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丰县2023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1标段合同及履约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accgz0003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长丰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新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六安市交通公路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安徽省中畅生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丰县2023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4标段合同变更内容
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长丰县2023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3标段合同变更内容
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长丰县2023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2标段合同变更内容
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长丰县2023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1标段合同变更内容
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项目名称: | 长丰县2023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4标段 | |
项目编号: | 2023ACCGZ00031 | |
标段编号: | 2023ACCGZ00031-4 | |
招标人(甲方): | 长丰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 |
中标人(乙方): | 新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合同信息: | 长丰县2023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合同公开 | |
变更原因: | 主体及附属工程全部完成,正在积极办理竣交工手续 | |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2023年09月11日 | 2023年10月23日 | |
免责声明: |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变更内容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 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长丰县2023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3标段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 长丰县2023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3标段 | |
项目编号: | 2023ACCGZ00031 | |
标段编号: | 2023ACCGZ00031-3 | |
招标人(甲方): | 长丰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 |
中标人(乙方): | 安徽省中畅生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合同信息: | 长丰县2023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合同公开 | |
变更原因: | 主体及附属工程全部完成,正在检测验收,积极办理竣交工手续 | |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2023年09月11日 | 2023年10月23日 | |
免责声明: |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变更内容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 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长丰县2023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2标段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 长丰县2023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2标段 | |
项目编号: | 2023ACCGZ00031 | |
标段编号: | 2023ACCGZ00031-2 | |
招标人(甲方): | 长丰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 |
中标人(乙方): | 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合同信息: | 长丰县2023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合同公开 | |
变更原因: | 主体及附属工程全部完成,正在检测验收,积极办理竣交工手续 | |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2023年09月11日 | 2023年10月23日 | |
免责声明: |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变更内容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 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长丰县2023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1标段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 长丰县2023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1标段 | |
项目编号: | 2023ACCGZ00031 | |
标段编号: | 2023ACCGZ00031-1 | |
招标人(甲方): | 长丰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 |
中标人(乙方): | 六安市交通公路实业有限公司 | |
合同信息: | 长丰县2023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合同公开 | |
变更原因: | 主体及附属工程全部完成,正在检测验收,积极办理竣交工手续 | |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2023年09月11日 | 2023年10月23日 | |
免责声明: |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变更内容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 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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