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木店站、西庙台站、亚沟站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地方电源引入专业分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里木店站、西庙台站、亚沟站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地方电源引入专业分包项目,采购人为哈尔滨市铁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拨款。采购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瑞和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里木店站、西庙台站、亚沟站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地方电源引入专业分包项目
2.2项目编号:TFFB-JG 2024011-1
2.3建设规模:
(一)里木店站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地方电源引入专业分包项目
新设安装电磁锅炉140KW一台;既有锅炉拆除、室内装饰改造;室内电力改造;通信光电缆铺设、无人化系统改造施工。本次新增电锅炉设备容量为142.79kW,根据国家电网肇东分公司提供的《高压供电方案答复单》及《高压现场勘察单》的意见,在10KV四方线政府分铁路支04#杆进行T接,并安装新路器、电缆操作台及隔离开关等,由既有铁路支04#T接点新设电力线路为新设200kVA箱式变电站供电,采用高压电缆一主一备直埋拉管数设。由新设200kVA箱式变电站引低压电缆YJY23-4*240mm2至既有锅炉房新设配电箱,配电箱进户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小于10欧姆,接地系统为TN-C-S系统。
(二)西庙台站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地方电源引入专业分包项目
新设安装电磁锅炉70KW一台;既有锅炉拆除、室内装饰改造;室内电力改造;通信光电缆铺设、无人化系统改造施工。本次新增电锅炉设备容量为72.09kW,根据国家电网哈尔滨分公司提供的《高压供电方案答复单》及《高压现场勘察单》的意见,在10KV北亚线(上层)97#~98#间新设电杆T接,并安装断路器、电缆操作台及隔离开关等,由既有铁路支04#T接点新设电力线路新设160kVA箱式变电站供电,采用高压电缆一主一备直埋拉管敷设。由新设160kVA箱式变电站引低压电缆YJY23-4*95mm2至既有锅炉房新设配电箱,配电箱进户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小于10欧姆,接地系统为TN-C-S系统。
(三)亚沟站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地方电源引入专业分包项目
新设安装电磁锅炉180KW一台,既有锅炉拆除、室内装饰改造;室内电力改造;通信光电缆铺设、无人化系统改造施工。本次新增电锅炉设备容量为183.79kW,根据国家电网哈尔滨分公司提供的《高压供电方案答复单》及《高压现场勘察单》的意见,在10KV亚沟线38-1#杆进行T接,并安装断路器、电缆操作台及隔离开关等,由既有亚沟线38-1#T接点新设电力线路为新设250kVA箱式变电站供电,采用高压电缆一主一备直埋拉管敷设。由新设250kVA箱式变电站引低压电缆YJY23-4*120mm2(两条并行)至既有锅炉房新设配电箱,配电箱进户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小于10姆,接地系统为TN-C-S系统。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前(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2.5建设地点:里木店站、西庙台站、亚沟站
2.6采购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资质要求如下: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电力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承装、承修5级及以上;
(2)供应商拟派的施工现场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企相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本次项目要求供应商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提供承诺)
(4)业绩要求:至少具备3项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佐证材料(业绩佐证材料: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供应商需要提供三年内(2021年至今)类似工程9%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6)供应商需要提供近一年的审计报告书(需出具审计报告书单位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人员专业证书扫描件)或财务情况和交易的财务资料;
3.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现场负责人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现场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供应商须在国铁采购平台备案及没有在国铁集团暂停合作关系处罚期内(提供“国铁采购平台”备案截图及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https://cg.95306.cn/)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针对本采购项目向采购人提出投标申请。
3.8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供的设备需满足设计图纸及采购人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关于设备参数的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并在验收交付时需通过设备接收管理部门的验收。未提供技术规格书的设备需满足国家等相关规范或验收标准要求。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在项目实施时,若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出现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等情形时,采购人将立即终止合同,同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将由各责任方对采购人进行连带赔偿并消除不良影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4.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04月19日,每日9时起至16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将填写好的文件领取登记表盖章后扫描件发送至rhdxzb10@163.com确认登记及购买谈判文件事宜,在规定的时间发送资料并收到审核通过的回复邮件即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售采购文件,文件领取登记表见文后附件或到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TvDpgxvFpzvixlEjhSDLg?pwd=0123进行下载(也可以向邮箱发邮件索取)。
4.2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供应商,谈判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供应商提问、质疑以及采购人对谈判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邮箱方式网上进行,若需要施工图纸,需交押金500元,押金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黑龙江瑞和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5.2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道交汇处里普利广场4栋21层,具体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5.3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
7.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哈尔滨铁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先生,电话0451-86445173。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铁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曲线街75号
联系人:祖工
联系电话:18944512359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瑞和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大道508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话:18346196901
电子邮箱:rhdxzb10@163.com