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前锋区部分商业用房第二次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4 15:14:18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广安市前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前锋区部分商业用房第二次公开招租公告
前锋区部分商业用房位于前锋区前红路、商贸街黄金地段,周围商铺林立,住户众多。我公司拟将尚宇广场部分商业用房采取现场举牌竞价方式公开竞租,有意竞租者请持本人有效证件(单位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交款凭条(以到账为准)咨询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情况及要求:
第一标的物:商贸街368号1幢203/204/205/206/207/208号,建筑面积共计280㎡,起拍价:9万元/年,年递增率5%,整体出租;
第二标的物:商贸街368号1幢218/219/220号,建筑面积共计159.72㎡,起拍价:5万元/年,年递增率5%,整体出租;
第三标的物:前红路108号1幢301/302/303/304/305/306/307/308号,建筑面积共计1128.95㎡,起拍价:18万元/年,年递增率5%,整体出租;
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主开展经营,但应取得相关审批手续方可营业。
(二)竞租保证金:竞租人报名时,应缴纳报名门市起拍价的15%作为竞租保证金(如报名门市起拍价为10000元,则保证金为1500),竞租保证金不收现金,应从银行转入我司指定账户(户名:广安市前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账号:5100 1748 6450 5150 2757;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安前锋支行)。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无息全额退款,未中标人应持相关票据向我公司申请退竞租保证金,在收到退款申请7个工作日内退款到其原转出账户。
(三)租赁合同的签订:竞得人在竞得门市后,需7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未签则视为放弃本次竞得的门市,扣除全部竞租保证金,不再退还。
(四)违约责任:如竞得人在竞得门市后,由于个人原因选择放弃本次竞得的门市,则扣除全部竞租保证金,不再退还。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5日8:30-18:00至2023年12月9日8:30-18:00止(周末及节假日不上班),到西部牛仔城鑫鸿集团4楼410报名。
三、竞租时间:2023年12月11日11:00。
四、竞租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标的物展示、查勘:由竞租人自行前往标的物位置查勘;标的物以现状进行交付。
六、租期:租期不超过5年,租期结束后再次公开竞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七、交房标准:房屋以现状出租,我公司不承担房屋主体以外的任何维修费用和安装费用。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5.66.2.245/gasggzy/gyqy/)、前锋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f.gov.cn/)、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axhjt.com/)发布。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080298388
我单位对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广安市前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