.5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及暂估价)的10%作为预付款;上述预付款中包含全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与预付款等额)。(2)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70%(含预付款、已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退还预付款担保);(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同时需取得所施工房屋户主认可并经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7%;(4)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农民工工资支付:承包人于每月5日前向招标人提供上月经过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农民工考勤表、农民工工作量表和农民工工资表,招标人于每月20日前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向承包人开设的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足额拨付人工费用。承包人原因导致招标人未能及时拨付相应人工费的,承包人仍需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①? 自2021 年8月23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 自2022年8月23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2023年5月23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⑤□ 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6)?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3年5月-2023年7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8月23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29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5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具体方法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靖江市城投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靖江市车站路46号
地址:
南京市清江南路18号D栋1003室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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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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