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洮南风光制氢合成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新能源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候选人公示
金额
145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4-10-3-177
预算金额145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0431-8982203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先生
中标联系人郝雪原
公告正文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洮南风光制氢合成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新能源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HNZB2024-10-3-177)
 
公示结束时间:2024-12-02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HNZB2024-10-3-177-01]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洮南风光制氢合成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新能源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标段包1: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14500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800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郝雪原,身份证号:220204198911132754;
中标候选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源源,身份证号:65900119791101091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1.提供了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B122001267,发证日期2020年05月19日,发证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效期至2025年5月19日。
2.提供了工程设计资质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A122001267-6/1,发证日期:2009年1月13日,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效期至2029年3月28日。
3.提供了7项有效业绩:
1)2022年8月与华润新能源(富锦)风电有限公司签订“华润新能源佳木斯市富锦(150MW)风电项目风电场主体(含集电线路)、升压站扩建及对侧扩容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服务合同”,有阶段性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
2)2022年4月23日与吉林通榆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通榆鲁能10万千瓦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合同”,有阶段性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
3)2023年5月31日与通榆裕风兴村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乡村振兴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合同”,有阶段性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
4)2024年2月4日与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华能吉林分公司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带负荷配置2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 总承包工程合同”,有阶段性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
5)2022年8月23日与辽宁日晟太阳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抚顺矿区西舍场 200MW光伏发电项目场区EPC总承包工程合同”,有阶段性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
6)2022年6月22日与华能新能源(元谋)有限公司签订“华能元谋多竹箐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工程 EPC合同",有阶段性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
7)2023年8月25日与华能吉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华能吉林分公司镇赉、磐石地区140MW户外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2023年12月14日与华能吉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华能吉林分公司镇赉、磐石地区140MW户用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变更合同”,有阶段性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标候选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1.提供了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B165001718,发证日期2020年4月3日,发证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效期至2025年4月3日。   
2.提供了工程设计资质电力行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书,发证日期2020年4月3日,发证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证书编号:A165001718,有效期至2025年4月3日。
3.提供了6项有效业绩:
1)2022年5月与昌吉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新能木垒四十个井子1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有阶段性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
2)2022年6月与新疆华电达坂城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华电北疆乌鲁木齐100万千瓦风光项目勘察设计合同(65万千瓦风电项目部分)”,有阶段性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  
3)2022年7月与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中核铁门关市米兰镇200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合同”,有阶段性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
4)2023年8月与昌吉州盛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准东新特硅基绿色低碳硅基产业园区示范项目(100万光伏项目)勘测与科研设计(初设深度)技术服务合同”,有阶段性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 
5)2024年1月与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天龙矿业自备电厂绿色替代15万千瓦光伏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报告”,有阶段性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
6)2022年7月与华电福新和布克赛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华电新疆塔城风光火储多能互补基地2022年和布塞尔县5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合同”,有阶段性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投标管家客户端“异议投诉”提出书面异议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异议投诉受理电话:400-010-1086
三、其他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吉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星火路399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431-89822039
电子邮件:1590431043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328
电子邮件:hm_wu@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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