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乙方:厦门建发高科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YZB[GK]2019009的2018年能力建设追加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2100601 | 分析天平及专用天平 | 恒温恒湿称重系统 | 1 | 套 | 国内 | 1045000 | 1045000 | 微智兆 | CR-4 | 无 | ||||
1 | 1-2 | A02100499 | 其他分析仪器 | 非甲烷总烃采样器(气袋法) | 2 | 套 | 国内 | 42800 | 85600 | 明华 | MH3052 | 无 | ||||
1 | 1-3 | A060599 | 其他柜类 | 无管净气型储药柜 | 3 | 台 | 国内 | 39000 | 117000 | 依拉勃 | Captair 834 smart | 无 | ||||
1 | 1-4 | A02052599 | 其他分离及干燥设备 | 便携式抽滤仪 | 2 | 台 | 国内 | 14000 | 28000 | 然诺 | RN1001 | 无 | ||||
1 | 1-5 | A02100603 | 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 | 车载恒温箱 | 2 | 套 | 国内 | 6200 | 12400 | 福意联 | FYL-YS-50LGW | 无 | ||||
1 | 1-6 | A02052399 | 其他制冷空调设备 | 除湿机 | 2 | 台 | 国内 | 1800 | 3600 | 川井 | DH-252BS | 无 | ||||
1 | 1-7 | A02051999 | 其他泵 | 无油真空泵 | 1 | 台 | 国内 | 1400 | 1400 | 藤原 | 550D | 无 | ||||
合计: | 1293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玖万叁仟元整(¥1293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38号;
4.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10%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并在完成仪器设备验收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出具货物价格全额发票,采购人支付100%的合同金额;货物验收合格一年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全自动恒温恒湿称量设备 型号:CR-4 数量:1台 单价:500000 总价:500000 产品名称:微智兆智能称量系统[简称:Weight] V1.3 数量:1套 单价:545000 总价:545000 产品名称:非甲烷总烃采样器 型号:MH3052 数量:2套 单价:42800 总价:85600 产品名称:无管道净气型储药柜 型号:Captair 834 smart 数量:3台 单价:39000 总价:117000 产品名称:便携式抽滤仪 型号:RN1001 数量:2台 单价:14000 总价:28000 产品名称:恒温箱 型号:FYL-YS-50LGW 数量:2套 单价:6200 总价:12400 产品名称:除湿机 型号:DH-252BS 数量:2台 单价:1800 总价:3600 产品名称:泵 型号:550D无油真空泵 数量:1台 单价:1400 总价:1400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1.货物验收前,乙方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产品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货物安装调试维修线路原理图、零部件目录、备品备件损件清单、安装维修及操作手册),其费用应含在报价中; 2.货物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同时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制造商产品标准; 3.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后,由招标人、监标人、最终用户、有关专家会同乙方按上述验收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全部货到甲方现场一个月内完成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10%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并在完成仪器设备验收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出具货物价格全额发票,采购人支付100%的合同金额;货物验收合格一年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前,应向甲方提交按中标金额的10%计算的履约保证金 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铜盘支行 账户:3765 0188 0000 9619 6 该履约保证金在全部到货经验收合格一年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提交方式:银行转帐、汇款等。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时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 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任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解除合同方违约,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 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 甲方逾期付款的视为甲方违约,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5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违约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乙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所有软硬件(整机)产品提供3年免费保修(耗材除外)和软件升级服务(技术参数中有要求的售 后及保修期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采购人支付100%货款时间不晚于验收后且收到乙方发票后30日内。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柒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乙方: | 厦门建发高科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38号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18楼A单元 |
单位负责人: | 黄丹青 | 单位负责人: | 陈东旭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059183571670 |
联系方法: | 13600872320 |
开户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福州铜盘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行建发大厦支行 |
账号: | 3765 0188 0000 9619 6 | 账号: | 419558369513 |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9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