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合肥公交集团公交车用传感器采购定点供应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网上招投标)(S3401110849006081001001)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3/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btfwn00365
预算金额88万元
招标公司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胡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20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货物类标准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合肥公交集团公交车用传感器采购定点供 应商
项目编号: 2023BTFWN00365
招 标 人: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
招标时间:二〇二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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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3 第四章 磋商需求...................................................................................................28 第五章 磋商与评审办法.......................................................................................40 第六章 合同...........................................................................................................47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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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磋商邀请(磋商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合肥 公交集团公交车用传感器采购定点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 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3BTFWN00365
2.项目名称:合肥公交集团公交车用传感器采购定点供应商
3.项目地点:合肥市区域内,招标人(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4.项目单位: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合肥公交集团公交车用传感器采购定点供应商。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概算:88万元
8.项目类别:货物
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 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 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近三年内(自磋商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 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但前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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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投标人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 年 03 月 08 日 00:00 至 2023 年 03 月 17 日 10:30
2.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200 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查阅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交易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交易系统 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磋商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 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支付磋商文件费用。
(3)磋商文件费用支付方式:磋商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
(4)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 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205;66223831。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03月17日10时30分
2.磋商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二 楼评标室(六)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17日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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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法
(一)委托单位: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72号
联系人:胡工
电话:0551-64487489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205、66223831
传真:/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y.ahggzyjy.com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2.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次日后自行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 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打印。
八、保证金账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6700188013754986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23701021000135582266038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232811630000096731 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括‘-”及后6位数字!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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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招标人 |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
2 | 委托人 |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
3 | 招标代理机 构 | 名 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 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
4 | 项目名称 | 合肥公交集团公交车用传感器采购定点供应商 |
5 | 项目编号 | 2023BTFWN00365 |
6 | 项目性质 | 货物类 |
7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招标人自筹□其他 |
8 | 标段划分 | 不分标段□分为/个标段 |
9 | 付款方式 | 双方每月按招标人实际使用数量和合同单价进行据实核算,核算 后中标人按使用明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开 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误后,当月起第 6 个月付款 |
10 | 联合体磋商 | □接受不接受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 应由联合体成员方共同或联合体牵头人按相关规定提出。 |
11 | 投标有效期 | 120 天 |
12 | 供货地点 | 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13 | 供货期限 | 招标清单第 1-20 项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 止,招标清单第 21-55 项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止合同期满可续签,续签不得超过两次,每次续签期限一年。 |
14 | 免费质保期 | 详见第四章“磋商需求 货物需求一览表” |
15 | 磋商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电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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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 递交要求: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②磋商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保证金的账户 与投标人响应文件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磋商文件 规定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 ③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 无条件银行保函;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 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二维码;或网址链接 及查询方式),否则该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效。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 ③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银 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 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 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 当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注意事项: (1)磋商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招标失败后,磋商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续招标时,注意勿将磋商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2)如本项目前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退还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磋商保证金账 号重新交纳磋商保证金。 (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磋 商保证金无效。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包别)投标的(如分多标段 /包别的),应该按标段(包别)分别递交磋商保证金。未递交磋 商保证金的标段(包别),其投标无效。 (5)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 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 ||
16 | 答疑 | 2023 年 3 月 12 日 17:30 前接受网上答疑(逾期不予受理),疑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 14 条。投标人请注意: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磋商 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 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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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 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 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 系统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 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 后果和法律责任。 | ||
17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招标人统一组织 |
18 | 响应文件份 数及要求 |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提供的,投标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平台上传。 注: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使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提供的电子标 书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 投标人请注意:(1)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 件,具体请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投标 栏目中下载;(2)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响应 文件制作工具软件;(3)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加密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错误,因此导致无效标的,责任自负。 2.本项目不接收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
19 | 响应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详见磋商公告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接收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请投 标人合理安排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时间)。 |
20 | 磋商时间及 地点 | 磋商时间:详见磋商公告 (以本项目磋商地点悬挂的电子屏幕显示时间为准) 磋商地点:详见磋商公告 备注:供应商可以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无须现场参加磋商。 |
21 | 磋商与评审 | 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与评审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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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 | ||
22 | 招标代理服 务费 | 本项目定额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0560 元(大写:壹万零伍佰 陆拾元整) |
23 | 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数额:肆万元整; 2.收受方式为:银行电汇☑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保证保 险☑担保机构担保 3.收受人为:□招标人、☑委托人、□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 4.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在规 定时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5.退还:全部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一次性 退还。 6.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见 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例如:某银行在合肥行政区域有分支机 构,则该银行总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的银行保函均予以认可; 7.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应为注册地在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 市)范围内的融资担保机构或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 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 8.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 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其他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 31 条 |
24 | 投标样品 | □需要不需要 (如需要)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磋商需求 |
25 | 本项目提供 除电子版磋 | 无□图纸□ 获得方式:上述资料请投标人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登录安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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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文件以外 的其他资料 | 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该附件为磋商 文件的组成部分) | |
26 | 本地化服务 | 本项目是否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要求□不要求 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2.投标人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3.承诺中标即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 |
27 | 其他 | 1.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磋商时携带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但在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 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2.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均可以提供加盖公章 的扫描件,也可以在网上响应文件编制时加盖电子签章;磋商文 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均应在网上响应文件制作时制作成电子 件上传。响应文件中的投标资料模糊不清的,磋商小组将按不利 于投标人的理解进行评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3.本项目将对中标候选人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的以下内容进行 公示: (1)投标人业绩(如有,含得分业绩):公示内容为项目名 称; (2)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磋商保证金 扫描件(如采用)。 注: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 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4.凡中标的外地来肥建筑安装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2016 年第 17 号公告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5.如有最新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等,应按最新标准、规范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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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多个规范对同一问题的标准和要求不一致时,应按较高标准和 要求内容执行 。 | ||
28 | 网上投标特 别说明 | 1.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使 用与加密响应文件一致的 CA 锁),磋商现场解密和远程解密均 可,但远程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投标人联系不上或没有及时登录系统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 询标(远程网上询标)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从磋商小组发起远程网上询标至询标结束原则上为 15 分钟,未安排工作人员至磋商现场的投标人在响应文件解密之后,至评 审结束之前,应确保安排专人登录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接受 磋商小组可能发起的询标,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投标人 自行承担。 |
29 | 重要提示 | 1.中标人中标之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 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人应当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部门反映,以便协调处理; 2.中标人中标之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 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当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部门反映,以便协调处理; 3.中标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未及时履行义务的,招标人应当及时 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协调处理; 4.中标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未及时履行义务影响中标人履行义务 的,中标人应当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协 调处理。 招标人和中标人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将依法对招标人和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
30 | 特别提示 | 1.因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 行异常等情况,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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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中止或终止招投标活动,招投标各方免 责。 2.投标人响应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投标人按磋商文件提出的最低 要求填报派驻投标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经招标人审核后 不得进行更换。除非磋商文件另有约定,投标人派驻投标标段的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 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 资格。 3.投标人提供的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 证书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若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发证机构 或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证明材料,或经询标被磋商小组认定 符合相关规定的,磋商小组应予以认可。 4.本项目递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大于 2 家(含 2 家)的可继续在 规定时间开启响应文件,经评审后,至少 2 家(含 2 家)有效且 磋商小组认为具备竞争性的,可继续推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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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货物项目招标。
2.有关定义
2.1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系指合肥公交集团集团监察室。
2.2 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项目的业主方。
2.3 委托人:系指本次招标项目的委托方。
2.4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 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5 投标人:系指按规定获取了本磋商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响应文件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6 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包括与 之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售后服务等。投 标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本磋商文件所招标的货物、产品、配件等全部标的,均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 全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的原装正品。无论磋商文件是否列明,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产品、配件均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检疫检验、生产经营许可等现行法律法 规的规定,且在磋商时已具备,否则投标无效。
2.7 业绩: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同 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3.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合格的投标人
4.1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磋商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4.1.1 除非磋商文件认可,否则母、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得互用。
4.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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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自行对供货(安装)、施工或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 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5.2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安 装)、施工或服务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 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供货(安装)、施工或服务 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 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5.3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安装)、施工或服务地点的自然环 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知识产权
6.1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 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 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投 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纪律与保密
7.1 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 假,骗取中标。
7.3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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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
7.4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 组、招标人和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 效。
7.5 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 透露。磋商结束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联合体磋商
8.1 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外,两个以上法人(磋商文件如有约 定,从其约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磋商。
8.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磋商项目的相应能力;国 家有关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 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3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 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 独磋商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磋商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4 联合体磋商的,磋商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递交,以一方名义递交保证金的,对 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5 除磋商文件有明确约定的,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获取磋 商文件。
9.投标品牌
9.1 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包括工艺、材料、设备、样本目录号 码、标准等),是招标人为了方便投标人更准确、更清楚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 准,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若选用替代商标、品牌或标准,应优于或相当于参考商 标、品牌或标准。
9.2 中标后,如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中推荐品牌的相关要求提供 投标产品品牌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从磋商文件的推荐品牌中任选其一进行供货(该 品牌产品相关技术参数要求不得低于磋商文件要求的标准),且中标价格不调整。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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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投标专用章的效力
10.1 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 电子签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或原件的扫描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 公章(或电子签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1.合同标的转让
11.1 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 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1.2 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 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 目允许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 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11.3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2.磋商信息的发布
12.1 与 本 次 磋 商 活 动 相 关 的 信 息 , 将 在 安 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集 团 官 网(www.ahggzyjt.com)发布。
二.磋商文件
13.磋商文件构成
13.1 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3.1.1 第一章:磋商邀请(磋商公告);
13.1.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3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13.1.4 第四章:磋商需求;
13.1.5 第五章:磋商与评审办法;
13.1.6 第六章:合同;
13.1.7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13.1.8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 等。
13.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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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 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3.4 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 获得磋商文件 3 日内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 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答疑及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4.1 投标人如果对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及相关附件 等磋商文件的其他任何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疑问文件以文档形式提供,如 WORD 文档等)。
14.2 如磋商文件存在不一致时,优先顺序如下:(1)磋商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3)磋商需求;(4)磋商与评审办法;(5)其他。
14.3 疑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具体步骤:投标人请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 易系统-投标人”,点击菜单栏“业务管理”,然后点击左侧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的“网 上提问”中上传疑问文件。
提交成功后疑问文件即传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请投标人及时 通过“答疑文件下载”及网站答疑公告栏目查看答疑文件。
14.4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磋商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 补充,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 力效力。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 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公告)为准。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将 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 性和必要性,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 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4.5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以视招 标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延期)公告。在上述情况下,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在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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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5.响应文件构成与要求
15.1 响应文件是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5.2 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
15.3 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磋商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 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5.4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5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 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银行在磋商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 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的,按照公司成立日期当日(以营业执照注明 的成立日期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投标人应提供成立日期当日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参考)。
15.6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认证证书等)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 更等期间,除非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人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 一律不予认可。
15.7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5.8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律不予退还 投标人的响应文件。
15.9 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 的。
16.报价
16.1 投标人应以“标段”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标段,则投标人可 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标段报价。标段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将 导致投标无效。
16.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 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 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6.3 报价应当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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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项目概算。16.4 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16.5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每一标段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 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16.6 招标人不建议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 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16.7 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 动。
17.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17.1 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载明的全部初审要求(如磋商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 所要求的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17.2 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 部分。
17.3 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磋商文 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包括:17.3.1 货物主要性能(内容)的详细描述;
17.3.2 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 详细清单(如有)。
17.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 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
17.5 投标人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一次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 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
18.磋商保证金
18.1 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 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 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 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8.2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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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人如果按本章 19.4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18.3 投标人不按本章 18.1 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18.4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 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磋 商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磋商保证金。磋商 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18.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资格的;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 签订合同的;或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中标人不提交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注:如磋商保证金采用第二类,出现以上情形的,由受益人向开立人申请索赔。
18.6 由于投标人行为导致招标人或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损失的,相应损失由投标人承担,从磋商保证金中扣除。磋商保证金扣除后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投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9.投标有效期
19.1 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 标有效期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 件。
19.3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19.4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 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 其磋商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0. 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20.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
20.2 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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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1.响应文件的递交
21.1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见《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的相 关规定。
21.2 投标人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网上提交加密电子响应 文件。
21.3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 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22.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 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五.响应文件解密及磋商
23.响应文件解密及磋商
23.1 如投标人现场解密的,建议投标人代表携带数字证书(CA 锁)(牢记解锁密码)。
23.2 参加磋商的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 30 分钟)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 行解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监督员或公证员监督下解密所有响应 文件。
23.3 在磋商过程中,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等响应文件应当由 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生效,投标人应受其约束。
24.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4.1 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2 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表(一次报价) 内容与唱标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
25.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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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与评审办法对投标人独立进行评审。
25.2 评审过程中,如有询标,磋商小组可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招投标系统 发起远程网上询标,也可现场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有关风险投标人自行承担。
25.3 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评审指标要求。实质上 响应的投标应与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 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 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25.3.1 响应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5.3.2 磋商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磋商协议(联合体协议);
25.3.3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5.3.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 外;
25.3.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25.3.6 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5.3.7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5.4 评审时,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评审指标要求。
25.5 如果响应文件未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的,投标无效。
25.6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 其他外部证据。
26.流标处理
在磋商中,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规定家数 的,磋商小组有权对磋商项目作流标处理。流标后,流标原因将在网上公示。
27.重新磋商
27.1 项目流标后,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能重新发布磋商公告(磋 商邀请),进行重新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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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重新磋商公告发布后,前次磋商文件获取成功的投标人,依照以下方式获取新的 磋商文件。
27.2.1 重新磋商采用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的,可在现场免费获取新的磋商文件。
27.2.2 重新磋商采用企业库方式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的,可网上免费下载新的磋商文件。
27.2.3 重新磋商采用非企业库方式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的,可网上免费下载新的磋商文 件。
27.3 重新磋商可能调整前次磋商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包括招标方式、项目预算、投标 人资格、付款方式、磋商需求、磋商与评审办法等。投标人参与重新磋商,应及时获取新 的磋商文件,以新的磋商文件为依据,编制响应文件。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8.定标
28.1 磋商小组应当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提出独立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 人。
28.2 如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将首先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就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内容是否 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视为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延续,以书面报告作 为最终审查的结果。如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将按排名依次对其余中标候 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 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 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 新招标。
28.3 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人或通过上 条资格审查的中标候选人。
28.4 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8.5 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公共资源交易监督 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8.5.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28.5.1.1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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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1.2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28.5.1.3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28.5.1.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8.5.1.5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8.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28.5.2.1 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8.5.2.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8.5.2.3 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8.5.2.4 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5.2.5 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8.5.2.6 不同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8.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28.5.3.1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8.5.3.2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28.5.3.3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28.5.3.4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28.5.3.5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28.5.3.6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28.5.4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28.5.5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 作假的行为:
28.5.5.1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8.5.5.2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8.5.5.3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28.5.5.4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8.5.5.5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8.5.6 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8.6 定标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能会同招标人对中标候选 人进行约谈。约谈包括诚信承诺、履约承诺以及原件核查等内容。
28.7 中标候选人信息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期满无异议则发布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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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9.中标通知书
29.1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 标已被接受。
29.2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 释。
29.3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请在 3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领取中标通知 书。
30. 招标代理服务费
30.1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 80%计取,中标服务费计费不足 4000 元的按照 4000 元最低标准收取。投标人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30.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服务费或免收服务费的,从其规定。
30.3 如果中标人未按照上条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可从其磋商保证金中抵扣。
31.履约保证金
31.1 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收受方式及收受人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履约保证金或免收履约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31.3 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在此情 况下招标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2.签订合同
32.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 招标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 签订前中标人应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示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履约保 证金交纳证明。
32.2 招标双方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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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 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 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概不负责,合同风险 由双方自行承担。
32.3 招标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 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32.4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 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招 标人或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此前评议的 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 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招标,相关的 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
33.验收
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中标人)承担。
34.异议
34.1 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34.2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34.2.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34.2.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4.2.3 被异议人名称;
34.2.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34.2.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34.2.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5.投诉受理
投诉受理见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官网(网址 www.ahggzyjt.com)中标候选人公示。
36.未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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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7.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和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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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磋商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合肥公交集团公交车用传感器采购定点供应商。
二、货物需求一览表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下表所列所有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及保险、装卸、指导安装、考核验收、培训及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修
保养服务等全部内容。
序 号 | 材料名 称 | 现用品 牌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质保 期 | 单 位 | 预估 年用 量 | 建议招 标控制 价(元) | 预估金 额(元) |
1 | 传感 器 | BOSCH 博 士 | 南充 曲轴位置 | 输入 DC24V 信号输出-3.6V~5V | 6 个 月 | 只 | 10 | 90 | 900 |
2 | 传感 器 | BOSCH 博 士 | 玉柴 曲轴位置 | 输入 DC24V 信号输出-3.6V~5V | 6 个 月 | 只 | 10 | 80 | 800 |
3 | 传感 器 | 哈尔滨 德利亚 | 哈尔滨德利亚里程表短凸 1096208006451002180921 | 输入 DC24V 信号输出-3.6V~5V | 6 个 月 | 只 | 10 | 110 | 1100 |
4 | 传感 器 | 哈尔滨 德利亚 | 哈尔滨德利亚里程表长平 1804201096208007-303 | 输入 DC24V 信号输出-3.6V~5V | 6 个 月 | 只 | 10 | 110 | 1100 |
5 | 传感 器 | 哈尔滨 德利亚 | 哈尔滨德利亚里程表长凸 18306 | 输入 DC24V 信号输出-3.6V~5V | 6 个 月 | 只 | 20 | 165 | 3300 |
6 | 报警 | 广州通 | 漏气 3685-00019 | 总成供货 | 6 个 | 只 | 400 | 111.55 | 44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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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 | 达 | 月 | |||||||
7 | 氧气传 感器 | 玉柴 | 玉柴 D4300-3823120A | 原车原配、总成供货 | 6 个 月 | 只 | 10 | 500 | 5000 |
8 | 氧气传 感器 | 玉柴 | 玉柴 G5900-382327L | 原车原配、总成供货 | 6 个 月 | 只 | 10 | 750 | 7500 |
9 | 氧气传 感器 | 玉柴 | 玉柴 MY100-38231L0 | 原车原配、总成供货 | 6 个 月 | 只 | 40 | 750 | 30000 |
10 | 氧气传 感器 | BOSCH 博 士 | 潍柴 612600190242 | 原车原配、总成供货 | 6 个 月 | 只 | 20 | 474.33 | 9486.6 |
11 | 氧气传 感器 | BOSCH 博 士 | 潍柴 612600191585 | 原车原配、总成供货 | 6 个 月 | 只 | 150 | 579.09 | 86863.5 |
12 | 氧气传 感器 | BOSCH 博 士 | LS72850258007285 | 原车原配、总成供货 | 6 个 月 | 只 | 10 | 850 | 8500 |
13 | 氧气传 感器 | NGK | NGK LZA03-EH01 | 原车原配、总成供货 | 6 个 月 | 只 | 30 | 1350 | 40500 |
14 | 氧传感 器线 束 | 玉柴 | 玉柴 G5900-382327L | 原车原配、总成供货 | 6 个 月 | 只 | 10 | 260 | 2600 |
15 | 传感 器 | 上海精 密 | 水压 FPT140 | 工作输入 DC24V 信号 输出电压 6.3V,常开 状态 | 6 个 月 | 只 | 10 | 365 | 3650 |
16 | 水位报 警器 | 温州雷 曼 | 8.749.057.000Z 1/4 | 工作输入 DC24V 信号 输出电压 6.3V,常开 状态 | 6 个 月 | 只 | 10 | 115 | 1150 |
17 | 压力显 示器 | 广州通 达 | yl-630/xs | 输入 DC24V 信号输入-5V-9V,LED 显示 | 6 个 月 | 只 | 10 | 350 | 3500 |
18 | 水位报 警器 | 温州胜 王 | sw-450 | 工作输入 DC24V 信号 输出电压 6.3V,常开 状态 | 6 个 月 | 只 | 10 | 5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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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压力传 感器 | 威帝 | VT-QG204 细牙 | 材质及生产标准按照 国家标准制造并检验 合格。生产要求需符 合国家技术标准。提 供的产品满足公交车 型安装使用性能,并 符合厂家技术要求。 | 6 个 月 | 只 | 10 | 80 | 800 |
20 | 压力传 感器 | 威帝 | VT-QG201 粗牙 | 6 个 月 | 只 | 10 | 80 | 800 | |
21 | 熔断器 | HERO DCFUSE | 400A | 通用件按照标准规格 执行,生产要求需符 合国家标准。提供的 产品满足公交车型安 装使用性能,并符合 厂家技术要求。与对 应装配结合面外形配 合错位≤0.2 6.阻燃 要求:V07.塑胶件耐 温要求:-40℃-120℃保护功能要达实际熔 断功能 | 3 个 月 | 只 | 100 | 242.06 | 24206 |
22 | 熔断器 | HERO DCFUSE | 300A | 通用件按照标准规格 执行,生产要求需符 合国家标准。提供的 产品满足公交车型安 装使用性能,并符合 厂家技术要求。与对 应装配结合面外形配 合错位≤0.2 6.阻燃 要求:V07.塑胶件耐 温要求:-40℃-120℃ | 3 个 月 | 只 | 40 | 235.2 | 9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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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功能要达实际熔 断功能 | |||||||||
23 | 熔断器 | HERO DCFUSE | 250A | 通用件按照标准规格 执行,生产要求需符 合国家标准。提供的 产品满足公交车型安 装使用性能,并符合 厂家技术要求。与对 应装配结合面外形配 合错位≤0.2 6.阻燃 要求:V07.塑胶件耐 温要求:-40℃-120℃保护功能要达实际熔 断功能 | 3 个 月 | 只 | 20 | 235.2 | 4704 |
24 | 熔断器 | HERO DCFUSE | 320A | 通用件按照标准规格 执行,生产要求需符 合国家标准。提供的 产品满足公交车型安 装使用性能,并符合 厂家技术要求。与对 应装配结合面外形配 合错位≤0.2 6.阻燃 要求:V07.塑胶件耐 温要求:-40℃-120℃保护功能要达实际熔 | 3 个 月 | 只 | 50 | 235.2 | 11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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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功能 | |||||||||
25 | 紧急断 路器 | 安费诺 | 安费诺 | 额定电压 Ue;额定电 流 In;过载保护必需 符合的相关国家标准 | 3 个 月 | 只 | 50 | 1200 | 60000 |
26 | 后转向 灯总成 | 东港 | 校车 | 灯具主要技术参数工 作电压 AC180~264V 频率范围 47~63HZ 功率因数(pF) ﹥0.9 | 3 个 月 | 只 | 10 | 73.5 | 735 |
27 | 起动机 总成 (马 达) | 锦州汉 拿机电 | 铲车 | 振动小、重量轻、体 积小、性能优良,运 行可靠,维护方便等 优点。 | 3 个 月 | 只 | 10 | 345 | 3450 |
28 | 后转向 灯总成 | 粤海 | 灯具主要技术参数工 作电压 AC180~264V 频率范围 47~63HZ 功率因数(pF) ﹥0.9 | 3 个 月 | 只 | 20 | 260 | 5200 | |
29 | 前大灯 总成 | 粤海 | 右 | 灯具主要技术参数工 作电压 AC180~264V 频率范围 47~63HZ 功率因数(pF) ﹥0.9 | 3 个 月 | 只 | 10 | 191.1 | 1911 |
30 | 绕线盘 | 晨阳 | 50 米长电线 带五眼插孔 | 耐腐蚀,硬度高,寿 命长的一款高档防静 电接地产品 | 3 个 月 | 只 | 20 | 120 | 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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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中灯泡 | 佛山照 明 | 斜角,琥珀色,16949 | 总成供货,通用件按 照标准规格执行 | 3 个 月 | 只 | 6000 | 1.96 | 11760 |
32 | 车用充 电插座 | 晨阳 | PPVDL9-C-1 | 充电插头和充电插座 易触及的表面应无毛 刺、飞边及类似尖锐 边缘;充电插头和充 电插座应有配属的保 护盖 | 3 个 月 | 只 | 100 | 185 | 18500 |
33 | 碘钨灯 泡 | 飞利浦 | H1,24V,70W,P14.5S | 总成供货,通用件按 照标准规格执行 | 3 个 月 | 只 | 1800 | 14.11 | 25398 |
34 | 碘钨灯 泡 | 飞利浦 | H3,24V70W,PK22s | 总成供货,通用件按 照标准规格执行 | 3 个 月 | 只 | 150 | 14.11 | 2116.5 |
35 | 碘钨灯 泡 | 飞利浦 | H4,24V,100/90W,P43t | 总成供货,通用件按 照标准规格执行 | 3 个 月 | 只 | 30 | 14.11 | 423.3 |
36 | 碘钨灯 泡 | 飞利浦 | H7,24V,70W,PX26D | 总成供货,通用件按 照标准规格执行 | 3 个 月 | 只 | 10000 | 21.63 | 216300 |
37 | 仪表灯 泡 | 飞利浦 | 2401,24V,3W | 总成供货,通用件按 照标准规格执行 | 3 个 月 | 只 | 1200 | 3.29 | 3948 |
38 | 小灯泡 | 飞利浦 | 2405,24V10W | 总成供货,通用件按 照标准规格执行 | 3 个 月 | 只 | 50 | 3.29 | 164.5 |
39 | 中灯泡 | 飞利浦 | 2409,24V21W | 总成供货,通用件按 照标准规格执行 | 3 个 月 | 只 | 10 | 3.29 | 32.9 |
40 | 后转向 灯总成 | 东港 | HFF6119A6EV11 | 工作电压 AC180~264V 频率范围 47~63HZ 功率因数(pF) ﹥0.9 | 3 个 月 | 只 | 10 | 365 | 3650 |
41 | 冷凝风 扇 | 斯派尔 | 008-B100-93D | 符合本标准要求,并 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 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 | 3 个 月 | 只 | 10 | 528.22 | 52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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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冷凝风扇的工作 环境温度范围 | |||||||||
42 | 车用风 扇 | 上海联 界 | 橡胶扇叶 HFF6600GEV1 | 应符合本标准的要 求,并应按照经规定 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 术文件制造。 | 3 个 月 | 只 | 30 | 362.6 | 10878 |
43 | 低压配 电盒总 成 | 鹤壁亚 华 | W23619.05500.01W | 须按图纸施工图纸技 术参数,选取及配合 的设备低压配电盒总 成。 | 3 个 月 | 只 | 20 | 4329.64 | 86592.8 |
44 | 角灯总 成(后 示宽 灯) | 东港 | JAC HK6608Q 送饭车 | 灯具主要技术参数工 作电压 AC180~264V 频率范围 47~63HZ 功率因数(pF) ﹥0.9 | 3 个 月 | 只 | 10 | 16.2 | 162 |
45 | 熔断器 | 德国 adler | AE7 700VDC-50A | 提供的产品满足公交 车型安装使用性能,并符合厂家技术要 求。 与对应装配结合面外 形配合错位 ≤0.2 6.阻燃要求:V07.塑胶件耐 温要求:-40℃-120℃保护功能 要达实际熔断功能 | 3 个 月 | 只 | 10 | 185 | 1850 |
46 | 电源继 电器 | 鹤壁亚 华 | 安凯 HFF6600GEV1 | 额定电压 Ue;额定电 流 In;过载 保护必需符合的相关 | 3 个 月 | 只 | 10 | 515 | 5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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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 |||||||||
47 | 后转向 灯总成 | 江苏东 港 | HFF6120G9EV11 | 工作电压 DC24V ,符 合厂家技术要求 | 3 个 月 | 只 | 10 | 265 | 2650 |
48 | 后显示 屏总成 | 通达 | HFF6120G9EV11 | 工作电压 DC24V ,符 合厂家技术要求 | 3 个 月 | 件 | 18 | 4195.8 | 75524.4 |
49 | 接近开 关 | 沪工 | TL-10ME1 | 工作电压 DC24V ,符 合厂家技术要求 | 3 个 月 | 只 | 10 | 165 | 1650 |
50 | 过滤器 | 安凯 | F803A | 原车原配,符合厂家 技术要求 | 3 个 月 | 只 | 10 | 800 | 8000 |
51 | 翘板开 关 | 威帝 | 2718GB-1 | 额定电压及电流:24V(8A)、电压降为额 定负载小于 0.2V、耐 久性能 100000 次、符 合 GB4942.2 及 QC/T632-2000 | 3 个 月 | 只 | 10 | 495 | 4950 |
52 | 熔断器 | 巴斯曼 | 600V/32A | 供的产品满足公交车 型安装使用性能,并 符合厂家技术要求。与对应装配结合面外 形配合错位≤0.2 6. 阻燃要求:V07.塑胶 件耐温要求:-40℃-120℃保护功能要达 实际熔断功能 | 3 个 月 | 只 | 10 | 87 | 870 |
53 | 电子门 控开关 | 联界 | DOCS001W | 额定电压及电流:24V(8A)。电压降为额 定负载小于 0.2V, 耐 | 3 个 月 | 只 | 10 | 195 | 1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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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性能 100000 次。符 合 GB4942.2 及 QC/T632-2000 | |||||||||
54 | 碳刷 | 鸿运 | 3002 | 总成供货,按照标准 规格执行 | 3 个 月 | 只 | 10 | 15 | 150 |
55 | 八位控 制盒 | 亚华 | W23619.18300.01D | 原车原配、通用件按 照标准规格执行 | 3 个 月 | 只 | 20 | 750 | 15000 |
合 计 金 额 | 879396.7 |
注:上表中所有技术参数均不作为初步评审指标,但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如下承诺:我方所投所有产品均满足磋商文件中的
技术参数要求及招标人使用要求,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技术参数作为招标人进行验收的依据,若我方所供货物无法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的,我方将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整改至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为止。如我方不能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或我方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招标人
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且没收我方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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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前到招标单位实地考察所招配件的具体情况,保证所供车用配件种类 规格必须与合肥公交集团现有车辆相匹配,满足其正常性能和技术要求,达到国家或相关 质量、环保技术标准。
2.投标人须承诺:我方所投货物均为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的 合格正品。所供的产品与响应文件货品一致(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制造商等),若与投标货品清单不符的产品均视为不合格品;如发生供给不合格品的情况,招标人有权 按我方所供产品货值的十倍价值向我方索赔。如因我方所供的不合格品给招标人造成损失,一切后果均由我方承担。若招标人发现我方提供不合格品、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型号规 格、非正品、不能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价格与合同不符或拒绝供货的情况招标人有权 立即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上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3.招标人本次招标的物资配件均属于车辆关键部位,如因投标人所投配件质量或技术标 准不符合整车要求造成的车辆损坏或事故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招标人所有损失。
四、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要求
1.合同执行过程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出调价要求,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
2.投标人须承诺,供货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编码,无条件印制成含有编码、条形码、品名、型号的标贴,贴在所供的每件商品上,无标贴的货物招标人有权不予验收。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承诺,中标后在供货期间提供上游进货进项发票供招标人查证。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有专业售后服务人员定期回访。
5.投标人须承诺,满足招标人铺货模式供货要求,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供货需求后将货 物送至指定仓库,仓库完成铺货验收后进行使用,每月按照实际使用数量进行结算。铺货 数量应能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首次铺货量不低于该厂前 1 个月的使用量,并有充足的货 物储备,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供货要求后 72 个小时内必须供货到位,并解决损坏件存在的问 题,超时供货或超时无法解决损坏件存在的问题,每次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5%,出 现 3 次或 7 个工作日内无法供货或无法解决损坏件存在的问题情况的招标人有权立即解除 合同扣除全部保证金。合同期满中标人及时收回未使用的产品(配件),合同期满三个月 内未收回的产品(配件),视为中标人放弃未使用的产品(配件),招标人有权处置未使 用的产品(配件)。
6.投标人须承诺,我方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卸载至指定位置,中标人在招标人场内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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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服从合肥公交集团场区安全管理,中标人在招标人场区内从事搬运、车辆行驶等全部作 业活动所产生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7.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供货期内无偿满足招标方合肥市内送货需求。(包括总库集 中验收后的二次配送)
8.招标清单第 1-20 项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止,招标清单第 21-55 项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止合同期满可续签,续签不得超过两次,每次 续签期限一年。
9.投标人须承诺,随着合肥公交车辆更新加快,配件需求发生变化,为避免存在铺货 配件淘汰风险,乙方须每月度到甲方各物资配件仓库盘存铺货库存情况,及时掌握所供物 资每月消耗情况,精准铺货。及时关注公交车型变化,有预判性,不过度铺货。对三个月 以上未使用的配件及时退货。
10.投标人须承诺,签订合同后 1 个月内按照招标人要求印制所投货物图册彩页,图册 彩页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图片、合格证、编码、品名、品牌、规格型号,逾期未提供 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按照统一费率进行报价,所报费率不得超过 100%,否则投标无效。具体结算
单价为:某产品招标人磋商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控制价*投标费率,按照实际供货数量及
结算单价,据实结算。如:某产品磋商文件规定的单价是 10 元,投标人所投费率为 50%,
则最终结算单价为:10*50%=5 元。
2.投标人的所投费率应包括但不限于所投产品费用、包装费用、送货运输、装卸费、
专利费、质保期所需相关的服务费、保险、税费、人工费、培训服务费等一切费用,以及
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投标人所报价格为完成本项目的最终价格,项
目完成并交货后应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
3.本项目提供的年采购数量为预估采购量,结算时按照合同结算单价(磋商文件单价*
中标费率)及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最终结算单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不进位
直接免除)。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须到招标人现场查看所投产品是否能够完全满足招标人不同类型公交车辆安 装使用要求和技术规范,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中标后无法供货或造成所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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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无法安装的,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招标人有权追究由 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2.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实际供货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 10%(88 万元),最 大采购金额为 88 万元*中标费率+8.8 万元,合同期未满但采购金额达到最大采购金额时,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合同违约责任,招标人重新进行招标,同时为保证招标人生 产营运,若合同终止后,未及时产生新的供应商的,双方可按原合同条款签订补充协议,直至招标人完成新供应商的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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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磋商与评审办法
1.为了做好合肥公交集团公交车用传感器采购定点供应商(项目编号:2023BTFWN00365)的磋商与评审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参照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制定磋商与评审办法。2.本次项目磋商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对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比较方法。
3.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磋商与评审工作。
4.磋商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磋商的投标人所提供的 产品或服务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对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
5.磋商小组应认真研究磋商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5.1 磋商的目标;
5.2 磋商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5.3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5.4 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和在评审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6.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6.1 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6.2 无重大偏离、保留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3 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
6.4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7.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均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定。
8.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磋商小组将以询标的 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对于询标后判定的结论(如通过或不通过),磋商小组应提出充足的理由,根据磋商文 件给定的评审指标进行判定,并予以书面记录。
磋商小组独立评审后,对投标人某项评审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确定该项评审指标的最终结论。
9.磋商与评审程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 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分法的主要因素是:技术部分、商务 第 40 页 共 76 页
部分以及相应的比重。
磋商小组遵循规定的评审原则,对投标人进行初审、详细评审、商务部分得分计算和确 定中标候选人。
9.1 初审
磋商小组按下表内容对所有投标人进行初审:
评审表(有效性评审指标一览表) | ||||
序号 | 实质性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 通过 | 响应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 要求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 | 合法有效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 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的全部内容。 | |
2 | 投标函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3 | 投标授权书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授权书” | |
4 | 磋商文件获取情 况 | 未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 时间前完成磋商文件规 定获取手续的,投标无效(核查磋商文件获取手 续) | ||
5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三 章投标人须知 18 条 | |
6 | 投标人信用承诺 | 符合磋商公告要求 | 不存在第一章磋商邀请(磋商公告)“二、投标 人资格”中“投标人存在 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 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 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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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报价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8 | 未出现异常情形 | 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 相同的机器识别码进行 投标的情形 | 无需提供相关资料,磋商 小组核查 | |
9 | 标书响应情况 | 完工期响应、质保期响应 | ||
10 | 标书规范性 | 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 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 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 标无实质性影响的 | ||
11 | 其他要求 | 上述指标中未列出,但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或磋商 文件有明确规定的 | ||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磋商小组根据表中所列各项指标对投标人是否为有效标进行评审,未列入上表中的指 标不得作为否决磋商依据。符合评审指标通过标准的,为有效投标。未通过评审的投 标人将不参与磋商。 |
9.2 详细评审
9.2.1 磋商小组将对所有通过初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具体如下:
根据评分的细则,评委应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评分,并分别填写打分表。
磋商小组按本章第 9.2.2 款规定的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指标对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 打分,并计算出详细评审得分。磋商小组成员总数为 5 人及以下时,以磋商小组各成员每 一项的打分取平均值,得到该投标人该分值项的得分。磋商小组总数为 7 人及以上时,对 某投标人的每一个分值项,逐项去掉各位评委中的 1 个最高分和 1 个最低分,求剩余专家 评分之平均,得到该投标人该分值项的得分。
将投标人每个分值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
投标人的各项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9.2.2 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指标如下:
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 | |||
序 号 | 指标 | 指标描述 | 分值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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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业 绩 |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 汽车配件供货业绩,且满足: (1)单个合同中汽车配件供货金额不少于 50 万元,每个业 绩得 3 分,满分 3 分; (2)单个合同中汽车配件供货金额不少于 50 万元(业绩合 同供货范围中包含招标清单中任意一种产品),每个业绩得 3 分,满分 3 分。 注:1.此评分项满分 6 分。 2.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业绩均予以认可,如为正在履约的业 绩,正在履约的业绩中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汽车配件金 额不少于 50 万元即可。 3.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2)如为已完成的业绩,提供已供货完毕并验 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如为正在履约的业绩,提供正在履约业绩中已完成供货并验 收合格的汽车配件的相关证明文件。 4.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中汽车配件 的供货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 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5.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 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 中汽车配件的供货金额,或正在履约的合同中已完成供货并 验收合格的汽车配件的金额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 0-6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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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产厂家 综合实力 | 1.投标人所投任意一种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的,得 1 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2.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所投任意一种 产品的生产厂家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荣誉,每提供 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扫描件) 或颁 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 杯、奖牌、奖状)。 | 0-3 分 |
3 | 所投产品 技术性能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投产品技术规 格、参数、稳定性等技术要求进行综合评价:优秀的得 7<F≤10 分,良好的得 4<F≤7 分,一般的得 1≤F≤4 分,未提 供的不得分。 | 0-10 分 |
4 | 投标人综 合评价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规模、商业信誉、履约服务能力、供货能力、用户好评等进行综合评审:优秀的得 3<F≤5 分,良好的得 2<F≤3 分,一般的得 1≤F≤2 分,未提供的不得 分。 | 0-5 分 |
5 | 所投产品 一致性评 价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与招标人现使用产品品 牌的一致性进行综合评价。优秀的得 9<F≤12 分,良好的得 6<F≤9 分,一般的得 1≤F≤6 分。 | 0-12 分 |
6 | 本地化服 务及供货 方案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本地化服务能力、仓储能力、服务及 时性、铺货模式供货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定:优秀的得 4<F≤6 分,良好的得 2<F≤4 分,一般的得 1≤F≤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0-6 分 |
7 | 售后服务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措施:售后服务人员配备、售后响应时间、定期回访、免费培训等,对各投标人的所提 供的售后服务体系与方案进行综合比较评定:优秀的得 5<F≤7 分,良好的得 3<F≤5 分,一般的得 1≤F≤3 分,未提 供的不得分。 | 0-7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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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质保期承 诺 | 投标人在满足本项目招标清单中免费质保期基础上承诺每增 加 1 个月免费质保期得 1 分,不足 1 个月的不得分,最多得 5 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质保期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 0-5 分 |
9 | 其他增值 服务 | 根据投标人承诺提供的优惠条件,评标委员会酌情评分。优 秀的得 4<F≤6 分,良好的得 2<F≤4 分,一般的得 1≤F≤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0-6 分 |
合计 | 60 分 |
9.3 磋商
9.3.1磋商小组将按网上开评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界面的投标人顺序分别与有效投标 人就投标报价、服务方案等内容进行磋商。投标人最终承诺报价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9.3.2 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投标人应进行本次磋商项目有关的二轮报价(不限 于二轮报价)。投标人因联系不上或未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并进行二轮报价的(不限于二轮报价)的,视同其上一轮有效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磋商,磋商文件实 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9.3.3 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行多轮报价。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投标人下轮报价不得高于 上一轮报价。
9.4 商务部分得分计算
依据通过初审的有效投标人名单,其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商务部分 | 最终投 标报价 | 价格分统一采用有效最低价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 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40%×100 | 0-40 分 |
9.4 确定中标候选人
9.4.1 计算最终得分
将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加商务部分得分,得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投标人的各项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9.4.2 按照有效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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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技术部分得分及最终得分均相同 的,则采取磋商小组抽签方式确定其前后次序。
10.各投标人的得分一经得出,并核对无误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11.磋商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 议,并作书面记录。
12.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可能低于成本或者 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磋商小组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进行必 要的说明或补正,经磋商小组认定其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的,将否决其投标。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磋商文件的报价,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 由,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投标人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13.投标人最终报价与公布的预算价(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相比降幅过小,或投标人最终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14.评标后,磋商小组应写出评标报告并签字。评标报告是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 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标报告 上签字。评标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 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15.磋商小组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 磋商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 益。
16.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 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将参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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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合同
招标人(甲方):
供货人(乙方):
签订地点:合肥
项目名称:合肥公交集团公交车用传感器采购定点供应商
项目编号:2023BTFWN00365
招标人(甲方):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供货人(乙方):
签订地点:合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本项目采用 方式,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 及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磋商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等相关资料 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制造商、数量及交货时间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交货期 | 备注 |
金额合计 |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2、总价应包含货物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第三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国家标准执行;②按部颁标准执行;③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④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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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标准中 无相应规定,所投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 式标准。
进口产品的质量标准为 合格。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以上质量标准的原装正品(含 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相关的施工安装是由持有有权部门 核发上岗证书的安装调试人员按照国际或国家现行安装验收规范来实施的;乙方所提供的 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第四条 包装、运输、保险
1、乙方所供货物的制造商原装出厂包装箱号与设备出厂批号一致。
2、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 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3、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贮存等,并考虑合肥地区的气候特点。4、每一包装箱两个侧面用不褪色的容易识别的中文字样作出标记:箱号、装运标志、毛重、净重、到货地址、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等。
5、货物在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乙方负责,并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注:合同中约定的包装标准应与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一致,且响应文件应作为合同 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完工期限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①)项执行:
①乙方送货上门;②乙方代运;③甲方自提自运。
(甲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安装并调试) 。2.到货地点:
3.完工(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期限 详见须知前附表。
第六条 付款条件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具体付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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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验收方法
1.乙方安装调试后,在 天内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重新提
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在没有征得甲方同
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
担。
3.甲方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甲、乙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
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招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及相
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
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检测、验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工作日
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具体说明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并附相关验收材料,同时提出不
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
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应提供完善周到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否则甲方在进行事实调查的基础上,
视情节轻重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补偿甲方。
1.保修
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免费保修
年,保修期从 验收合格、移交项目单位之日
开始。乙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 天内上门维修,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部件或提供
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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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乙方在收到报修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 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2.维修
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货物负有维修义务,但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 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同时,乙方应按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 证期,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 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 方应当负责赔偿。每件货物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为进口件的,应出 具报关手续和原产地、原产工厂证明、报关手续和商检证明等。
4.如果乙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完成货物安装和提供服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 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 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 5%。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 到最高限额,甲方应考虑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 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承担所有权担保责任,并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 该货物时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
7.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 %违 约金。
第十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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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
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
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
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
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
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人民币),收受人为,期限
至。
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格式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的,与此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第十四条 转让与分包
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乙方应在响应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
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
负总责。
第十五条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或
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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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
件和资料。
第十六条 其他 /。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
任后 10 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
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①)项方
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合同
签订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下列关于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的招标文
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①招标文件;②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③服务承诺;④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
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合计 / 页 A4 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招标人(甲方):(公章)供货人(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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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件: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就(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基础合(标段编号)的 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 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 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元(¥)。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 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 让本保函或其项下 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 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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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立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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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件:廉政协议
廉 政 协 议
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合肥市廉政建设的规定,(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卖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 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
(二)严格执行 的合同要求,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 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
第二条 买方的义务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 何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卖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 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 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在卖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卖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买方 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
(五)买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卖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 场的价格向卖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六)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卖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 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
(七)买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卖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
(八)买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卖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它合作单位。
第三条 卖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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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 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买方提供 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
(五)卖方不得与买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采购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 或者达成默契。
(六)卖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买方工 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
(七)卖方不得向买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
(八)卖方须按 专项纪检监察工作组(如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买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 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 失的,应予以赔偿。
买方投诉联系部门:,联系电话:。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买方有权对卖 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
1.全额收取卖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追究卖方其他违约责任;
3.终止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
4.卖方一定期限内(6 个月至 3 年,具体由买方根据情况而定)不得参与买方作为发包人(业主)的项目投标。
买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卖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买 方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卖方或卖方 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买卖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
第七条 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卖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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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职务)
姓名:
签字:
授权代表:(职务)
姓名:
签字:
廉政监督联系人 廉政监督联系人
姓名:
签字:
电话:
地址:
日期:
姓名:
签字:
电话:
地址: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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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备注 |
一 | 报价表 | |
二 | 磋商保证金退还声明 | |
三 | 磋商保证金 | |
四 | 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 | |
五 | 投标函 | |
六 | 投标响应表 | |
七 | 货物说明一览表 | |
八 | 产品质量承诺 | |
九 | 投标业绩 | |
十 | 有关证明文件 | |
十一 | 投标授权书 | |
十二 | 供货方案 | |
十三 | 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 | |
十四 | 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或样本等 | |
十五 |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 |
备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的响应文件组成中格式与本磋商文件下述响应文件格式不一致
的,以下述响应文件格式为准,并按下述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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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价表
1-1 报价表
项目名称:合肥公交集团公交车用传感器采购定点供应商
项目编号:2023BTFWN00365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范围 | 全部 |
投标报价 (人民币) | 费率:% |
备注 |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注:
1、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全部货物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
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各种税费、资料费、质保、售后服务费及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
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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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分项报价表
无须进行分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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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第 次报价书
注: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 行网上磋商,磋商文件实施网上远程报价,投标人无需前往磋商现场。本页《第 次报价 表》由投标人在网上提供,最后一次提供的报价表为最终承诺报价表。考虑磋商报价的方 便,投标人在填写最终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终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 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工程量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 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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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磋商保证金退还声明
(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
项目名称:合肥公交集团公交车用传感器采购定点供应商
项目编号:2023BTFWN00365
磋商保证金金额:
我单位磋商保证金到期后请汇至如下账号: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电 话:
地 址:
投标人电子签章:
备注:
1.此表仅用于中标单位办理中标服务费清算时使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中标单位办理
中标服务费清算时,须携带此表至六楼 635(结算室)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
2.磋商保证金只退还至投标人账户。因收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分公司或子公司代
收磋商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造成的磋商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徽公共资源
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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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磋商保证金
如采用前附表中第一类形式的投标担保,投标人应在此提供银行回单的扫描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 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如采用前附表中第二类形式的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此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同时将银 行保函扫描件提供在响应文件中,格式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如采用前附表中第二类形式的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提供在响 应文件中,格式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致:受益人(招标人)名称
开立人获得通知,(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编号为 某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的 某招标项目标段名称 投标(即“基础交易”)。
一、开立人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 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开立人在此同意向受益人 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二、开立人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3)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 届满之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 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
(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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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 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立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话:
电 传 真:
开立时间:年 月 日
注:1、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或保证保险机构出具的担保的格式与本文件提 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 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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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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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函
致: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合肥公交集团公交车用传感器采购定点供应商”的第 2023BTFWN00365 号招 标邀请书或磋商公告,我方提交规定形式的响应文件。
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包括安装调试、质保等工作)的最终投标报 价详见最终报价表,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工程量 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如有)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2.我方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 完成供货、安装及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包括 磋商时间)、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 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磋商保证金未按磋商文件规定递交,我方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 果由我方承担;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磋商保证金贵方可不 予退还。
7.我方声明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注 册登记信息、年报信息可查)。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8.我方承诺若中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本地化服务。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10.我方承诺不存在第一章磋商邀请(磋商公告)“二、投标人资格”中“投标人存在 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1.若因我方联系不上或未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进行二轮报价的(不限于二轮报价)的,视同我方上一轮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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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13.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磋商之前,我方将按照响应文件中填报人员及磋商文件提出 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 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我方承诺除非磋商文件另有 约定,我方派驻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为我单位在职人员(不含 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14.我方承诺,我方所投货物均为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的合格 正品。所供的产品与响应文件货品一致(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制造商等),若 与投标货品清单不符的产品均视为不合格品;如发生供给不合格品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按 我方所供产品货值的十倍价值向我方索赔。如因我方所供的不合格品给招标人造成损失,一切后果均由我方承担。若招标人发现我方提供不合格品、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型号规 格、非正品、不能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价格与合同不符或拒绝供货的情况招标人有权 立即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上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15.我方承诺,供货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编码,无条件印制成含有编码、条形码、品名、型号的标贴,贴在所供的每件商品上,无标贴的货物招标人有权不予验收。
16.我方承诺,若为我方为代理商,中标后在供货期间提供上游进货进项发票供招标人 查证。
17.我方承诺,中标后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有专业售后服务人员定期回访。
18.我方承诺,满足招标人铺货模式供货要求,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供货需求后将货物送 至指定仓库,仓库完成铺货验收后进行使用,每月按照实际使用数量进行结算。铺货数量 应能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首次铺货量不低于该厂前 1 个月的使用量,并有充足的货物储 备,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供货要求后 72 个小时内必须供货到位,并解决损坏件存在的问题, 超时供货或超时无法解决损坏件存在的问题,每次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5%,出现 3 次或 7 个工作日内无法供货或无法解决损坏件存在的问题情况的招标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扣除全部保证金。合同期满中标人及时收回未使用的产品(配件),合同期满三个月内未 收回的产品(配件),视为中标人放弃未使用的产品(配件),招标人有权处置未使用的 产品(配件)。
19.我方承诺,我方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卸载至指定位置,中标人在招标人场内必须服 从合肥公交集团场区安全管理,中标人在招标人场区内从事搬运、车辆行驶等全部作业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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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所产生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20.我方承诺,中标后供货期内无偿满足招标方合肥市内送货需求。(包括总库集中验 收后的二次配送)
21.我方承诺,随着合肥公交车辆更新加快,配件需求发生变化,为避免存在铺货配件 淘汰风险,乙方须每月度到甲方各物资配件仓库盘存铺货库存情况,及时掌握所供物资每 月消耗情况,精准铺货。及时关注公交车型变化,有预判性,不过度铺货。对三个月以上 未使用的配件及时退货。
22.我方承诺,签订合同后 1 个月内按照招标人要求印制所投货物图册彩页,图册彩页 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图片、合格证、编码、品名、品牌、规格型号,逾期未提供或提 供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3.我方承诺,我方所投所有产品均满足磋商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及招标人使用要 求,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技术参数作为招标人进行验收的依据,若我方所供货物无法满足招 标人使用要求的,我方将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整改至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为止。如我方不 能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或我方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且没收我方全 部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23.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传 真: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名:账号:开户行:日 期:投标人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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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响应表
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 按投标人所投内容填写 | |||
第一部分:技术部分响应 | ||||
序号 | 名称/内容 | 招标要求 | 投标具体内容/承诺(如所投产品品牌、型号、技术规格及配 置、材质等)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 | ||||
第二部分:资信及报价部分响应 | ||||
序号 | 名称/内容 | 招标要求 | 投标承诺 | 偏离说明 |
1 | 完工期限 | |||
2 | 免费质保期 | |||
3 | 其他 | |||
4 | ... |
投标人电子签章:
备注:
1.投标人根据磋商需求逐项对应描述投标的具体内容,如投标货物主要参数、材质、配置 及服务要求等,如不进行描述,仅在“按投标人所投内容填写”部分填写“响应”或未填 写或仅复制磋商文件技术参数的,包括有选择性的技术响应(例如在某一分项中出现两个 及以上的投标品牌或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技术规格),均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与磋商文件要求的主要参数、材质、配置及服务要求等不一致的,则 须在上表“偏离说明”栏中详细注明。
3.“按投标人所投内容填写”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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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货物说明一览表
货物名称 | 品 牌 及 生 产 厂家 | 规格及型号 | 数量 | ||||
所投产品详细性能说明 |
投标人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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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产品质量承诺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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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投标业绩
(一)业绩表
(格式仅供参考)
序号 | 项目名称 | 供货范围 (设备的具体名称、品牌、规格型号) | 合同总金额 | 业主单位 及联系电话 | 备注 |
初审业绩(资格门槛业绩) | |||||
1 | |||||
评审业绩(打分业绩) | |||||
1 | |||||
…… | |||||
(二)业绩证明材料
(建议与上述“(一)业绩表”填写的业绩一一对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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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有关证明文件
提供符合磋商邀请(磋商公告)、磋商需求及磋商与评审办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制 作成扫描件上传)。
(建议列表说明,并按列表顺序依次附证明材料扫描件;若证明文件过多,可在其他 响应文件组成节点里上传提供;已在其他响应文件组成节点里上传提供的资料,无需重复 提供,但建议在下表的备注栏注明上传文件的具体响应文件组成节点的名称,以便于评审)
有关证明资料表 | |||
序号 | 磋商文件“磋商与评审办法”评审对应指标 | 陈述、说明、方案或 证明资料名称 | 备注 (可备注资料对应页 码,或上传资料的其他 响应文件组成节点名 称) |
一 | 初审指标 | ||
1 | |||
2 | |||
…… | |||
二 | 评审指标 | ||
1 | |||
2 | |||
…… | |||
三 | 其他 | ||
1 | |||
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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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投标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工厂)授权(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手机 号码)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公交集团公 交车辆物资配件采购定点供应商第二批(灯具及倒车镜类配件)招标活动(项目编号:2022BTFAN01938),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 与磋商、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 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 扫描件 扫描件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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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供货方案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十三.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十四.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或样本等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可附产品技术彩页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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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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