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安保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15.01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240159/01
预算金额315.01万元
招标联系人于经理0551-62890642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宪0551-62320144
中标公司安徽中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315.0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安保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H240159/01)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8月26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安保服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安徽中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15.012000 万元,质 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29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安徽方圆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30.000000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29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安徽中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安徽方圆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安徽中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安徽方圆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安徽中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安徽方圆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详见附件 三、其他 详见附件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有管辖权的监督部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358号 联系人:于经理(0551-62890642)、徐经理(0561-3056051) 电 话:0551-62890642 电子邮件:yuhongying.ah@ccb.com、xuguoli.ah@ccb.com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255号 联系人: 杨宪(0551-62320144)、吴润航(0551-62654052) 电 话: 0551-62654052 电子邮件: jyzx_ah@163.com WAL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安徽分行招标项目公示信息 一、招标项目名称(中标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构、招标公告日期、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投标报价、质量、 服务期,以及评标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中标内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淮北市分行安保服务项目 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 招标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6日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投标报价、质量、服务期、项目负 责人、投标业绩以及评标情况: (一)中标候选人第1名:安徽中恺保安服务有限公 司,投标报价(不含税):3142619.71 元,投标报价(含税): 3150120.00 元;质量:合格,服务期:729天,评标情况: 正常; 投标业绩: 1、资格审查业绩: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合肥生产 园区总行部分安保委托服务合同; 2、评分细则类似项目案例(非价格指标评审):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办公楼保安执 勤服务合同; (2)中国农业银行合肥分行本部大楼保安服务合同;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安全 保卫服务合同; (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保安服务合 同; (二)中标候选人第2名:安徽方圆保安服务集团有 限公司,投标报价(不含税):3266640.00 元,投标报价(含 税):3300000.00 元;质量:合格,服务期:729天,评标 情况:正常; 投标业绩: 1、资格审查业绩: (1)六安市分行关于 2024 年营业办公场所保安服务 集中采购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2、评分细则类似项目案例(非价格指标评审):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保安服务采 购合同; (2)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安服务合同; (3)徽商银行关于六安分行 2023 年度城区支行保安服 务合同; (4)中国农业银行宿州分行城中和金穗支行网点及机 关保安服务合同;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安徽中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资质:响应招 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安徽方圆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资质:响 应招标文件;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 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00,节假日 休息)向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如公示期内 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一)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 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 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 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 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 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 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 序的。 四、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 公示期:2024年08月23日-2024 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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