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站日常零星维修项目
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信息
(公告编号:BTZ-SG-2024-17)
一、立项依据
为及时完成我站生产生活设施的应急及日常零星维修,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管内各站正常的生产生活,经站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国铁采购平台公开方式择优选择应急和日常零星维修服务的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简况、建设地点、规模:包头站管辖各站及车间的生产生活设施维修服务项目。
2.维修范围:管内各站(作业岗点)生产生活设施设备临时、应急抢修及日常零星维修。
3.项目投资控制价:项目实施后根据实际工作量按我站委托审价单位审定造价进行结算。
4.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5.维修施工单位要求:维修服务单位驻地须在本地区或设有分支机构,能及时提供24小时应急维修服务,在接到紧急维修任务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维修。
6.择优选择标准:按照资质、业绩、让利折扣率选定施工单位。
三、资质及有关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及相应安全考核证书,取得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培训合格证,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3、投标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合格证。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4、投标人现场人员齐备,驻场联络员、防护员具有有效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须有电焊工、电工等人员,具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提供资格证复印件)。
5、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由于需中标方先行垫资维修、抢修,年终进行费用结算)。
6、公司近三年(2021年5月至今)需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项(类似工程是指铁路房屋维修改造或大修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7、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接到甲方维修通知12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一般维修在24小时内完成;抢修工程接到甲方通知须30分钟内派人到达现场,在4小时内完成抢修任务。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9、 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10、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该项目的单位,请于2024年5月23日12:00时至2024年5月24日12:00同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站)递交纸质申请文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带正式纸质申请文件(1份),参加成交候选人评审,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五、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1.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7.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8.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9.应急响应服务承诺书。
10.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与公告一致)
11.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要求与公告一致)。
12.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13. 近三年诉讼或失信行为情况。
14.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和检测设备表。
六、 建设管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站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南端
联 系 人:刘 琳
电 话:0472-2232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